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关于部分教学系更名学院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公安部政治部《关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部分教学系更名学院的批复》(公政治〔2013〕48号)精神,现就我校教学系更名学院通知如下:
法律系更名为法学院;
治安系更名为治安学院;
侦查系更名为侦查学院;
犯罪学系更名为犯罪学学院;
公安管理系更名为公安管理学院;
刑事科学技术系更名为刑事科学技术学院;
安全防范系更名为警务信息工程学院;
信息安全工程系更名为网络安全保卫学院。
校属各单位和广大教职工应以更名学院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精神和公安部党委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坚持“五个结合”的办学思路,围绕具有“七个特色”的研究型、应用型高素质专门人才培养目标,立足新起点,谋求新跨越,在加强学科专业建设上迈出新步伐,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上实现新突破,在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上迈上新台阶,在强化师资队伍建设上取得新进展,在提高科研实力与水平上开创新局面,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更加扎实的措施办法和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推动学校各项工作健康快速发展,早日实现“国际一流警察大学”的奋斗目标。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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