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警院开学习贯彻科技兴警三年行动方案暨2023年下半年科研工作会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公安厅党委关于科技兴警的决策部署,推动《湖北省科技兴警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各项举措落实落地,谋划推进学院2023年度下半年科研工作,9月21日下午,学院组织召开学习贯彻科技兴警三年行动方案暨2023年下半年科研工作会议。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江轶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湖北省科技兴警三年行动攻坚团队实施方案》和《<湖北省科技兴警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任务清单》;通报了2023年上半年科研工作整体情况,安排部署了下半年科研工作;各系部汇报了科研工作进展情况;《小夏“说法”“理”在百姓》湖北省社会科学联合会2023年度“是这个理”项目组交流了该项目的成功经验;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就推进保障科研工作开展交流发言。
会议认为,《湖北省科技兴警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对学院提升办学层次、提高办学质量、提升科研能力水平、更好服务公安实战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抢抓该方案实施机遇,强化有组织科研,将科技兴警工作目标与学院发展目标有机融合,加快推进“团队、平台、项目、成果”建设,实现科研能力的整体性突破。
会议对做好科研工作提出相关要求。一是要强化使命担当抓科研。创建全国一流公安院校,科研是强校之本。没有高质量科研,就没有高水平人才培养和服务实战支撑。要把如何促进科研高质量发展作为肩头之责,想方设法抓好科研、支持科研、促进科研;要树雄心、立大志,永攀科研高峰;要知不足,找短板,坚持靶向施策;还要担使命、抓落实,推动学院科研高质量发展。二是要聚焦公安需求搞科研。要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和我省科技兴警三年行动计划和方案,主动对标对接,主动融入融合,建立与公安机关协同融合的机制;要在公安实战中凝练需求与课题,找准切入点,真研究问题,研究真问题。三是要培育领军人才强科研。要根据学院学科专业和公安实战需求培养一批在全国公安院校和公安理论界有影响、有话语权、有美誉度的学科带头人,造就一批在公安机关和公安实战中能办案、能解惑、能指导的业务专家;要通过培育确立领军人才,引领建设创新团队,加强有组织地科研,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四是要完善评价体系促科研。要坚持系统思维,结合学院实际,统筹教学与科研,实事求是建立科学合理的科研评价体系;要坚持成果导向,大力提倡奖励高层次、高质量的科研成果,用心扶持、帮带有资质、有潜力的青年教师,梯次地培养科研队伍,厚植学院科研发展的基础。
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副主任委员、学院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省级科研平台及院级科研机构负责人、各系(部)分管科研工作负责人及科研秘书、科研处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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