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检方:公诉案件必须排除“合理怀疑”
记者从29日召开的上海市检察院公诉工作会议上获悉,上海检方已经做出明确规定,凡是提起公诉的案件,必须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排除“合理怀疑”;凡是刑讯逼供暴力取得的证据,一律坚决依法排除。
上海市检察院检察长陈旭说,上海将继续提高检察人员的证据意识,重点加强对死刑案件等对证据要求较高的复杂案件的公诉工作。上海全市检察机关将坚决贯彻刑事案件证据判断有关规定,在审查起诉中做到凡是以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获取的犯罪嫌疑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应当坚决依法排除;对于有疑点、有矛盾、有变化的证据,一定要认真核实甄别,确保真实可靠,绝不能轻易放过,做到凡是提起公诉的案件,必须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排除合理怀疑。
五年来,上海检察机关成功办理了周正毅挪用资金案、甘强龙等11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社保资金系列案和“莲花河畔景苑”倒楼案等一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上海全市各级公诉部门共设有30多个专业办案组,专门办理金融、知识产权、航运等刑事案件,在服务上海“四个中心”建设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此外,上海检方通过开展“听庭评议活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五年来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2400余人次观摩评议检察机关出庭公诉,听取社会各界对公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记者了解到,上海检方将加大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利益犯罪和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坚决惩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证券类犯罪活动;依法惩处党政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三机关”工作人员,以及证券金融、房地产等行业和国有企业改制、工程建设等关系民生、民利等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遏制严重刑事犯罪高发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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