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警官学院2007年本科插班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决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勤奋学习、具有培养前途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广东省普通高校(含高职班和各类成人高校从普通高考招生的普通班)应届毕业生;
2、广东省户籍或广东生源在省外普通高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
3、属外省生源并在广东普通高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
4、取得国民教育专科毕业文凭的广东省户籍考生(往届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及要求
(一)招生专业一览表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人数 |
插班年级 |
考试科目 |
备 注 | |
全省统考 |
本校命题 | |||||
01 |
治安学 |
25 |
05级 |
政治
英语
民法 |
1.公安学基础理论 2.治安学基础理论 |
1.公办;全省招生. 2.要求面试、政审合格. 3.成绩公布后须参加统一组织的面试政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02 |
侦查学 |
25 |
05级 |
1.侦查学总论 2.侦查学综合基础知识 | ||
06 |
法学 |
150 |
05级 |
1.法学基础理论 2.刑法学 |
1.公办;全省招生. 2.不需面试、政审. |
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省招生办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二)报考治安学、侦查学等专业的考生须符合以下要求:
1、1984年9月1日后出生;未婚。
2、政审合格: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强,志愿并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直系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的政治历史清楚,现实表现较好。
3、面试合格:男生身高≥168cm;女生身高≥158cm.裸眼视力≥4.6,无色盲、色弱;无口吃、无重听;肝功能正常、乙肝表面抗原阴性;无器质性心脏及血管疾病;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无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察职业的疾病。
4、定向培养的在职民警报考不受上述要求限制。
三、报名办法
(一)预报名
1、报名时间:2007年1月4日至7日;
2、报名办法:考生通过互联网登陆http://www.eeagd.edu.cn进行预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二)确认报名
1、确认时间:2007年1月8日至10日
2、确认地点:本院滨江校区(广州市滨江东路500号);
3、考生必须亲自到报名点确认报名资格;并交验下列证件: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往届生须持专科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持当年入学名册复印件(考生所在学校加盖公章方有效),入学时补验毕业证书(原件)。
(3)最后学历成绩单(毕业学校加盖公章);
(4)《体格检查表》。根据省招生办的要求,考生预报名时可从网上下载或到报考学校领取《体格检查表》,并在确认报名前自行到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确认报名时将体检结果交回学校。
4、考生报名时须缴交125元报名考试费。经审查材料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不退还报名考试费。
(三)凡持假证明、假文凭等虚假材料报名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四)考生报考志愿只能填写一个学校的一个专业(该专业为专业课考试对应的专业)。
四、体检
1、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2、考生携带《体格检查表》按规定的时间自行到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交招生学校。
3、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身体复检,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考试
1、考试科目为五门。其中公共课《政治理论》、《英语》和《民法》为广东省统考科目;专业课两门为学校自行命题考试的科目。
2、各科满分为100分,五科总分为500分。考试形式一律为闭卷考试。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各考试科目指定的参考书
考试科目 |
指定参考书 |
政治 |
1.《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郑永廷主编.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 2.时事政治考试范围为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国内外重大事件. |
英语 |
《实用英语综合教程》1、2册(21世纪高职高专规划教材)(非英语专业用)(第2版).教育部教材编写组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
民法 |
1.《民法》.王利明.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版 2.《民法学》.郭明瑞.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版 |
公安学基础理论 |
《公安学基础理论教程》.教程编写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
治安学基础理论 |
《新编治安行政管理学总论》.李建和主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
侦查学总论 |
《刑事侦查学总论教程》.王超一主编.群众出版社.1999年版. |
侦查学综合基础知识 |
1.《国内安全保卫学》吴远亮、吴明高主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2.《经济犯罪案件侦查》.任克勤主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3.《侦查讯问学》.胡关禄主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4.《刑事侦查学》.马文元、林维业、许细燕主编.警官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
法学基础理论 |
《法理学》.沈宗灵.北京大学出版社 |
刑法学 |
《中国刑法教程》俞利平、戴群策等.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
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省招办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4、考试时间为2007年3月24日(星期六)至25日(星期天),具体安排如下:
科目 日期 |
上午 |
下午 | ||
时间 |
科目 |
时间 |
科目 | |
3月24日 |
8:00—10:00 |
政治理论 |
15:00—17:00 |
民法 |
10:30—12:30 |
英语 | |||
3月25日 |
9:00—11:00 |
专业课1 |
15:00—17:00 |
专业课2 |
5、考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考生须于考试前一天到考点熟悉试室分布情况。
6、考试内容按本科二年级教学大纲(并参考专科教学大纲)和对本科插班生入学的基本要求,着重考查考生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这些理论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7、省统考科目的考试大纲和考试范围由省考试中心根据教育部专科升本科同一层次的要求编写确定,并于报名前向社会公布。
8、统考科目实行计算机网上辅助评卷;专业课由招生学校评卷。
六、录取
1、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艺术类和英语类专业划定;
2、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根据招生计划划定五门考试科目总分和省统考三科总分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3、录取工作由省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4、学校根据考生德、智、体条件,综合考虑学生各方面素质,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同专业课考试的专业不能跨专业录取。
5、凡持假证明、假文凭等虚假材料报名考试者,取消录取资格。
6、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本科插班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七、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
1、插班生实行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习。
2、插班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思想政治、业务、健康情况复查,经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复查合格并经注册后,即成为普通高等学校的正式学生。
3、插入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并按插入年级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八、毕业与就业
1、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3、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的本科毕业生相同。原为在职人员或定向培养应届生是否回原单位或定向单位就业,由考生本人在入学前与原单位或定向单位商定,并向学校报告。
咨询电话:020-34068339 传真电话:020-34067794
通讯地址:广州市滨江东路500号
相关附件:广东省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体格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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