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广东省基层政法机关将定向招录672人 名截止日期为25日
根据中央政法委等部门统一部署,2009年广东省基层政法机关将定向招录672人,其中东莞33个公安分局将招录40人。昨日上午9时开始接受报名,截止日期为25日下午4时。市民可登陆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umanassess.com.cn/)查询。
2007年毕业生也可报考
据悉,此次招录主要是按照中央政法委等15部门有关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部署,从拟退役士兵、已退役士兵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中考试录取672名学生,经有关公安(司法)警官学院培养教育后,定向分配到我省基层公安或司法机关工作。
根据招录条件,7类人有资格报考今年省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考试。这7类人分别为:入伍前为广东户籍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2009年拟退役士兵、驻粤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2009年拟退役士兵、广东户籍已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专业限制,而“应届毕业生”的概念,包括2007年和2008年毕业,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原学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按照国家规定视为应届毕业生的人员。
东莞基层公安招录40人
这次招考对象要求考生年龄为18至25周岁,即是1983年7月16日至1991年7月15日期间出生。此外,男考生身高不能低于1.68米,女考生不能低于1.58米。
此次招录按照定向报名、定向招录、定向培养、定向分配的原则,组织报名和考试。考生须选择报考的具体职位,详情可查阅广东省人事考试局网站。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间为7月21日上午9时至7月25日下午16时。
据悉,此次东莞全市32个镇街及松山湖公安分局均有定向招录,合计40人,其中第二学位包括侦查学、专升本经济犯罪侦查等。
录取者需培训两年再上岗
本次招考的考生经考试、面试、体检等程序录取后,并不能马上上岗,按照规定,还要经过两年相关公安(司法)警官学院培养教育,最后定向分配到省内基层公安或司法机关工作。
两年培训教育分为专科教育和本科教育两个层次,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将接受专科教育,学制两年,其中要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获得专科毕业证书;专科及以上学历则接受本科教育,学历起点本科的考生则采取第二学位的模式,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