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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务员分类管理 公安系统警察管理将按新制度入轨运行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叶明华 发布时间:2009-03-06 08:20:03 浏览次数: 【字体:

 

 明确将分综合管理、行政执法、专业技术三大职类,建立配套管理制度

  去年,深圳正式被国家批准为全国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的首个试点城市,今年,深圳的公务员改革将会有何突破呢?“今年我们将全面启动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试点,行政机关公务员将分类归入综合管理、行政执法、专业技术三大职类。”在昨日召开的深圳市2009年人事编制工作会议上,深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局局长王敏透露了今年工作的重心。

  按职位性质分为三类

  ■分类改革

  深圳的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是公安系统率先取得突破的。据王敏介绍,深圳去年以分类管理为核心理念,深入推进公安专业化改革,草拟了职位设置与管理、考试录用管理、任职定级、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能级管理等6个配套文件,并初步建立起与专业化改革相适应的有别于综合类公务员的独立薪酬制度,搭建起适应专业化管理要求的基本制度体系。在此基础上,经积极争取,国家公务员局于2008年8月批准深圳为全国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的首个试点城市。

  “目前试点的前期准备工作已全面展开,我们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参与了法官、检察官职业化改革工作。”王敏说,今年,深圳将全面启动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试点,根据“分渠道发展、精细化管理、职业化建设”的总体思路,按职位性质将行政机关公务员职位归入综合管理、行政执法、专业技术三大职类,打破单一发展模式,分别设计职业发展通道,建立入职、晋升、转任、薪酬等一系列相应配套管理制度。

  在分类改革过程中,深圳将会继续深化公安专业化改革和拓展公务员聘用制试点。“我们将尽快出台公安系统警察考试录用、任职定级、职务晋升、职务转换、能级管理等配套制度,全方位实现新制度入轨运行。”王敏说,深圳今年还会继续扩大和完善聘任制公务员试点,修订职位目录,出台招聘实施细则、职业年金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促使公务员分类改革进一步向前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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