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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科技

科技强警应先从提高公安科技建设决策水平入手

来源:人民公安报 作者:杨建国 发布时间:2005-09-27 15:49:25 浏览次数: 【字体:

   科技建设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机制如果不能在公安系统内部真正建立起来,就必然会造成各警种、各部门各自为政、部门利益压倒总体利益、领导拍脑袋决策等一系列违反科学决策的东西存在。这样,决策失误就不可能避免,造成的后果也就非常严重了。

  当前我国公安系统在科技规划、决策方面还存在着许多问题,一是科技规划跟不上公安科技建设的发展;二是科技规划缺乏科学性。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在制订科技规划时不是进行认真的基层调研、根据各地公安斗争的现实需求来制订科技规划,往往是下级的规划照着上级的规划套,结果使得许多规划成了毫无实际意义的“官样文章”。

  现代科技管理理论中有一个提法:一个国家在标准化建设、管理上的水平决定了这个国家现代化建设的水平。同样,公安系统在标准化建设、管理上的水平也决定了公安系统科技强警建设的水平。

  以我国公安系统计算机指纹识别系统建设为例,在建设全国公安系统计算机指纹识别系统的初期,有关管理部门在决策时陷入了一个理论盲区:“所谓标准的制定必须先有应用,只有在应用的基础上才可能制定出标准。”正是这个错误的理论把类似计算机指纹比对系统等信息化建设带入了死胡同。

  由于没有全国整体统一的建设规划和技术标准体系的硬性规范,各地公安机关各自为战,建设了自己的指纹系统。就拿广东省来说,深圳公安局是美国Cogent的系统,广东省公安厅是NEC的系统,广州市公安局是清华的系统……这些系统各成体系,信息无法共享。为了获得全省的信息支持,广东省公安厅不得已只得通过行政手段要求各地废除已建成的系统,重新“统一版本”,造成了财力、物力、人力的极大浪费。

  这样的教训实在太沉重了,经过深刻的检讨和反思,笔者认为,要真正实现科技强警必须先从提高公安科技建设决策水平入手。

  首先,要在全国各级公安部门建立起标准化的意识,也就是要建立起全国“一盘棋”的观念,无论中央和地方必须服从统一规划和统一标准。建设信息化的基础是什么?标准!没有标准做基础,何来信息化!除非你建设的东西就你自己一个人用,独门独户,不和任何人进行信息交流。

  其次,要在全国各级公安部门树立起标准化建设的“互惠”观念。就是“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观念,你为统一标准做出了投入、整改,为全国信息化建设做出了贡献,同时也一定会享受到别人为你做出的贡献;并树立起实时请示的观念,凡是搞科技建设前,必须务科技管理部门请示和沟通。

  此外,要加强全国公安系统标准管理体系建设。只有抓住了在公安系统内建立科技建设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机制的这个“纲”,才能从根本上铲除总是不断出现决策失误的“顽疾”。

  最后,要建立决策失误的追究机制。没有对科技建设决策失误的追究,科技建设“决策科学化、决策民主化”的机制是不可能真正建立起来的。如果没有追究机制,决策时,个别领导拍拍脑袋个人说了算、违反科学决策原则、随意决策等一系列违规、违法事情就会时时发生,决策失败也就不可避免。

  目前,社会上对科技建设的绩效评估已经是一套比较成熟的系统了,只不过我们公安系统对此还比较陌生,但“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公安系统完全可以借鉴和引进。(作者为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科技通信处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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