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破案第二现场的几点思考
一、破案第二现场的开辟和利用是缓解当前复杂社会治安形势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迫切要求和充分保障
(一)目前,社会治安形势十分复杂,全省发达地区在各种经济因素的催化作用下吸引了大批外来人员,他们成群结队跻身在经济发展比较快的社会区域,种种因素创造了滋生治安、刑事案件的因素和条件,因此,外来人口的犯罪在广东省本土人口犯罪中占据了一定的比例。在我省各级监管部门里羁押了全国近七分之一的在押人员,其中大部分在押人员还是团伙犯罪、流窜犯罪、黑社会犯罪等涉嫌严重刑事犯罪的不法分子。面对这一现实情况,公安机关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将看守所深挖犯罪工作作为公安机关侦查破案的一个增长点和一项重要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广成功经验,努力提高深挖犯罪技能,为打击刑事犯罪和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经调查,刑事案件中占比例最多的群众最关心的治安热点难点问题就是“两抢”“两盗”案件,此类案件的侦破难度很高,涉及面广,从四会市公安局侦破的此类案件情况来看,很多犯罪案件的特点都是作案时间很短、地点不定,区域范围广,犯罪人员多来自五湖四海,作案逃离后要追捕就使工作变得非常被动。所以同一宗案件里如果抓获了其中的犯罪嫌疑人,就要求办案民警从其身上挖出有效线索,使警方在追逃工作中变主动为被动,使案件一举成功破获。例如凶杀案件,如果警方把有重大犯罪嫌疑的凶手抓获,经过审讯都不肯承认自己曾经杀人,只是承认参与其他盗窃犯罪行为,那发挥监所民警的作用就显得非常必要了。
(三)近年来,由于社会治安情况日益复杂,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也越来越隐蔽,而且随着科技的发展,犯罪分子也常常利用种种高科技手段进行犯罪,这都给一线办案的民警在破案取证时造成很大的困难,而这就要求监管部门对在押人员在深挖犯罪线索上,付出更多的努力,为案件的侦破提供有力的支持。
二、开辟和发挥破案第二现场的措施和手段
1、转变监所民警的思想意识,变被动为主动,主动配合刑侦部门破案。
以前部分监管民警在思想上存有重管理轻教育的倾向,认为只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看好在押人员就行了,再加上很多在押人员本身桀骜不逊,对监管部门有很强的抵触情绪,所以真正遇到案件的时候,深挖扩线工作开展的并不十分顺利。所以要转变民警的思想认识,明确活动的目的就是通过深挖扩线,破获那些久拖未决的案件。尤其所领导班子要起带头作用,促使民警积极加强与刑侦部门的协作配合,主动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同时在看守所中普遍采取集中教育和个别教育相结合等方法,加大对在押人员政策法律教育的力度,通过讲清他们的余罪、或者是检举揭发别人的罪行,让在押人员真正认识到自己过去的罪行,得到司法部门的确认以后,能够得到减刑、或者得到从轻的处理。
2、对症下药,从个案分析,攻破犯罪分子的心理防线,采取温情教育。
在一些人眼里,公安监管场所是个“火药桶”,监所民警也没有其他警种“风光”:他们工作环境封闭、工作模式单一,重要任务之一就是“看好了别出事”。但是要开辟破案第二现场就必须明白监管工作的诀窍不在守,而在攻。这个攻,就是攻心。因为在押人员也是人,具有最基本的荣辱心和尊严感。与他们心灵相通,就把住了监管工作最关键的那根弦;去除了他们内心的障碍,也就剪断了引爆“火药桶”的导火索。实施人性化管理,是对在押人员最起码的尊重和理解,这样就能够促使他们放下思想包袱提供各种犯罪线索,同时也可以立功减刑。今年第4142期《人民公安报》上刊登了文章《他用温情溶化“坚冰”》,记录了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副局长兼看守所所长曹凤歧的感人事迹。他说过的一句话给人印象深刻:“权力说有也有一点,可哪一项咱能开绿灯?看守所实际上是政法部门的要害部门,是公检法工作成果的集中体现。因为抓捕的人都要到这里关押、管理,在这期间完成侦查、起诉、审判过程。一不小心,看守所就有可能成为通风报信、串通案情、毁灭证据的场所。”有了这样的信念,在押人员为公安机关破案提供线索的积极性就自然高涨了。
首先是民警可以根据在押人员的家庭情况进行“攻心”,例如他有哪个亲人有疾病的,有哪个亲人有生活困难的,我们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最大的帮助,使在押人员心存感激;其次是在监所里多注意他们的身体状况,在平时的起居饮食里多点照顾,生病期间带他看病打针,想家时帮他联系家属,慢慢的,他们的心里开始有了触动。面对细致耐心的教育工作,在押人员就会开始真正反省自己的过去,开始积极主动的与民警进行沟通交流,许多案件就在这不知不觉中找到了重要线索。
3、有目的有针对性地进行探索研究,建立完善有效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没有硝烟战场的战斗作用。
开辟第二现场的重点案件是放在抢劫、抢夺、盗窃等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热点问题上,因为此类案件容易形成团伙犯罪,而且成员都可能是来自五湖四海,一旦发生案件要追捕犯罪嫌疑人,就存在很大的难度。因此依靠在监管场所里从落网的嫌疑人为突破口,利用各种手段来软化“硬骨头”,寻找犯罪线索就能够显示积极作用。面临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公安机关应该将看守所深挖犯罪工作作为侦查破案的一个增长点和一项重要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努力提高深挖犯罪技能,为打击刑事犯罪和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作出积极的贡献。
看守所作为“犯罪信息库”和打击犯罪的“第二战场”是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我们换个角度来分析一下,“深挖犯罪”做得有成效是对公安工作的一种努力和一种贡献。这种影响取得了一种良性循环的作用,公安部门不光是破案,还要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既是严格执法,也是文明执法,在体现法律的严肃性的同时也保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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