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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校之窗

广东省公安民警培训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南粤警察网 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06-11-25 17:37:49 浏览次数: 【字体:

 

   广东省公安民警培训中心是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属下的自筹经费的事业单位。为满足工作需要,经省人事厅、省公安厅批准,按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筹经费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属非公务员、非人民警察身份,不评授警衔,不具有执法资格)。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计划招聘共8个职位18名工作人员。详见《广东省公安民警培训中心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人员(需所在单位证明)和普通高校应、往届毕业生 (非广东户籍报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岗位所要求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较强的服务意识;

    (四)服从组织工作安排;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2006年广东省公安民警培训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职位表》)。

    四、招聘报名

    (一)公布形式:通过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政务服务网(网址:www.gdgajj.com)和广东省人才评价网(网址:www.humanassess.com.cn)公布招聘简章;通过《南方日报》和《羊城晚报》发布招考公告。

    (二)报名时间

    2006年12月23日至12月25日,报名时需填写《2006年广东省公安民警培训中心招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报名表》)

    (二)报名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北较场横路3号大院广东省公安厅礼堂。

    (三)报名要求

    1、每位考生限报考一个职位;

    2、报名者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国有单位在职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等有关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小一寸相片3张;

    3、已在原单位参加了社会保险的人员,需提交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对帐单等;

    4、报名资格认定:报名者持《报名表》及相关证件和证明,经考务工作人员验证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核发准考证。

    五、考试和考核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折算相加,构成应试者的总成绩。

    (一)笔试。包括政治时事、文化基础、行政职业能力、阅读理解能力、分析归纳能力、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以及文字表达水平(一份试卷)。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2006年12月31日上午

    笔试地点:报名时另行通知

    笔试试题委托专业部门命题及阅卷评分,笔试实行闭卷考试。笔试成绩在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政务服务网公布(网址:www.gdgajj.com)。

    (二)面试。按笔试成绩高低和招考职位1:6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参加面试的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人员所持证件必须是原件,复印件无效。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六、体检

    按报名者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考职位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考核、体检、政审后,择优录取。被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广东省公安民警培训中心签定正式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期满需继续聘用的,重新签定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八、聘用人员试用期的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工资为1500元/月。

    咨询电话:0757-86691333转31002    

    联 系 人:范可洪

    附件:1、2006年广东省公安民警培训中心招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正反两面打印)

    2、广东省公安民警培训中心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职位表


广东省公安民警培训中心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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