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警官学院2005年招生信息
江苏警官学院坐落在南京中华门外风景秀丽、佳木葱郁的菊花台畔,担负着为全省公安机关培养人才和进行在职公安干警教育培训的重任。学院创办于1949年,前身为南京公安学校,1953年更名为江苏省公安学校,1982年经国务院批准建立江苏公安专科学校,成为全国第一所省属全日制公安高等院校。2002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和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江苏警官学院,2002年6月,江苏警官学院正式成立,同时撤销江苏公安专科学校建制。
学院现有三个校区,即院本部和龙潭、浦口校区,占地562.38亩,校舍建筑总面积15万多平方米。
学院设有公安管理系、治安管理系、侦查系、公安科技系、法律系、马列主义教研部、警察体育教研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校院网络管理中心)等教学部门。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4711人,普通本科开设有法学、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六个本科专业和警察管理和经济犯罪侦查两个本科专业方向,其中刑事侦查专业被教育部确定为第二批部级高职高专教育教学改革试点专业;普通专科开设有国内安全保卫、交通管理、文秘、法律等多个专业。目前全院共有刑法学、刑事照相、治安案件查处等3门课程被评为省级一、二类优秀课程。学院教学和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915万元,建成了痕迹检验、法化学等7个装备先进的中心实验室,其中基础实验室于2002年顺利通过教育厅专家组验收。图书馆藏书45万册,期刊1340余种,全馆实现计算机管理,并依靠自身力量,自主开发了“公安文献全文检索系统”,建成了“公安文献全文数据库”。学院在开设普通学历教育的同时,积极开展成人学历教育和在职干警培训,成人教育规模稳定在3000人左右,是全省公安机关在职干警的培训基地。学院现有教职工671人,专任教师320名,其中教授、副教授有100多人,有多名教师通过省教育厅及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被确定为江苏省“333工程”和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为进一步推进我院科研工作的改革发展,我院确定了赵远、宋践、王海源、彭耀春、周亚红、汪传发、黄超、司钦山、封野、吕导中等10位同志作为学科带头人,李雪冰、余晓明、张霞、刘景宁、刘玉江、孔令驹、葛志山、肖金军、韩德明、赵旭初、王军、黄步根、许列民、王光森等14名教师为我院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目前,我院还聘请了何挺(公安部五局局长)、刘耀(中国工程院院士、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研究员、世界毒物学家学会中国地区代表)、乌国庆(原公安部五局巡视员)等11位公安部特聘专家、3位省公安厅特聘专家、4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和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的知名教授担任我院的兼职教授,定期来校授课、讲座。学院还依托各级公安机关的支持,充分挖掘教育资源,努力将教学内容贴近公安实战,先后与全省各地公安机关合作建立了44个优秀教学实习基地。
学院科研工作比较活跃,具有较强的公安特色。近年来,学院共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课题116项,绝大部分已结项,其中20项科研成果获政府部门人文、社会科学类成果奖,4项科研成果获科技成果奖。全院教师共出版专著127部,发表论文1310余篇。学报质量稳步提高,1999—2000年两年中,学报所刊文章有多篇被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或被其列入目录索引,2002年,学报被评为“全国优秀社科学报”和“江苏省一级期刊”。对外学术交流和科研协作进一步加大,目前已经与德国、英国、意大利等国家的警察教育科研机构以及省内外公安实战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学术交流和科研协作关系。1999年以来,学院依托自身先进的科研和技术条件,共协助省内公安机关成功侦破各类重大、疑难案件40余起,赢得了各级公安机关的广泛赞誉。
学院始终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把服从服务于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发展的需要作为学院办学的根本指导思想,努力培养公安机关满意的合格专门人才,形成了“政治坚定、学习勤奋、作风踏实、警纪严明”的优良校风,建校50余年来,学院已为各级公安机关、保卫部门培养、培训了各类专门人才2万余人,大多已成为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和业务骨干,受到各级公安机关的普遍欢迎。
历史如镜,让我们鉴往知今;岁月如山,使我们登高望远。展望新世纪新阶段全面建设合格公安本科院校,加快推进学院发展的壮丽前景,我们充满必胜的信心和力量。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有恒心将把江苏警官学院的明天建设得更加美好。
招生办法
根据各项招生政策和操作规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按考生五门课程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专业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以及专业志愿情况确定,各专业不另设专业分数线。但行政管理(涉外警务管理)专业要求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5分。
填报志愿
公安类专业在提前批次录取,本、专科可兼报;非公安类(法学)专业在 “本二”批次录取。
注意事项
报考我院公安类专业的考生请注意:
1、考生须按省招办有关规定,在当地参加预报名。未参加预报名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试;
2、招收女生不超过计划人数的15%;
3、政治条件、身体条件应符合我院的招生要求,并经政审、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复查合格;
4、面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由省招办负责通知到考生。届时我院将分片设立三个面试和体能测试点。其中:常州点负责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五市;扬州点负责南通、泰州、扬州、盐城四市;淮安点负责徐州、淮安、连云港、宿迁四市。考生高考结束以后,请注意当地招办和媒体的有关通知。不参加面试者,不予录取;
5、考生的政审工作,按公安部有关规定,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实施。
招生对象和条件
我院对考生的基本要求是:㈠应届、往届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未婚,年龄不超过二十二周岁(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㈡思想进步,品德良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㈢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学校教学训练要求,无传染性疾病和严重慢性病。
公安类专业的考生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㈠政治条件: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志愿并适合从事公安工作,并经政审合格。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政审不合格:①政治思想落后,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的;②有流氓、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或道德品质不好的;③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④曾受过开除学籍、团籍或勒令退学处分的;⑤本人或直系血亲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⑥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⑦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内、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划不清界限的;⑧其他原因不宜做人民警察的。
㈡身体条件:①身高,男生不低于1.68米,女生不低于1.60米;体重,男生不低于50公斤,女生不低于45公斤;体形匀称,不能过于肥胖或消瘦备注,动作协调;②视力,左、右单眼裸视视力4.7以上;无色盲、色弱;③两耳无重听;④无口吃;⑤五官、体型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胎记等);⑥身体无明显缺陷(如鸡胸、驼背、腋臭、下肢严重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步态异常、“X”型腿或“O”型腿、扁平足、纹身、嗅觉迟钝以及较大面积或影响警容、视觉明显的白癜风、瘢痕、黑色素痣、色素沉着、血管瘤等);⑦无各种残疾、畸形;⑧本人或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⑨无传染病,肝功正常,澳抗阴性。
侦查学专业反恐怖犯罪专业方向的考生:身高,男生1.75米以上、女生1.65米以上;反应灵敏,动作协调。
㈢面试合格:面试内容有五官和形体、仪表仪容和仪态、语言表达和思维反应。单项不合格者视为面试不合格。
㈣体能测试合格:体能测试项目有跑步、立定跳远和铅球三项。合格标准为:男生,1000米跑4分05秒以内,立定跳远2.25米以上,铅球(5公斤)7.2米以上;女生,800米跑4分以内,立定跳远1.66米以上,铅球(4公斤)5.3米以上。单项不合格者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学制和待遇
本科学制四年,学生修满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可授予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专科学制三年,学生修满规定的课程,考核合格,发给专科毕业证书。
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并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建立一系列济困助学机制和勤工助学基金,帮助他们按新机制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公安类专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着警察制服,实行警务化管理,毕业生按国家规定的政策就业。非公安类专业毕业生通过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004年录取情况
2004年我院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非公安类本科543分。公安类本科:男生543分、女生574分。公安类专科计划分到省辖市,各省辖市最低录取分数线不等,详细情况请查阅我院网站公布的录取分数线。
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 025-81614223
地址(本部):南京市安德门128号
邮政编码: 210012
电子邮件: zsb@jspi.cn
网页地址: http://www.jspi.cn
备注:根据公安部政字[2003]年208号文件规定: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为过于消瘦;标准体重(公斤)=身高(厘米)-110。
咨询电话:025-8161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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