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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研究

山东警方揭秘三大经济骗术:高息为饵非法集资

来源:济南时报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9-04-04 09:49:4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些犯罪分子为谋私利,设计各类“陷阱”引诱不明真相的群众上当。今天,山东济南天桥公安分局经济侦查大队总结了几种犯罪嫌疑人常用的经济诈骗方式。

    高息为饵非法集资

    3月初,张女士向天桥公安分局经济侦查大队报案:2007年她经王某介绍向南京某公司投资7万元,该公司承诺“每年支付给张女士利息20%,3个月后连本带息都能收回”。3个月后,王某已不知去向,电话也打不通了。

    民警点评: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外省的某些“合法”企业的招牌,以承诺周期性高额返息为诱饵进行诈骗。

    上演双簧进行诈骗

    2月,姚先生收到江西某实业公司邮寄来的资料和“高科技环保产品”———“纳米布”的样品,称代理此商品有高额回报,并邀请他成为代理商。不久,自称是某部队一领导打姚先生电话,说该部队急需“纳米布”。姚先生急忙联系江西某实业公司,江西方面称货物销售紧俏,需要姚先生去外省高速公路口接运货物;同时,“部队”方面称已经将款项汇给姚先生,并将汇款单据传真给姚先生。

    姚先生收到传真后,急忙驱车去外省接货,并给对方支付了部分货款,回济南后又将剩余的十几万货款汇到江西公司的指定账户上。此时,姚先生去银行查询,发现汇款没有到账,再联系“部队”和江西的公司,电话都关机,所谓的汇款传真件是假的。

    民警点评:此类诈骗案,一般是一方扮演需求方,另一方扮演供应方,合伙对受害人实施诈骗。

     借投资股市进行诈骗

    2月初,李先生报案:他在电视里看到广州某投资公司股评人士推荐,将资金打入该公司指定账户后,该公司会负责运作投资,保证高额回报。李先生遂将3万余元打到公司指定账户。随后,该公司称李先生的投资回报得等一段时间,鼓动李先生再选择其他的投资组合,争取更大盈利。李先生陆续投入5万余元,仍不见回报。一个月后他再次联系该公司,电话已无人接听。

    民警点评:一些人经不住股评人士的“推荐”,在对这些投资公司不了解的情况下,将资金打入指定账户,最终被骗。

山东警方 经济骗术 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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