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侦探取证非法屡获刑
江苏省苏州市的三名私家侦探因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近日被判刑。这一案例再次引起人们对私家侦探这一人群的关注。
记者在网上查询发现,在全国范围内,私家侦探获刑案例却不少。最近,江苏南京也有一名私家侦探在帮人调查婚外情时,同样因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被刑拘,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4万元。上海静安区一家名为管理咨询、实则调查婚外情和追债的公司数名私家侦探最近也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至八个月不等。
受“福尔摩斯”等小说和漫画影响,在许多人心目中,“私家侦探”似乎都是抓老鼠的正义猫。如今,一些“私家侦探”却屡屡获刑,又似乎变成人人喊打的丑恶老鼠。当前私家侦探这一行业可以说谁都可以干,买几个定位器,买两台照相机、摄录机,就可以开始跟踪、偷拍别人。
“无论是跟踪拍摄、窃听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还是从网上、有关服务行业和机构工作人员手中购买个人信息,都与现行法律规定相违背。”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副处长丁海涛说,“说私家侦探游走在法律边缘是不准确的,它在我国就是非法的。在调查中,这些私家侦探几乎都不可避免地要运用到跟踪拍摄等侵犯个人隐私的手段。”
2009年通过的有关刑法修正案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丁海涛介绍,从各地破获的一些案件来看,由于早年公安部就明确禁止开设私家侦探所性质的民间机构,所以当前私家侦探公司往往都是以信息咨询、商务咨询或调查的名义进行工商注册,但私下里的主营业务却多是调查婚外情、追债等。
据了解,在2012年4月公安部部署的集中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专项行动中,一项重要的成果就是打掉从事非法讨债、非法调查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非法“调查公司”611个。
有关人士指出,在我国现行法律上属于非法的私家侦探在我国处境尴尬,因为有巨大的市场需求私家侦探行业发展迅猛,但实际操作中私家侦探又往往沦落为窃取隐私、倒卖个人信息的掮客,触犯刑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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