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09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是公安部直属的全国公安高等学府。经教育部批准,学校从1999年起面向社会招收第二学士学位学生。2009年,学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第二学士学位考生,学校热烈欢迎立志献身公安事业的青年积极报考。
一、招生方向及招生人数
侦查学专业经济犯罪侦查专业方向招收80人(女生20人);公安管理学专业招收80人(女生20人)。
二、招生对象
(一)已获得第一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应届生毕业时需取得学士学位),未婚,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公安系统内已经获得第一学士学位的在职公安民警,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考条件
(一)除按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新生的政治思想品德标准要求外,考生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强,自愿从事公安工作。考生的政治条件应符合公安工作的要求,必须经过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具体内容详见《2006年公安院校招生政审工作暂行规定》)。
(二)除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细则执行外,考生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无罗圈腿、无口吃、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两耳无重听,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肝功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无甲肝、乙肝、澳抗阳性。
2.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轻于50公斤;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轻于45公斤;考生不能过于肥胖或消瘦(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消瘦)。
3.左右眼裸视力均不低于4.8;无色盲、色弱。
四、学制及学位
学制二年,毕业时公安管理学专业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或法学学士学位,侦查学专业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五、报名
(一)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5月22日。
(二)报名地点: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木樨地校区)学生工作处(办公楼339室)
(三)报名方式:报考者可选择现场报名或函报。
(四)报名所需材料:
1.按要求完整填写报名登记表并贴上本人近期一寸证件照片,同时提供同底板的一寸证件照片2张;
2.应届毕业生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3.大学三年学习期间的成绩单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4.应届本科毕业生授予学位情况必须由考生所在学校学位审批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证明考生在2009年6月毕业时能获得何种学位。
5.在职公安民警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身份证、工作证复印件;
6.在职公安民警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7.考生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考生本人及直系亲属无违法违纪的书面材料,户口迁到就读院校的考生,要由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考生本人及直系亲属无违法违纪的书面材料。
(五)函报者须在报名结束前,将上述报名材料(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寄至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生工作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报考二学位”字样。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生工作处,邮编∶100038。
(六)报名登记表可直接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校园网网站招生信息栏目下载,网址为www.cppsu. cn ,也可发电子邮件索取,联系电话:010-83903097,电子信箱: erxw@cppsu.edu.cn。
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报考材料不全者,不接受报名。
六、考试与录取
入学考试由公安大学组织实施。
(一)考试时间∶2009年6月7日。
(二)考试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团河校区(食宿自理)。
(三)考试科目∶侦查学专业经济犯罪侦查专业方向考英语、法学概论、政治经济学;公安管理学专业考英语、法学概论、管理学教程。
(四)考生于2009年6月5日到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生工作处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函报人员须携带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
(五)学校在2009年6月6日上午按规定对考生进行面试和身体检查,体检前需空腹;6月6日下午对考生进行体能测试。
(六)学校将对拟录取的学生进行政治审查。
(七)学校根据考试成绩、政审情况、体检结果,择优录取。
(八)参考书∶
1.《大学英语(全新本)》/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总主编 李荫华。
2.《法学概论》/2007年修订版/陈光中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3.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两课”示范教材《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本科本)/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组编/顾海良、顾钰民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8月第一版。
4.《管理学教程》(第二版)/戴淑芬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6月第二版。
七、收费标准
2009年的学费为4200元/年,住宿费为900元/年。
八、毕业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毕业证以及学士学位证书。
九、其它情况
1.公安系统的院校教师、科技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已被录取的考生如果在报到时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3.在职人员学习期间,不转户口、工资关系及人事档案等,副食补贴、生活补助、医疗费用等均由原单位负责,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
下载报名表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二OO九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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