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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校之窗

山东警察学院2010年成人教育(函授)专升本招生简章

来源:山东警察学院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0-04-20 08:57:01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招生对象
    省内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学历的:政法系统和有关行业在职民警;工商、税务、城管、城建等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安保人员;现役军人、武警官兵及有志于报考警察职业的社会青年。  
    二、招生专业
    1、侦查学专业。学制三年,主要专业课程有刑事案件侦查、经济案件侦查、犯罪情报学等,共18门课程。
    2、治安学专业。学制三年,主要课程有治安秩序管理、社区警务、道路交通安全法学等,共18门课程。
    三、学历待遇
    凡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考试录取为我院成人教育专升本的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政治条件和学业成绩合格者,颁发国民教育系列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并给予电子注册。经考试达到国家规定的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四、收费标准
    按照山东省物价局核准的文科函授教育收费标准,函授生每人每年学费为1200元(书费另计),面授期间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五、报名方法
    根据全国成人高考工作部署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届时考生必须先登陆网站:www.sdzk.gov.cn进行网上报名,然后按户口所在地教育局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身份确认和信息采集。在规定的地点和时间领取准考证,根据主考部门通知的考试时间与地点,准时参加全国成人高考。一般情况下,8月份报名,10份月考试,请注意相关信息。
    六、考试科目
    政治、英语、民法。
    根据教育部通知,使用《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专科起点升本科)》,教育书店有售。
    七、录取原则
    在成人高考成绩达到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划定的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八、授课方式

每学期安排一次面授,时间两周。具体日期届时通知。授课地点在学院内。
    学院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4    邮编:250014
    咨询电话:(0531826063158260627282606069

 

                                                  2010年4月7日

山东警察学院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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