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2005年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
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 | ||||||||||||||||||||||||||||||||||||||||||||||||||||||
2005年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 | ||||||||||||||||||||||||||||||||||||||||||||||||||||||
2005 年各盟市招生指标分配一览表
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系专科层次高等职业学院,列入公安系列,面向全区公安、政法系统培养专科学历的实用型人才。 2005 年我院除招收三年制普通高考大专生外,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招收 初中 五年制高职专科生。 招生条件: ①报考我院的考生须参加各盟市组织的高中升学考试,在各盟市确定的分数线上录取。② 思想品德:除按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新生的政治思想品德标准要求外,考生须经过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 ③ 身体要求:除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细则执行外,考生还应具备下列条件: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面部无缺陷,无各种残疾,两耳无重听,无心脏病史,无传染病,肝功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男生身高不低于 1.66 米,体重不轻于 45 公斤;女生身高不低于 1.58 米,体重不轻于 40 公斤。左右眼单眼裸眼视力应在 4.7 以上,无色盲、色弱。 ④ 报考我院的考生在 6 月 25 日 - 30 日 到通辽市公安干校和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面试(须携带中考准考证、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政审材料)。 待遇: ① 学院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入校后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在校学习期间享受助学金和奖学金。 ② 根据学籍管理规定,修业期满,考核合格,发给高等院校专科毕业证书。 ③ 毕业后按国家有关规定择业。 电话、传真: 0471 - 6589224 6589359 联系人: 李启军 李景玉 地址: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 010051 网址: http://www.imppu.nm.edu.cn/ 学 院 简 史 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简称内蒙警院)系专科层次高等职业学校,列入公安系列,面向全区公安、政法系统培养专科学历的实用人才,学制三年,同时承担全区公安、政法系统的继续教育和在职培训任务;人、财、物由自治区公安厅管理,教育行政业务由自治区教育厅管理。 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的前身是内蒙古公安干部、人民警察学校,始建于1948年,1978年开始招收中专生,1993年被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评为省部级重点中专学校,1999年被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教育先进集体称号,2000年又被教育部评为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和德育工作先进集体。为适应民族地区教育工作的需求,学校从1980年开设了蒙语授课班,二十多年来为自治区各级公安、政法机关和兄弟省区培养输送了大批蒙汉兼通的少数民族干警,学校多次被评为自治区民族教育、民族团结先进集体。2001年4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成立学院,2001年8月开始招收专科生。2002年10月内蒙古司法学校并入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 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位于呼和浩特市兴安北路三公里处,校园占地面积300多亩,建筑面积六万多平方米。学院开设侦查、治安管理、交通管理、法律、公安文秘、计算机犯罪侦查6个专业。目前学院已经具有完善的教学楼、图书馆、警体训练场、射击场、餐厅、宿舍、汽车驾驶员培训基地等教学设施,具有计算机实验室、痕迹检验实验室、刑事照相实验室、心理测试实验室、汽车模拟驾驶实验室、汽车分解实验室、教学监控室、多媒体教室、电子阅览室、语音室、校园网络中心等先进的教学设备。学院已经形成了一支以高中级教师为骨干、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 在新世纪的征程上,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决心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积极创造条件,开设政法类的其他专业,把警察职业学院办成面向全区政法系统的综合性职业学院,积极探索警察高等教育发展的新路子,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为自治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更多合格的公安、政法工作实用型人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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