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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校之窗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201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章程

来源: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3-04-16 18:07:50 浏览次数: 【字体: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是公安部直属的公安高等院校,位于辽宁省沈阳市。2013年我院继续在全国招收第二学士学位考生,热忱欢迎有立志青年报考我院!

  一、学制、学位及就业

  (一)学制学位

  学制两年。入学后,统一着人民警察服装,实行警务化管理,完成学业并符合条件者由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颁发第二学士学位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二)毕业

  学生毕业后到公安机关工作,须参加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位竞争性录用考试,合格者择优录用。在职公安民警学员毕业后回原单位就业。

  二、招生计划

  1. 侦查学专业40人(其中女生4人),刑事科学技术专业40人(其中女生4人),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网络犯罪侦查方向20人(其中女生2人),法医学专业40人(其中女生4人)。

  2. 关于法医学专业计划的特别说明。法医学专业40个招生计划中有20个计划用于招收报考医学院校研究生,其考研各科成绩(包括政治、外语及中医或西医综合)及总分均达到国家录取分数线,但未被录取的考生。要求考生为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学士学位的应、往届大学毕业生。可免于参加我校组织的二学位笔试,但应通过招生体检、面试、体能测试、政审及心理测试,并符合我院《201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章程》的相关要求。录取按照考研总分由高到低,录满为止。

  三、招生对象和招生条件

  (一)招生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考我院第二学士学位:

  1. 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强,勤奋学习,身体健康,志愿献身公安事业。

  2. 已获得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201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要由所在学校授予学位审批部门根据考生能否获得学位出具书面证明。年龄要求不超过24周岁(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法医学专业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88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 已获得学士学位的在职公安民警,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二)招生条件

  1. 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公安院校招生政审工作暂行规定》进行政治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的;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国内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其他原因不适于做人民警察的。

  2. 身体条件: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身体匀称,不能过于肥胖或消瘦(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消瘦);左、右眼单眼裸视视力4.8(0.6)以上,无色盲、色弱;两耳无重听;无口吃;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文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心理健康测试符合要求且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并符合公务员录用的身体条件,肝功检查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执行。

  3.专业条件:

  (1)侦查学专业:招收非侦查学专业的文、理、工学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2)刑事科学技术专业:招收非刑事科学技术专业的理、工学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3)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网络犯罪侦查方向:招收计算机或电子类专业的理、工学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4)法医学专业:招收获得医学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4. 备注:

  (1)各专业不招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国外院校学生及部队院校学生。

  (2)有俄语、朝鲜语学习背景者优先录取。

  (三)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二学位招生考试科目一律为三门。我院二学位招考的共同科目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

  各专业其他两门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1. 侦查学专业:

  (1)刑法学。参考书目:《刑法学》(第5版,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主编高明暄、马克昌,执行主编:赵秉志,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8月出版。

  (2)刑事诉讼法学。参考书目:《刑事诉讼法学》(第3版,普通高等教育国家及规划教材系列),主编樊崇义,法律出版社,2013年3月出版。

  2. 刑事科学技术专业:

  (1)高等数学。参考书目:《高等数学》(第六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2)物理学。参考书目:《物理学》马文蔚等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

  3. 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网络犯罪侦查方向:

  (1)C语言程序设计。参考书目:《C语言程序设计》(第三版)主编谭浩强,清华大学出版社。

  (2)计算机应用基础。参考书目:《大学计算机基础》(第六版)主编谭浩强,清华大学出版社。

  4. 法医学专业:

  (1)系统解剖学。参考书目:《系统解剖学》(第七版)主编柏树令,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

  (2)病理学。参考书目:《病理学》(第七版)主编李玉林,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

  四、报名时间、报名材料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至2013年5月10日,考生报名采取函报方式。考生须于5月10日前(以邮戳为准)将报名材料以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至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招生办公室。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报名材料不全者,报名无效。

(二)报名材料

  1.登录学院官网http://www.ccpc.edu.cn,在《201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章程》附件中下载《2013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名登记表》,按表中有关要求详实填写、贴好照片(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考生报名、体能测试、面试、准考证所用照片要一致)。

  2.应届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往届生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复印件。

  3. 考生需提供考生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的书面材料。

  4. 报考法医学专业免笔试的考生,须提供考研准考证原件,考研各科及总分书面成绩单并加盖考研院校的研究生招录部门印章的原件。

  5.在职公安民警考生除需提供身份证、警官证、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复印件外,还需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和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书面材料。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4-86982243

  邮 编:110035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招生办公室)

  电子信箱:ccpczs@163.com

  五、体能测试、面试、理论考试、心理测试、信息采集

  (一)考试地点及要求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考生参加考试须携带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往届考生须携带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一寸免冠照片5张(与报名表所贴照片为同一底版)。

  (二)体能测试和面试

  2013年5月18日8:00至17:00。

  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

  (合格标准所称以上、以内,均含标准本数)

性 别

测试项目

合格标准

男子

俯卧撑

10秒内完成6次以上

立定跳远

2. 2 米以上

女子

仰卧起坐

10秒内完成5次以上

立定跳远

1. 5 米以上

  (三)理论考试

  5月19日8:30至15:00。

  (四)心理测试、信息采集

  5月19日18:00至20:00。

  (五)政审

  由考生户籍所在公安机关和考生就读学校保卫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六、录取原则

  我院将根据考生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心理测试成绩及考生地区分布情况择优录取。在职公安民警、公安院校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七、学费、住宿费

 学费4800元/年,住宿费1000元/年。

  八、注意事项

  (一) 被录取的新生,须在2013年7月28、29日两天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送到学院招生办,由校方在教育部学历认证网站(www.chsi.com.cn)进行初步验证。新生在入学报到前一周要将本人档案邮寄到学院招生办公室(在职公安民警除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新生15天内无故未报到或请假逾期15天内不能办理入学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弄虚作假者、身体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二)学校不负责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和休学问题,因疾病等原因不能在学校学习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三)在职人员学习期间,不转户口、工资关系及人事档案等,副食补贴、生活补助、医疗费用等均由原单位负责,学校不负责其与就业相关的任何事务,学生毕业实习可回原单位。

  请考生随时关注学院网站关于2013年第二学士学位的信息及通知。

二〇一三年四月三日

附件【中国刑事警察学院2013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名登记表.doc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201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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