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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科技

摄像头“过目不忘”,超速者“不得不服”

来源:新闻午报 作者:陈鑫 发布时间:2005-11-24 11:21:49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报讯公安部日前表示,对超速行为将予以严厉打击,且超过规定时速50%的司机,交管部门一律依法吊销其机动车驾照。命令一出,本市交警部门“闻风而动”。昨天,本报记者随交警前往市郊及部分高速路段,目击了流动电子警察铁面执法全过程。

    318国道道口超没超速“有照为证”
  318国道是江苏进入上海的主干道之一,车辆超速、超载行为屡见不鲜,安全隐患令人担忧。昨天上午9时,一辆电子警察巡逻车在国道西侧一条支路上“蹲点伏击”,通过警车顶端的摄像头和拍摄录入系统,逐一对行驶而过的车辆拍照取证。(交警部门此次抓罚放宽政策,以80公里/小时作为超速基点,但超速幅度仍以60公里/小时起算。)
  9时40分,一辆苏E牌照的白色广本以92公里/小时(超过规定时速50%)的速度“奔驰而过”,被电子警察巡逻车当场拍下,前方道口民警接报后,迅速将其拦截。车主方某一再强调自己没有超速,但电子警察巡逻车的拍摄录入系统“过目不忘”,清楚地显示了其超速的数据、时间,方某亲自查对后连称“不得不服”。按照法规应扣6分罚款300元,并可吊销驾照,考虑到是异地违法,民警以现场简易程序对其进行了200元的处罚。
  沪青平高速10分钟20辆车“中招”
  10时03分,记者随交警来到朱家角往市中心方向的沪青平高速(A9)33K段候逮超速车。
  在候逮过程中记者吃惊地发现,虽然限速标准为120公里/小时,但由于该路段固定电子警察尚未安装,仅10分钟内,不下20多辆车“中了埋伏”,其中大部分时速在130公里左右。
  半小时后,一辆沪D牌照别克车略微超速被拍录,民警当即拉响警笛,快速反应并驱车追赶,于1.5公里外追上超速车并令其靠边停下,司机陈某被扣3分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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