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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校之窗

中国刑警学院新一届学术委员会正式成立

来源:中国刑警学院 作者:科研处 发布时间:2012-07-10 10:45:06 浏览次数: 【字体:

 

 7月6日,中国刑警学院学术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投票选举产生了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至此,从本学期初开始启动的“新型”学术委员会建设工作宣告结束,我院新一届学术委员会正式成立。

  自去年年底学院出台新的《中国刑警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以来,学院党委一直高度重视学术委员会的筹建工作。学院党委书记、院长王世全多次在会议上强调,新的学术委员会应充分体现“学术自由”、“教授治学”的功能,实现学术与行政的分离,并明确表示学院领导将全部退出学术委员会。此举是我院突出学者主体地位,发挥学者学术决策核心作用的新尝试。改革力度之大,在全国高校中实属罕见。

  本着这一原则,学院先行启动了系部学术委员会的选举工作。各教学系部在广泛征求意见和民主协商的基础上,实行公选,首先推举本单位的学术委员会委员,然后再由全体委员投票选举产生系部学术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则由各系部学术委员会主任和各教学单位推荐的院内有代表性的教师组成,主任和副主任的人选则改变以往“学院任命”的方式,由委员投票选举产生。从结果来看,新的系部学术委员会改变了以前全部由系主任兼任学术委员会主任的情况,有半数单位都是由无任何行政职务的教授担任学术委员会主任一职。学院领导则全部退出学术委员会,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由学院二级教授史力民担任。

  本次成立的二级学术委员会有两个方面的特点。一是民主性。广泛推选保证了各个学科、各个系部在不同层面学术委员会的代表性,使广大学者能够积极参与,激发他们的主人翁意识。学术委员都通过民主推荐或者选举产生,使得学术造诣高、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原则性强的学者能够进入各级学术委员会并发挥作用,为发挥学术引领,全面履行学术职责提供组织保证;二是学术管理与行政管理相对独立,适度分离。两级学术委员会的委员均为我院专任教师,其中半数单位的系部学术委员会主任是无任何行政职务的教授来担任。学院领导以及职能部门的领导全部退出学术委员会,真正体现学者的学术主体地位,使学术委员会真正发挥“教授治学”的功能。

  新一届学术委员会的成立,是学院党委构建行政管理与学术决策有机结合的管理体系的大胆尝试,学院将以此为契机和起点,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水平和服务社会的能力,为创建追求品质、内涵、优秀、卓越和具有原创性的世界一流刑警大学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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