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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校之窗

2007年广东警官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简介

来源:广东警官学院 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07-04-10 22:20:58 浏览次数: 【字体:

 

学院概况

 

广东警官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华南地区第一所公安本科院校,是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基地。学院有58年的办学历史,为公安政法机关培养、培训了10万多名公安政法专门人才,深受各级公安政法机关欢迎,被誉为“南粤警官摇篮”。

学院位于广东省省会---广州市,拥有滨江、嘉禾两个校区,滨江校区位于风光旖旎的珠江南岸,嘉禾校区位于风景秀丽的白云山北麓。校园占地面积 557亩,校舍建筑面积23.79万平方米;环境优美、绿树丛荫,是广州市的花园式单位;学习、生活、训练设施齐全,为学生提供了优雅、安全、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 。

学院坚持“以人为本、厚德求实”的办学理念,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强化公安教育特色,实施“科技强警”战略,不断推进教育改革和教学创新,培养高素质、有创新精神和实战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公安专门人才,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学院按照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要求,实行警务化管理,学风严谨、纪律严明;学生在校期间除了学习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外,还要掌握警务实战技能。学院致力于培养学生过硬的政治思想品质、扎实的公安业务素质,强化学生的综合实际操作能力,努力将学生培养成为“专业精、能力强、素质高”的人民忠诚卫士,为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服务。

学院坚持以本科教育为主,建立并形成了包括本科、专科、成人高等教育和在职警官培训在内的层次分明、结构合理、衔接紧密的公安教育体系。学科专业紧贴公安实战,具有鲜明的公安特色,在省内具有独特的领先优势。本科教育开设侦查学、治安学、经济犯罪侦查、刑事科学技术、法学等5个专业,专科教育开设侦查、治安管理、刑事技术、法律事务、法律文秘等5个专业。设治安保卫系、刑事侦查系、刑事技术系、法律系、计算机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公共课教研部、计算机系、警体训练部、警务战术部等教学部门。

学院有一支具有较高公安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学队伍。专任教师297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13人;博士、硕士139名;高级职称教师占教师总数的38%。学院拥有比较先进和完备的教学科研基础设施。拥有DNA实验室、CCD全波段物证照相系统、气一质联用仪、颅像重合系统、静电真空提取仪、手印活体捺印仪等在国内同类院校中较为先进的设备。建有司法心理测试实验室和物证司法鉴定中心等一批实验室;建成连接两校区的校园计算机网络,有基于校园网络的多媒体教室102个,座位12362个。图书馆藏书56万册。学院坚持教学、科研、警务实战相结合,教学、科研水平不断提高。“十五”期间,共承担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等各类科研项目一百多项;现有省级精品课程3门(刑事侦查学、侦查讯问学、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公安部本科精品课程1门(刑事侦查学)。2006年学报《政法学刊》被评为“全国百强社科学报”。

广东警官学院正处于一个新的发展阶段。随着办学规模的逐步扩大,学院加强基本建设,已完成综合训练场和警训馆、射击馆、新学生宿舍、教学楼等十多项工程,新图书馆、游泳馆等项目将于今年9月竣工。同时,学院注重内涵发展,深化教学改革、推进学科专业建设、大力加强教学管理;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广东公安司法人才培养基地、公安理论研究和科技应用研究中心、公安司法服务窗口,努力使办学水平居国内同类院校前列。

2007年,学院计划招收本科生1386名,面向广东、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广西、贵州、四川等十个省(区)招生;专科生500名,面向广东招生。 

 

专业介绍

 

治安学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系统掌握治安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实战能力,能在公安、边防、国家安全等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的保卫部门从事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道路交通管理、安全保卫、预防和控制犯罪以及治安学教学、科研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主要专业课程:公安学基础理论、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公安管理学、犯罪学、刑事侦查学、社区警务、治安秩序管理、治安案件查处、危险物品管理、保卫学、交通管理学、消防管理学、安全技术防范、涉外警务、警务技能、警务战术、射击等。

本专业设有涉外警务和交通管理两个方向

 

 

治安学(涉外警务)

本专业方向主要培养复合型涉外警务高级专门人才,使学生具有较强的外语实际应用能力,掌握公安学和治安学等理论知识和公安实践技能,适宜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武警边防检查机构、涉外警务工作部门从事出入境管理、国际警务合作、联合国维和警务、边防检查、涉外案件处置、跨国犯罪调查、跨国罪犯追捕与遣返、国际执法联络、国际警务合作、司法协助、中国驻外使领馆警务联络工作以及从事涉外警务教学和科研等工作。

主要课程有: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公安外国人管理、涉外警务总论、国际警务合作、出境入境管理法规、边防管理学、跨国犯罪对策、涉外案件处置、中外警察制度及执法比较、警务英语口译、笔译、国际警务交往礼仪等。

 

治安学(交通管理)

本专业专业培养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严格的组织纪律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熟悉公安业务,了解我国和世界交通管理的现状和未来,系统地掌握交通管理工程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机动车与驾驶人管理、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防治、交通事故案件查处、交通指挥与疏导、交通勤务组织与管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及其他交通管理工作实践和理论研究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公安交通管理总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车辆与驾驶人管理、交通工程学、道路交通控制、汽车原理、交通事故分析、交通心理学、现代交通管理技术等。

 

侦查学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实战能力,能在公安、检察、国家安全等部门,民航、铁路等企业公安部门从事案件侦查、刑事执法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主要专业课程有:公安学基础理论、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侦查学原理、侦查措施与策略、刑事案件侦查、经济犯罪侦查 、刑事技术学,侦查讯问学、国内安全保卫学、治安管理学、警务技能和射击等。其中《刑事侦查学》、《侦查讯问学》、《经济犯罪案件侦查》等为省级精品课程;《刑事侦查学》为公安部本科精品课程。

 

经济犯罪侦查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实战能力,能在公安、检察、海关部门,民航、铁路等企业公安部门从事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刑事执法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主要专业课程:公安学基础理论、刑法学、刑事诉讼法、 经济法学、经济犯罪侦查学总论、司法会计 、经侦概论、金融犯罪案件侦查 、商贸犯罪案件侦查、涉税犯罪案件侦查、会计资料勘验、刑事案件侦查、侦查讯问学、文件检验学、国内安全保卫学、警务技能、射击等。其中《经济犯罪案件侦查》为省级精品课程。

 

刑事科学技术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科学素质和人文修养,掌握刑事科学技术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术,能在公安、检察、法院和司法等部门从事刑事科学技术的检验和鉴定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本专业现有教师26名,其中教授5名,副教授14名,博士生导师1名,博士4名,博士后2名。分设3个教研室、1个综合教学实验室和多个科研实验室,拥有气质联用仪、高效液相色谱仪、CCD全波段照相系统、DNA测序仪、荧光定量PCR仪、酶标仪等一批先进的教学设备,为教学和科研提供优良的硬件条件。

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主要专业课程:痕迹学包括手印学、足迹学、工具痕迹学、枪弹痕迹学、痕迹形成基本原理、特殊痕迹检验、痕迹信息分析利用、指纹识别系统、痕迹检验材料学基础;文件检验学包括文件检验学、非正常笔记分析检验、印刷文件检验、污损变造文件检验;刑事摄影学包括刑事摄影学、刑事录像学、影像资料检验、公安数字图像技术、刑事案件言语识别;法医与刑事化验学包括法医学、现场血痕分析、创伤与急救、微量物证分析学、毒物毒品分析学等。

 

法学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工作需要,全面系统掌握法学理论知识,熟悉我国法律、法规和党的相关政策,具有良好的科学素质与人文素养,具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能在立法、检察、审判、司法、行政执法机关,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商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刑事侦查学、治安管理学、证据学、司法文书、律师实务等。

 

治安管理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掌握治安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掌握治安管理的基本技能和方法,具备治安管理的基本能力,能胜任公安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本专业设有边防管理两个方向

    主要专业课程:公安学基础理论、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公安管理学、刑事侦查学、社区警务、治安秩序管理、治安案件查处、户政管理、保卫学、消防管理、安全技术防范、警务技能、警务战术等。

 

侦查

本专业主要为基层公安机关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实战能力的应用型公安侦查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公安学基础理论、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侦查学总论、犯罪现场勘查学、侦查措施与策略、刑事案件侦查、侦查讯问学、侦学查专业综合测试、经济犯罪侦查、刑事技术学、国内安全保卫学、治安管理学等。其中《刑事侦查学》、《侦查讯问学》、《经济犯罪案件侦查》等为省、部级精品课程。

 

刑事技术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刑事技术基本理论、具有刑事技术鉴定基本能力,能在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从事刑事技术工作的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法医学、手印学、足迹学、工具痕迹学、枪弹痕迹学、物证分析学、文件检验学、刑事摄影学、刑事录像、声纹鉴定、数字摄影、毒物毒品分析等。

 

法律事务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法学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熟悉我国主要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具备从事法律工作的基本能力和技能,有一定的分析和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能在政法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仲裁机构和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物所等从事法律工作的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学、中国法制史、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司法文书、律师实务等。

 

法律文秘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业务功底、良好的职业道德、健康体魄和心理素质、富有敬业精神的能胜任法律、经济和文秘工作需要的应用性高级文秘人才。

    要求学生掌握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我国的主要法律法规,掌握汉语言文学和秘书工作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书面和口语表达能力,兼具一定的外语交流能力,能熟练运用现代化办公设备,具有较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胜任文秘工作。

主要专业课程有:文艺基础理论、基础写作、应用写作、现代汉语、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国古代文学、外国文学、经济文书写作、司法文书写作、秘书学、档案学、演讲与口才、美学、公共关系学、秘书礼仪学、办公自动化、行政管理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律师制度与律师实务等。

二〇〇七年本省分批次分科类招生专业一览表

层次学制

录取批次

科类

专业名称

招生人数

选考科目 

备注

本科

四年

提前第二批A

文史类

治安学

96

历史,地理,政治

须参加面试;女生招生比例10%

治安学(涉外警务)

66

治安学(交通管理)

70

侦查学

112

经济犯罪侦查

48

理工类

治安学

48

物理,化学,生物

治安学(涉外警务)

30

治安学(交通管理)

76

侦查学

76

经济犯罪侦查

48

刑事科学技术

180

第二批A

文史类

法学

282

历史,地理,政治

不须面试,男女比例不限。

理工类

法学

104

物理,化学,生物

专科

三年

提前第三批A

文史类

侦查

60

历史,地理,政治

须参加面试;女生招生比例10%

治安管理

60

理工类

侦查

40

物理,化学,生物

治安管理

40

刑事技术

50

第三批A

文史类

法律事务

100

历史,地理,政治

不须面试,男女比例不限。

法律文秘

70

理工类

法律事务

50

物理,化学,生物

法律文秘

30

 

 

 

 

 

 

说明:
一、根据粤招办普[2007]13号《通知》规定:提前第二批A、第二批A、提前第三批A等本科志愿及提前批专科志愿在高考前填报,第三批A志愿则在本科录取结束后再填报。
二、体尖招生项目:田径、武术;评定等级要求:本科层次要求达到C级以上(含C级);专科层次要求达到B-级以上(含B-级);招生人数:本科层次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的1%,专科层次不超过专科招生计划的2%;只限在广东省招生。

 

二〇〇七年省外分批次分科类招生专业一览表

省份

招生专业

考试类别

招生人数

录取批次

备注

广西

治安学

文史类

2

提前第二批

须参加面试;除注明外,只招男生。

治安学(涉外警务)

2

侦查学

4
其中女生1人

经济犯罪侦查

1

治安学

理工类

1

治安学(交通管理)

2

侦查学

2

经济犯罪侦查

1

刑事科学技术

10
其中女生2人

法学

文史类

3

第二批A

不须面试,男女比例不限。

法学

理工类

2

海南

治安学

文史类

2
其中女生1人

提前第二批

须参加面试;除注明外,只招男生。

治安学(涉外警务)

2

侦查学

4

经济犯罪侦查

1

治安学

理工类

1

治安学(交通管理)

2

侦查学

2

经济犯罪侦查

1

刑事科学技术

10
其中女生2人

法学

文史类

3

第二批A

不须面试,男女比例不限。

理工类

2

福建

法学

文史类

6

本二批
(文史、理工)

不须面试,男女比例不限。

理工类

4

江西

法学

文史类

,

9

第二批本科

理工类

6

河南

法学

文史类

9

本科二批

理工类

6

湖北

法学

文史类

9

第二批本科(一)

理工类

6

湖南

法学

文史类

9

本科二批

理工类

6

四川

法学

文史类

6

本科二批

理工类

4

贵州

法学

文史类

6

本科第二批

理工类

4

   报考条件及要求

 

各专业报考条件遵照教育部《关于做好 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报考本科的治安学、治安学(涉外警务)、治安学(交通管理)、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刑事科学技术,及专科的侦查、治安管理、刑事技术等公安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区)统一组织的面试、政审,且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本科公安类专业的考生年龄须在21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后出生),未婚;报考专科公安类专业(边防管理除外)的考生年龄须在22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后出生),未婚;

2.政审合格: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强,志愿并适合从事公安工件、直系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的政治历史清楚,现实表现较好。                                

3.体检合格:男生身高不低于168公分、女生身高不低于158公分;本科裸眼视力不低于4.6、专科裸眼视力不低于4.8,无色盲、色弱;无口吃,无重听;肝功能正常、乙肝表面抗原阴性;无器质性心脏及血管疾病;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无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察职业的疾病。

面试事项

凡报本科的治安学、治安学(涉外警务)、治安学(交通管理)、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刑事科学技术;及专科侦查、治安管理、刑事技术等公安类专业的考生,且高考成绩达到各省(区)招生办公布的该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者,须参加各省(区)统一组织的面试、政审。

1、面试时间:

广东: 6月30日7月2日

海南: 7月1日

广西:高考结束后,提前批录取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

1)验血:肝功能及两对半检验 ;(2)量身高、称体重; (3)测视力、色觉; (4)综合测试(检查面部、头部、手、臂、脚、腿、形等情况)

经面试、体检后,由考生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对有关考生进行政审。

3、面试地点:

广东:本院滨江校区(广州市滨江东路 500号)

海南:海口市海南职业技术学院

广西:另行通知

4、面试费用:考生面试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等均由考生自行解决;交付体检机构的体检费由考生本人负责。

广东警官学院毕业生就业形势

 

近年来,学院在省公安厅、教育厅的共同领导下,坚持以学生为本,实施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加大了对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导力度,积极建设和培育就业市场,广泛开拓就业新领域,毕业生就业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2003年,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在全国公安院校中率先成立了毕业生就业指导专门工作机构。

学院根据《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和《广东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考试录用暂行办法》,组织、推荐毕业生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参加全省统一招警考试,经笔试、面试、体能、体检、政审等环节筛选后进入公安机关工作,这是我院公安专业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也是公安院校毕业生就业的特色。多年来,我院毕业生参加全省统一招警考试通过率名列前茅,公安专业入警率接近90%,毕业生就业率连续五年超过95%。

根据毕业生跟踪调查反映,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评价优良率在98%以上,深受公安政法部门等用人单位的欢迎。

 

奖贷学金制度及助学措施

1.学院设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15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600元,获奖面达28%;

2.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奖学助学金和广东省政府助学金;

3.家庭经济生活困难的学生可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相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4.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

5.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院给予一定的临时生活补助。

 

收费标准

1.学费:

    ( 1)本科:治安学、治安学(涉外警务)、治安学(交通管理)、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刑事科学技术等公安类专业为4300元/年.人;法学专业为3800元/年.人。

2)专科:侦查、治安管理、刑事技术等公安类专业为6000元/年.人;法律事务、法律文秘等普通类专业为5000元/年.人。

2.住宿费:本科、专科各专业为 1500元/年.人。

    以上各收费标准暂定,以广东省物价部门批文为准。

录取照顾政策

凡符合国家教育部、省招委会规定的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必须在考生所在中学或县级招生办公室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照顾政策。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在本、专科层次录取时,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①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评选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

②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③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④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⑤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经省招生委员会在报考当年组织测试、认定的考生。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在本科或专科层次录取时,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5分投档给高等学校择优录取。

3)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专科层次录取时,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供高等院校择优录取。

①省委、省政府确定重点扶持的贫困县的考生;

②烈士子女。

5)在专科层次录取时,获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见义勇为者或其子女,因公牺牲和立一等功以上人民警察、军人(含退伍军人)的子女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给高等学校照顾录取;获市、县荣誉称号的见义勇为者或其子女,立二等功的人民警察、军人(含退伍军人)子女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给高等学校照顾录取。

6)在同等条件下,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①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到四级残疾军子女;

②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③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④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符合省招生委员会、省民委《关于做好2007年普通高校招收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工作的通知》(粤民宗发[2007]41号)有关规定的,可提供档案由高等学校审查录取。少数民族本、专科预科班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各有关高等学校在我省本、专科录取分数下80分、60分。民族班录取分数线(本科)不得低于有关高等学校在我省本科录取分数线下40分。少数民族地区汉族考生在部(省)、市属大专科录取时,可在省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降低20分投档给高等学校照顾录取;

8)体育尖子考生,可按照具体的政策规定提供档案给高等学校择优录取。体育尖子加分政策按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07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体育尖子工作的通知》(粤招[2007]2号文)执行。

除以上照顾政策规定外,本科高等学校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本科录取分数线录取新生。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省招生办公室投档时只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附加分(不叠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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