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警察学院两大特色培养忠诚卫士
江西警察学院创立于1951年,历经江西省公安学校、江西政法学院、江西省人民警察学校、江西公安专科学校等发展阶段。
201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江西警察学院,实现了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历史性跨越。
如今,坐落在英雄城南昌市新建县云湾公路旁的学院,已拥有校园占地2200余亩,拥有多媒体教学用房3.45万平方米,试验实训用房3.6万平方米,图书馆面积2.1万平方米,新校园建设提升了学校办学条件。学院现有全日制学生5000余人,本科专业4个、专科公安专业17个,专任教师3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30余人,具有博士、硕士学历(学位)教师14余人。现有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7人;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2人,中青年骨干教师15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5人。学院设有18个党政管理与服务机构。这里成为国家培养公安人才的教育摇篮。
江西警察学院实行江西省公安厅和江西省教育厅共同领导,以江西省公安厅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
学院遵循高等教育发展和公安教育训练的客观规律,坚持“政治建院、依法治院、特色兴院、质量立院、人才强院”的办学理念,实现公安专业学历教育、公安相关专业学历教育与警察培训教育协调发展,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将学院建设成为在全国公安院校中有优势,国内社会公共安全与信息安全领域有较大影响的区域性、高水平、有特色的公安本科学院。
经过多年努力,学校已经逐步形成了两大办学特色,并取得了丰硕成果。学院《侦查措施与策略》、《公安实用法学概论》、《经济犯罪侦查》为教育部国家级精品课程;《手枪射击》、《经济犯罪案件侦查》、《计算机犯罪案件侦查》为公安部精品课程;还有12门省级优质课程。
特色一:
政治建院、从严治院,以培养忠诚卫士为首要任务的办学理念特色
“我们以政治建院,从严治院的办学理念,着力培养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忠诚卫士。”学院院长程小白向记者表示,学院秉承严格按《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条例》的规定管理学生,以养成教育感化学生,以实践活动感触学生。把忠诚教育渗透到教学、服务的各个环节,融入学生工作、学校管理的各个方面。
满腔热血铸警魂,英雄无悔写忠诚。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该学院自建院以来,学院先后有10余名毕业生为公安保卫事业英勇献身,毕业生中一级英模、一等功臣等功模人数超过千人。
该学院还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忠诚服务社会。该学院师生每年参与维持社会治安的实践活动(清明、冬至值勤,节假日火车站、汽车站维护秩序)和参与处置重大事件、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先后圆满完成了参与处置1995年永修香猪事件、抚州非法宗教聚集活动、奥运火炬传递安保、2010年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等安保工作。
特色二:
院局互动,教学、科研、办案三结合的办学模式特色
“每年独立或与省公安厅、南昌市公安局刑事技术部门合作,参与会诊各种疑难案件,完成大量的刑事技术鉴定与疑难案件"会诊"任务。”程小白告诉记者,该学院一直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教学带动科研、办案,以科研、办案促进教学水平的提高。
记者了解,该学院1986年在全国公安专科院校率先取得刑事鉴定权,鉴定疑难案件,开展科研攻关,收到公安部的赞誉和同行专家的一致好评。学院成立有物证鉴定所和法律咨询服务机构。有近百名教师分别持有文检、痕检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计算机司法鉴定证书、刑事化验司法鉴定执业证书、法医执业证书、律师资格证书。教师中有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专家、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立法顾问、省政府立法项目论证专家、江西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等。
“学院突出实训、实践环节,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提高教学质量,培育实用型人才。”程小白介绍说,学院目前已与南昌市公安局、宜春市公安局、新余市公安局等公安机关建立了紧密的校局合作关系,建立了30多个个稳固的校外学生实习(实训)基地;聘请了500余名公安机关科(所、队)长、破案能手、业务骨干为实训指导教师。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业务教师下基层公安机关挂职锻炼,定期安排教师参与公安实践活动,院局互动机制建设不断得到完善和加强。
在新的历史时期,江西警察学院继续秉承“忠诚奉献,知行合一”的院训,致力于把学院建设成为公安人才的高地,为公安培养出更多具有较高知识水平和较强公安技能的复合应用型人才,为当地公安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的同时,为服务好地方经济发展,助推地方经济腾飞做出自身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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