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大学将举办“公安学一级学科基础理论研究”全国学术征文活动
经学校批准,犯罪学学院根据工作安排,将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名义举办“公安学一级学科公安学基础理论研究”为主题的全国性学术征文活动(“通知”见下)。征文截止日期为今年9月30日。
学校领导对这次活动十分重视并给予了大力支持。为了办好这次活动,犯罪学学院请刑警学院、北京警院、河南警院、江西警院、山西警专和中国警察协会等单位的同行于4月25日在木樨地校区举办了“公安学基础理论研究圆桌论坛”,进行了具体商讨并达成了共识。目前,我院已将正式通知发送到中国刑警学院、北京警察学院等全国35家公安院校,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等16家司法警官院校、国家法官学院等14家法官学校、国家检察官学院等23家检察官学校、中国政法大学等17家地方政法院校。
为了切实加强公安学基础理论研究,不断提高学科建设水平,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请校内外有关同人积极撰写高水平的论文,共同推进公安学基础理论研究的深入。
附:
关于举办“公安学一级学科基础理论研究”学术征文活动的通知
为切实加强公安学一级学科下的公安学基础理论研究,不断提高学科建设水平,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公安工作提供理论指导,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拟开展“公安学一级学科基础理论研究”主题征文活动,征文评审结束后,将举办全国学术研讨会,具体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现将征文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立足公安学基础理论的研究现状,把握公安学一级学科设立后对基础理论研究提出的新挑战、新任务、新要求,解决公安学一级学科下公安学基础理论研究中的理论与实践问题。
二、征文选题建议方向
(一)公安学一级学科下的公安学学科体系与框架;
(二)“警察”、“警务”和“公安”的概念及其关系;
(三)公安学基础理论的研究内容、研究对象、特点、研究方法与基本范畴;
(四)中国特色公安学以及公安学与其他相关学科关系;
(五)新时期公安学基础理论研究的价值与功能;
(六)国(境)外警察学科体系、学科发展与基本理论;
(七)公安机关权力的构成、实施、配置与控制;
(八)中国公安机关的建立和发展;
(九)我国公安学基础理论学术史;
(十)与公安学基础理论研究相关的其他问题。
拟参加本次学术征文活动者,请根据以上选题方向或围绕本次研讨主题自主拟题撰写论文。
三、征文要求
论文文责自负。请紧扣主题,格式规范,未曾发表、评奖。论文为5000-10000字,并附300字内容提要、主题词。请以word文档格式于截稿日期前发电子版至征文信箱,邮件请注明“公安学基础理论研究征文”字样。请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联系方式。
四、时间安排
征文截稿日期为2013年9月30日。
五、评选事宜
本次学术征文活动结束后,将组织相关专家评审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证书及奖品。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电话:王世卿13552300677,黄冬18612649114:01083903315(兼传真), 010-83905075
征文信箱:wsq1604@163.com ,ishuangdong@sina.com
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1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学学院 公安学基础教研室(100038)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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