惟一标准:人质安全――成都警方成功反劫持探秘
曾经杀人不眨眼的劫匪缴械投降,一岁两个月的幼女安全获救。十年来,成都警方反劫持无一失手。
1997年10月16日14时30分,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押解吕德志、张卫东等五名被告人前往法庭接受审判。突然,吕德志、张卫东挣脱手铐逃跑,法警奋力追赶,鸣枪警告无效后,将张卫东当场击毙。
吕德志越过成都市法院围墙,抢下一辆自行车,并从路边一腌卤店内夺过一把菜刀,疯狂窜至金鱼村17号实惠鞋店内,将店主夏荣夫妇连砍数刀,逼出店堂,持刀挟持其仅一岁两个月的幼女,与一直紧追不舍的法警、巡警和群众对峙。
吕德志何许人?据查,从1991年到1996年,吕德志单独或伙同他人,在全国各地犯下重特大案件109起,致死8人,致伤40余人,抢盗赃款赃物价值160多万元。
成都警方迅速调集警力封锁现场,对吕德志形成铁壁合围。警方在金鱼村16号设立了现场处置指挥部,处置方案中,确保幼女安全、吕德志凶残狡诈的杀手特性和复杂的现场情况被一再强调。
特警队员选择有利地形,埋伏到“实惠鞋店”旁侧和对面居民房内,可实施远距离狙击和近距离射击、生擒。指挥员考虑:人质年幼,吕德志近乎疯狂,菜刀一直架在幼女颈部,近距离解救若不能一招制敌,必将危及人质的安全;而步枪子弹穿透力太大,在击毙吕德志的瞬间,其手中菜刀由于惯性仍可能伤及人质。为了人质的安全,指挥员决定攻心为上,不到万不得已不采用武力。因此,处置过程虽有两次击毙吕德志的机会,指挥员都未下令射击。
当时,现场剑拔弩张。熟悉吕德志情况的看守所管教民警卫立新、曾广智和金牛公安分局刑警彭勇、朱晓光奉命谈判。
事后,卫立新回忆,吕德志身负多条命案,具有强烈的反社会心理;而且人质年幼,难以强攻。但由于指挥部设计的谈判方案对路,谈判员心里有底,加之吕德志在看押期间,民警尊重他的人格,所以他愿意谈。谈着谈着,谈判员就摸到了他的“软肋”。吕德志尽管凶残,但自称是条“汉子”,在乎别人的评价。谈判员就让他知道身陷法网,插翅难逃,如果以将死之躯残害手无寸铁幼女,必遭世人唾弃,甚至连“黑道”也不耻。慢慢的,吕德志孤注一掷的心理逐渐瓦解。
19时20分,吕德志缴械投降,交出人质。
这只是十年来成都警方成功处置的劫持人质案件中很有代表性的一起,因其事发突然、人质命悬一线但警方兵不血刃、成功劝降,至今仍为市民流传并被作为解救人质的经典案例。
成都警方处置的人质劫持案还有:
1996年10月4日,胡清旭身负炸药劫持郫县安德镇泉水村村民程忠兴的妻子和儿子,经过6小时谈判,胡清旭缴械投降。
1998年6月11日,任丙权在高新区利讯宾馆持刀劫持其女友唐某,并将炸药包捆绑在唐某身上。经谈判无效,任丙权被特警一枪击毙。
1998年11月15日,陈智、颜鹏远蒙面窜入青羊区清溪苑李某家中行窃,被事主发现,持刀劫持李某之女李某某作为人质。经谈判无效,便衣特警一枪击毙陈智,颜鹏远被生擒。
1999年2月11日,龙建辉在锦江区九眼桥一书亭持刀劫持摊主熊某,被特警生擒。
1999年8月19日,“安岳帮”头目赵兵及同伙在成华区七里香大酒店劫持一做药材生意的男子刘某。经谈判无效,特警、刑警突然袭击,生擒劫持者五人。
2002年7月17日,任晓明、曹臣在金牛区青羊小区某宿舍内,持刀劫持妇女王某,经过两小时谈判,任晓明、曹臣缴械投降。
2002年12月4日,贾正贵在都江堰市某家属院内持刀劫持其表妹男友,谈判六小时后,贾正贵丧心病狂打开煤气欲与人质同归于尽,被特警一枪击毙。
2003年3月28日,王欣在成华区万年场某宿舍劫持女大学生伴游杨某,案侦民警巧妙周旋,特警突然袭击,生擒王欣。
2003年5月20日,王军、张彤、代正忠、罗正海四人劫持都江堰市13岁人质肖某,向肖的家人索要60万元现金,案侦民警和特警闪电出击,生擒劫持者。
2003年7月17日,潘青持刀劫持双流某花园住户张某一家四口,警方与其谈判周旋,特警潜入房间,生擒潘青。
2004年7月24日,蒋严骏在成都市中心黄金大厦12楼持刀劫持其妻兄,谈判一个多小时后,设伏特警将蒋严骏扑倒生擒。
2004年7月29日,男青年吴某在金牛区肖家村与女友发生纠纷,谎称手中有自制炸弹,威逼女友解决感情问题,经民警和居委会主任反复劝说,吴某交出了“自制炸弹”,被特警生擒。
2004年10月7日,有精神病史的男子代某在青羊区东胜街家中持刀劫持其母亲、外公、外婆三人,索要三万元现金。特警蒲超等潜入屋内,危急关头用手臂挡开代某砍向其外婆的菜刀,生擒代某。
这是1995年至今,成都市发生的所有14起暴力劫持人质案件。最为引任瞩目的是:所有案件中,21名人质无一伤亡。
“无一失手”且人质零伤亡,这个战绩“在全国范围内也是突出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郝宏奎和北京人民警察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高锋等专家学者在不同的场合做出了极为相似的评价。
2004年8月,高锋教授专程赴成都调研讲学,对成都警方反劫制暴“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处置理念和成功战例给予充分肯定。
2004年11月,公安部在四川成都举办“处置劫持人质案件培训班”。郝宏奎教授等专家学者在讲学调研中,多次将成都警方“反劫持谈判与战术”的成功案例纳入教案分析讲解。
来自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厅(局)刑侦总队的领导及主管刑侦工作的厅(局)领导100余人前往成都市公安局刑侦局观摩,观看《成都市公安局反劫制暴实战经验》影视资料片,参观特警健身房、训练场馆、寝室内务、装备器材、地下靶场和特警们的跆拳道训练。与会代表一致认为成都警方处置劫持人质案件的经验值得借鉴,尤其是成都特警队伍建设已走在全国前列。
衡量反劫持案件是否成功的标准只有一个:人质安全。
采访中,成都市公安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李兆林告诉记者:“确保人质绝对安全是处置劫持人质案件的基本原则,也是衡量处置是否成功的惟一标准。”
劫持案件中,人质生命往往处在极端危急的境况中,警方处置稍有不当,就可能造成伤亡,因此,反劫持的成功标准只有一个:人质的安全。
“不管任何理由,只要人质死亡,反劫持就是失败的,人质的生命高于一切。”高锋说这就是“生命至上”原则。他在调研成都警方十年来处置的反劫持案件后发现,成都警方很早就树立了“生命至上”的理念,之所以处置中无一例人质死亡,就是自始至终坚持人质生命安全第一的结果。
“处置活动应以不使任何人受到伤害为基本出发点。”郝宏奎称之为“安全第一原则”。他发现成都警方指挥员考虑最多的环节是如何确保人质安全,同时,也将群众、警察自身安全放在重要的位置来考虑,并尽可能地挽救劫持者的生命。他尤其对成都警方在处置“1997·10·16”案时,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采取攻心为上、不战屈兵的策略,成功劝降穷凶极恶脱逃杀手,解救一岁两个月幼女的成功战例表示赞赏。
此外,多年来,成都警方还在处置劫持人质案件中积累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
其一,处置过程宜缓不宜急,现场气氛宜松不宜紧。在处置中,成都警方尽量保持现场的平静气氛。案件发生后,民警迅速划出警戒线,对周边群众进行疏散,避免围观群众聚集给劫持者增加心理压力。劫持者目击范围内一般无警车,民警也着便衣,避免给劫持者大兵压境的感觉。根据实际情况有条件地满足劫持者的要求与愿望,提供食品、水、烟、电话等,缓和紧张关系,软化强硬立场。在语言上,尽量避免“限令多久时间内投降”、“限令走出大楼”等威胁性语言,不刺激劫持者采取伤害人质的行为。尽可能拖延时间,消耗其精力,使劫持者放松警惕,从中寻找战机。
其二,攻心为上,力争瓦解劫匪心理防线。处置劫持人质案件通常有人质获救、劫匪被劝投降,人质获救、采取行动后劫匪被生擒,人质获救、劫匪被击毙,人质和劫匪都死亡四种结果。十年来,成都市公安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姚成毅指挥、参加了成都几乎所有反劫制暴处置行动。他说:“兵不血刃,劫持者主动缴械是最理想的结果。”据统计,成都警方十年间处置的14起劫持人质案件中,有4起是通过谈判使劫持者主动缴械投降。
其三,把可能造成的伤亡和损失降到最低。针对案发现场地形复杂,不利处置,或者现场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不易控制,稍有不慎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情况,成都警方尽可能地采取异地处置的原则,诱使劫持者从案发地转移到警方容易控制和利用的第二现场。1998年6月11日,成都警方在处置高新区利讯宾馆劫持人质案时,就是将携带大量炸药的劫持者引到远离建筑物的空旷地带再寻机将其击毙。
当遇到劫持者扬言爆炸、制造火灾、引爆煤气、释放危险生化物品等情况而未能核实或无法核实时,成都警方对劫持者的要挟手段坚持“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2004年7月29日,男青年吴某威逼女友解决感情问题,将一堆酷似雷管的物品放到宿舍窗台上。成都市公安局副局长王雄赶到现场指挥处置,在一时难以辨别爆炸物的情况下,迅速疏散周围住户,立即调集排爆、消防等警种待命,做好应对措施。后查实那堆物品并非爆炸物,但成都警方“万无一失”的处置策略令人称道。
从进入阳台到解救被刀架在脖子上的人质,整个突袭行动不过1分钟!14起劫持人质案件,有3起是特警一枪毙敌,7起是特警生擒劫匪。
十年来,成都警方能成功处置劫持人质案件,还有一支攻坚能力极强的特警队伍。
一旦出现劫持人质案件,成都特警都会迅速到达现场参与处置。不论谈判是否成功,特警队员都会迅速研究地形和突击战术,选择狙击点,寻找突击路线,做好战斗准备。
特警作为确保人质最终获得成功解救的核心力量,必须应对最复杂的形势,必须具备过人的本领和胆识。
在人员的选拔方面,成都警方把选拔的范围放到了全国,先后于1995年和2002年两次面向全国选拔招收特警。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通过体能、技能、心理素质、文化水平、协调配合能力等方面严格的考核,层层选拔,确保了特警较高的综合素质。在对特警的专业训练方面,成都警方重点加强体能、技能、心理和战术几个方面的训练。他们借鉴军队特种部队和国外特警的训练方法,常年不懈地开展体能、擒拿技术、格斗技术、射击技术等内容的训练,使队员具备强健的体魄和高超的技能。在战术训练方面,成都特警侧重实战,如狙击手的选位,突击线路的选择,如何避免公开的、正面的、直观的攻击,如何快速反应把握战机,如何随机应变创造战机等,都是依据实战确定的战术训练内容。
2003年7月在处置双流县华阳镇跃式公寓劫持人质案件时,在难以判别人质和劫持者位置的情况下,特警大队副大队长宁峰率两名特警从阳台翻入,悄无声息地潜进客房,一脚踢开紧锁的客房门,紧接着踢开主卧室的大门,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浴室木门踹开。这时,歹徒正坐在浴室角落的矮凳上,一手抱着小女孩,一手拿刀架在小女孩的脖子上。宁峰趁歹徒还没回过神来,飞起一脚将歹徒手中的刀踢飞。另一特警扑上前拉开小女孩,第三名特警紧跟着踢出第二脚,歹徒应声倒地。从进入阳台到救出人质、制服歹徒,整个突袭行动不过一分钟!
通过十年的磨砺,成都警方拥有了一支训练有素,技战术水平、心理素质过硬的特警队伍。十年,成都警方处置的14起劫持人质案件,有3起是特警一枪毙敌,7起是特警生擒劫匪。
机制是普遍成功的保障。成都警方在十年的反劫持斗争中,逐渐摸索并完善了反劫持处置机制。
针对劫持人质案件的发展变化趋势,成都警方多年来形成了一套处置机制,并且不断完善,使处置过程有章可循。
首先是要有完善的预案。
在成功处置“1996·10·4”、“1997·10·16”等劫持案后,成都警方及时总结经验并研究国内外有关的人质劫持案,形成了此类预案雏形。
此后,成都市公安局先后制定出台了《成都市公安局关于处置持枪杀人、劫持人质、扬言爆炸等突发性刑事暴力案件的预案》《成都市公安局关于处置大规模绑架和劫持人质恐怖袭击的预案》,对此类预案进行补充完善。2004年10月,成都市公安局又出台了《成都市公安局反劫制暴处置流程》,对处置原则、组织指挥体系、各警种的职责分工、不同状态下的警力准备情况、保障措施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
根据预案,成都警方多次开展名为“天网”的系列演练,使各警种之间职责了然于心、协同作战能力不断增强。
其次,统一指挥,协调联动。发生劫持人质案件后,成都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会立即根据预案调集巡警、交警、刑警、特警、治安、消防等警种,必要时通知卫生急救、公共事业等部门的人员到现场处置,迅速设立现场指挥部。
现场指挥部由到场的市局领导、区(市)县局、相关业务部门领导和市局指挥中心工作人员组成,其任务是对现场的各种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在此基础上做出决策。
在成都警方处置的14起劫持人质案件中,市局领导为了减少信息传递层次,直观掌握劫持现场情况,适时采取处置措施,都坚持靠前指挥。这对一线处置的民警是一个极大鼓舞。
反劫持现场处置做到“人员定岗、现场分层”。各警种分设信息组、谈判组、突击组、警戒组、机动组、现场勘查组、救援组、保障组等,在现场指挥员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步调一致,协调联动,而且做到了指挥权始终由公安机关的指挥员所掌控,有效地保证处置命令的统一。现场情况瞬息万变,现场指挥员也授予了直接指挥者依据突变的形势灵活处置的权限,有效把握作战时机。
三是现场指挥员需要具备成熟的指挥思路。现场指挥员经过多年的实战,对于处置行动中警力的部署和摆放、不同警种的工作重心、处置方法的确定、行动的先后顺序、如何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等了然于心。
在警力摆放上,现场指挥员在部署一线处置活动的同时,部署二线辅助性活动。一线处置活动主要围绕谈判和武力解救展开;二线辅助性活动主要包括疏散群众、实施警戒、调查背景、了解环境、机动力量、消防排爆、配备救护、易地处置、后勤保障等方面。两条战线互为支撑,协同作战。
实施处置方案时,按照“先和平解救,再武力解救,最后延缓处置”的顺序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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