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警察教育史迹及借鉴
一、美国警察教育史迹
警察教育和警察培训对应的英文分别为Police Education和Police Training。一般而言,警察教育偏重于理论知识的传授,而警察培训则偏重于实战技能的练习。本文所谓的警察教育包括警察学历教育和警察岗位培训两部分。
(一)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的美国警察教育
1907年(一说为1908年),伯克利市警察局长沃尔默创办了全美第一所警察学校——伯克利警察学校,其教员主要来自加利福尼亚大学。
1909年,美国首届刑法与犯罪学大会通过了对美国警察教育产生深远影响的三项决议:建立美国刑法与犯罪学研究院;创建并出版《美国刑法与犯罪学研究院杂志》;将一批欧洲学者的犯罪学经典著作翻译成英文在美国出版。随后陆续出版的《现代刑事科学丛书》中包括了欧洲学者的九本经典著作:格罗斯的《犯罪心理学》;奎罗斯的《现代犯罪学理论》;菲利的《犯罪社会学》;萨莱勒斯的《刑罚个别化》;龙勃罗梭的《犯罪及其原因和矫治》;塔尔德的《刑罚哲学》;邦格的《犯罪性与经济条件》;加罗法洛的《犯罪学》;阿沙芬堡的《犯罪及其遏制》。
(二)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的美国警察教育
在沃尔默等人的不断努力下,美国的许多大学开发了警察培训项目,这些培训项目一方面提高了警察的综合素质,另一方面也拉近了警察机关与大学的距离。
1929年,沃尔默被邀请到芝加哥大学任警察管理学的教授,讲授警察行政管理和警察程序方面的课程。
1930年,圣霍斯州立学院创建了一个两年制警察教育课程。
1935年,密歇根州立学院专为预备从警的学生开设了一项五年制的课程,该项目首次引入了警察训练内容,首次明确要求学生必须参加18个月的警察局实习。
(三)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美国的警察教育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美国的警察教育获得了更快的发展。特别是1968年美国国会通过了《综合犯罪防治及街道安全法》,司法部依据该法案制定了“法律执行教育计划”,从此,美国的警察教育训练走上了快车道。如今的美国警察教育体制日臻稳定,已经形成了警察学历教育与警察岗位训练分开进行,招募、教育、训练、提高等诸多环节互为补充、相对独立的教育训练模式。
首先,许多大学或学院建立了刑事司法学院、犯罪学系,为有志于从警的青年以及那些想提高个人学历的在职警察提供了学历教育的机会。而实际上,这样的专业设置就是前面所述的警察教育发展历史的结果。普通大学所提供的警察教育侧重于理论方面,如开设警察部门的组织和管理、警察的作用、警民关系、警察部门的财政预算管理、警察自主权等课程。
其次,警察部门的培训机构数量众多,它们一般只负责向各自辖区新招募的警察或在职警察提供实战技能培训,而且训练的时间一般也相对较短。这些培训机构不负责警察的学历教育,却是从警或晋升的必要前提。而且,这些培训机构的教官大多数是直接来自实战部门的精英,教官与警官实行交流制度,保持一定程度的稳定性和流动性。教官必须具有学士、硕士以上的学历;必须具有五年以上的实际工作经验;通过程序严格的选拔等。在培训机构工作的教官同时具有警察的职位和权限。
二、美国警察教育训练中的可鉴之处
(一)美国的警察教育中并不是没有学历教育
在美国的警察教育中并不是没有学历教育,只不过由于各种历史原因,美国警察的学历教育在时间上远远落后于农业、医生、教师、法律等其它专业的高等教育。因此,为了充分利用原有的大学资源,美国的警察学历教育一般交由普通大学完成,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重复建设,又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使得警察教育事业得到较快的发展。但是必须看到,随着警察教育的发展和日益专业化的趋势,越来越多的普通大学专门设置了符合警察职业需要的专业系部、学院,既为有志于从警的青年提供了入警前必要的学历教育机会,也为在职警察提供了再教育的机会。也正是由于美国高等教育的历史较长,水平更高,警察的学历教育并入到普通的高等教育序列遂成为美国警察教育历史的选择。
(二)警察训练注重专业技能
正是由于学历教育与警察实战要求的不可避免的差距,警察部门建立了更为接近警察实际工作的各类警察院校或培训机构。而且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美国的联邦体制决定了其警察体制的差异性,联邦警察、州警察、地方警察的任务和运作存在程度不同的地域差异,这也使得美国警察的训练机制呈现出多样性的特点,这种多样性对警察训练的针对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警察训练机构特别注重警察的一般专业技能,而不强调警种或专业。实际上,虽然美国各地对新录用的警察训练的时间不一,但一般是先集中进行16周到22周的培训,之后分配到各个警察局进行为期一年的实习,实习结束后再次进行考试,合格者正式进入警察队伍,新警员一律从巡警干起,时间至少两年以上。而诸如刑警等其它警种则从巡警中再次进行选拔、考查才能被录用。
(三)警察的学历教育注重基础理论学习,注重培养警察理念
如前所述,美国警察的学历教育和岗位训练承担着不同的培养任务,具有不同的培养目标。在警察的学历教育中,越来越注重基础理论的学习,注重培养警察的各种理念和哲学观。应该说,在有史以来的四次警务革命中,很多新的警务理念、理论都来源于美国,这和美国的警察教育注重理论思考和实证检验的历史传统密不可分。从20世纪初美国警察教育的发端时期来看,警察教育的先驱们非常注重犯罪学、行政管理学、刑法学等基础理论的教学与研究,坚持开放、科学、务实的态度,所有这些都为警察教育训练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严把警察入口关
美国的警察学历教育虽然被纳入了普通高等教育的序列,但并不意味进入相应专业的学习必然被警察机关接收。在被各级警察部门接收之前,他们必须接受非常严格的选拔程序。应该说,入门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教育训练的质量,这一点非常值得我国的警察教育训练借鉴。很长时间以来,我们十分重视警察教育训练的质量,对承担教育训练任务的院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本身无可厚非。但是,必须认识到,我国现在的警察教育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入口把关不严等体制因素的制约。可以说,这些年来,包括警察在内的公务员招募的火热本该对提高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产生积极的推力,但结果事与愿违,警察的学历教育与训练与警察实战的要求相去甚远。
(五)注重教育训练的质量
美国的警察局非常注重警察训练的质量,这一点从他们对训练机构的管理和师资配备上可见一斑。一般来说,警察训练机构都是警察局的一部分,警察局的一名副局长主管或兼任培训机构的负责人,这在管理体制上决定了警察训练机构的重要地位。训练机构的师资直接来自警察实战部门,而且对师资的学历、理论水平和工作经验都有很高的要求。美国的警察以能到警察学校任职为荣,而且美国的教育训练体制也保证了警察局的警官与训练学校之间的有效交流,甚至普通大学的刑事司法学院或犯罪学系也聘请优秀的在职警察讲授某些课程。另外,在训练机构中的教官在待遇上和执法权等方面与一线警察相同,并且保证教官的流动性,这些措施都激励了警官与教官的交流和提高,从而保证了教育训练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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