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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校之窗

中国刑警学院举办“法眼看侦查”系列学术报告会

来源:中国刑警学院 作者: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6-06-28 07:49:25 浏览次数: 【字体:

 

编者按: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时期,司法改革方兴未艾,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不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改革正在有序落实,这给我们公安执法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直接的挑战。今年5月2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通过的《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强调指出,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要着眼于完善公安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构建完备的执法制度体系、规范的执法办案体系、系统的执法管理体系、实战的执法培训体系、有力的执法保障体系。公安工作关系到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不断提高这一目标的实现,需要着眼于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公安队伍的法律素质。同时,我国目前正处于发展建设的关键时期,公安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和复杂局面。在这一时代背景下,公安民警培育法治观念,树立法治思维,自觉践行自身使命,不仅是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做好新形势下公安工作,更是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人民安居乐业的根本保证。因此,教育引导学生明确当前形势,领会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法治精髓,把握自身的不足和努力方向,是我们给每一位青年学警,特别是即将走上警察职业征程的毕业生们,必须要上好最后的“法治一课”。基于此,法律教研部联合教务处,在毕业季邀请具有丰富实战经验的检察官、法官、律师等来院讲学,为毕业生推出“法眼看侦查”系列报告,力求在毕业生开启职业生涯前,请检验我们工作成果的检察官,请审定我们工作成果的法官,请“对抗”我们工作成果的律师,请审视我们成果的政法院校教授这四双法眼,在他们的视角下,以当前涉警热点案件和公安机关侦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导向,诊症把脉,辨法说理,并提出针对性的建议,从法治视角为学生勾勒出全新的侦查图景,从而帮助学生确立警察职业思维和职业能力培养塑造的正确方向与路径。


    6月3日至14日,由中国刑警学院法律教研部和教务处联合举办的“法眼看侦查”系列学术报告会在学院礼堂正式开始。系列报告会分别邀请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波,全国律师协会刑辩委员会秘书长、北京市律协刑事诉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韩嘉毅律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法库县法院副院长王扬东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证据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证据法教研室主任李学军教授作专题报告。学院部分教师、应届本科和研究生毕业生共1000余人参加了报告会。  

沈阳市浑南区检察院吴波检察长

6月3日上午,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波为我院师生作了题为“从检察官视角看侦查”的专题报告。吴波检察长首先介绍了我国检察机关的设置情况、检察工作的主要内容、检察程序的运行机制等基本问题,特别就检察人员的招录条件、方式等问题作了详细介绍,并鼓励我院学生拓展就业渠道,投身检察工作。他强调,在司法实务中,侦、检顺畅衔接是确保“侦、检、审、执”刑事案件处置机制顺畅运行的重要保障,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侦查工作的监督制约是保证侦查法治化运作的重要环节。吴波检察长深耕检察工作三十年,先后任市人民检察院综合指导处处长、大要案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等重要职务,有着丰富的检察工作经验。他在讲座中就自身所办理的典型案件,结合相关法学理论,对实践中侦检衔接问题做了深入浅出的阐释,使大家从新的角度认识、思考侦查工作,受益匪浅。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韩嘉毅律师

6月6日下午,“法眼看侦查”系列学术报告第二讲如期举行。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韩嘉毅律师为2016届毕业生作了题为“从警察出庭作证谈起”的专题报告。韩嘉毅律师是全国律师协会刑辩委员会秘书长,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客座教授,曾担任原云南省省长李嘉廷、沈阳欧亚农业董事长杨斌(荷兰籍华人、朝鲜新义州首任特首)、重庆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陈明亮等案件的辩护人,具有丰富的司法实务经验和较高的刑辩业务水平。在今年年初孟建柱书记主持召开的中央政法委关于讨论司法体制改革问题律师座谈会中,韩嘉毅律师作为全国十二名律师代表应邀参加,并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就当庭裁判、非法证据排除、证人作证等问题提出了相关建议。韩嘉毅律师在讲座中首先向同学们介绍了刑事辩护中辩护律师法庭质证的内容、角度和方式,在此基础上就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作为鉴定人、现场勘查技术人员和侦查人员出庭作证需要注意的问题、应予进行的准备,进行了较为全面的阐述,并结合具体案件,从刑事辩护人的视角,对当前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在证据、程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系统的分析和解读,并以此为对照,提出了警察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应该具备的素质、能力和努力的方向,对即将毕业走上工作岗位的同学们提出了中肯的建议和希望。韩嘉毅律师专业的剖析、严谨的思维、犀利的语言、丰富的经验技巧,特别是独特和全新的视角,以及对具体案件进行的精彩演绎和点评,给师生们留下了深刻印象。

沈阳市法院刑事审判一庭王扬东副庭长

6月7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法库县法院副院长王扬东给学院师生带来了“法眼看侦查”的第三场报告:问题、挑战与希冀——刑事法官视角中的公安机关侦查工作。王扬东法官入职二十一年以来,一直在中级法院刑事案件审判一线从事审判工作,办理过张秀武等44人组织领导黑社会等数百起国内具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本次报告,应主办方要求,王扬东法官采取了典型的“以案说法”模式。王扬东法官从他亲自审判的宋某杀人案件、张某贩卖毒品等四起案件入手,在全面介绍案情和证据的基础上,全面剖析了四起案件中侦查机关在收集证据和案件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分别结合具体案情,指出了侦查机关收集证据观念偏颇导致忽视无罪罪轻证据,侦查机关收集证据不及时导致证据灭失,收集证据不全面导致某些事实无法认定,收集程序不合法导致证据被作为非法证据排除等具体问题。王扬东法官以裁判者的视角、评判性的思维、丰富的审判经验,对案件进行了剖析,让同学们认识到侦查缺位可能面临的巨大诉讼风险和规范侦查、程序合法的必要性,同时,也深切体会到庭审实质化和裁判标准统一化、规范化带给侦查人员的挑战和要求。报告最后,王扬东法官结合自己的成长经历,给即将走上工作岗位的毕业生从业务能力的培养、执法观念的塑造等方面提出希望。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李学军教授  

“法眼看侦查”系列报告的第四讲邀请到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证据学研究所副所长、证据法教研室主任、中国人民大学物证技术鉴定中心主任、博士研究生导师李学军教授。李学军教授是我院首届本科毕业生,被最高人民法院聘请为特聘技术专家,北京物证技术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出版了《物证论——从物证技术学层面及诉讼法学的视角》等专著,编写和翻译了《美国刑事诉讼规则》(主编)等专业书籍,具有较为全面和深厚的跨界学术能力。在报告中,李学军教授注重以案说法,以王某杀人案为例,结合呼格案、聂树斌案等热点案件,以《无罪裁判中的证据法学问题》作为主线,阐释了刑事证明对象、证明责任的分配、证明标准等问题,用“讲故事”的方式和对具体案例的分析,把极易混淆和费解的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清晰透彻地讲解和提炼。李学军教授的讲座引发了同学们强烈共鸣,在互动环节同学们就各自关心的专业问题踊跃提问,纷纷表示在掌握刑事技术、侦查知识的同时,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在走上工作岗位以后,依法严格规范执法。

“法眼看侦查”系列报告会得到了学院领导的大力支持以及各有关职能部门的鼎力协助。下一步,我们将在总结分析学生和老师意见的基础上,就报告人选、讲述主题、讲述方式和整体协调方面进一步思考改进,争取通过这一平台更好地发挥引进法治思想、传播法律知识的学术功能,为学院的学科专业发展和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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