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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来源:www.forestpolice.net 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05-04-19 00:47:58 浏览次数: 【字体:

 

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公安政法院校)
◇ 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局
◇ 办学层次:专科(提前批次,学制三年)

◇ 学习形式:全日制

◇ 学校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内

◇ 学校网址:http://www.forestpolice.net
◇ 招生对象:应届、往届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未婚,年龄不超过二十二周岁(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女生名额以公布的计划为准。

根据学校现有师资条件,外语语种只限英语。

◇ 政治条件: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志愿从事公安工作,思想进步、品德良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并经公安机关政审合格。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政审不合格:①政治思想落后,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的;②有流氓、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或道德品质不好的;③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④本人或直系血亲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⑤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⑥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划不清界限的;⑦其他原因不宜做人民警察的。

◇身体条件:除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还必须执行教育部和公安部《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公政治[2000]137号)规定。其中,特别要求考生应符合下列条件:

①身高,男生不低于1.70米,女生不低于1.60米。体重,男生不低于50公斤,女生不低于45公斤。并根据人事部、公安部下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对于过于肥胖或消瘦的考生(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消瘦)按体检不合格论。体形匀称,动作协调。

②左右眼单眼裸视视力4.7以上;无色盲、色弱。

③两耳无重听。

④无口吃。

⑤五官、体型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胎记等)。

⑥身体无明显缺陷(如鸡胸、驼背、腋臭、严重静脉曲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重度平跖足即平脚板、纹身、少白头、嗅觉不灵敏等),无各种残疾。

⑦本人或直系亲属无精神疾病。

⑧无传染病。肝功化验指标在正常范围内,无甲肝、乙肝、澳抗阳性。

◇面试和体能测试要求:

面试主要从考生的外貌、体型、报考的动机等方面,检验考生的身体平衡和协调性、反应能力、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理解能力等,看其是否符合所报考专业的要求。凡未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志愿。

体能测试项目有跑步、立定跳远和俯卧撑(女生测仰卧起坐)三项。

合格标准为: 男子,50米跑7秒1以内;1000米跑3分55秒以内;立定跳远2.3米以上;俯卧撑10秒内完成6次以上。

女子, 50米跑8秒6以内;800米跑3分50秒以内;立定跳远1.60米以上;仰卧起坐10秒内完成5次以上。

合格标准所称以上、以内,均含标准本数,单项不合格者视为整体不合格。
◇ 录取规则:
   (1)录取时,在体检、体能测试、面试和政审合格、高考成绩上线的考生范围内,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和“公开、公正、公平”,兼顾考生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我校在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时无分数级差。除当地招生政策另有规定以外,我校在录取中,在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顺次录取第二志愿、第三志愿及服从调剂的考生。在每个志愿批次的录取中,均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录取。
   (3)各专业均无相关考试科目成绩或加试的特别要求。凡报考我校志愿而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他志愿学校的录取。
   (4)加分投档的考生,均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总成绩排序。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的原则,即优先安排第一志愿报考该专业的考生,其次考虑第二、第三志愿及服从调剂的考生,同一志愿批次内按总分排序,顺次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 收费标准:
  (1)学  费:4940元/生.年;
  (2)住宿费:1200元/生.年(四人间);700元/生.年(六人间)。
◇ 助学办法:
  (1)我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学生在校期间,依据其综合考核成绩可享受相应等级的奖学金。一等奖1000元/学期,二等奖600元/学期,三等奖400元/学期。
  (2)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助学贷款,目前我校已经开展助学贷款工作。
  (3)学校还设有部分勤工助学岗位,为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机会。
◇ 管理、就业

学校坚持严格教育、严格训练、严格纪律,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入学后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学生修业期满并经综合考核合格后,获毕业资格,领取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生毕业时参加统一的公务员资格考试,由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进入相关省份地方公安机关和森林公安机关队伍工作。

◇ 招生期间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花园路11号     邮政编码:210042
   联系电话:(025)85878735、85226068、85226069  传真电话:85471933
   联 系 人:侯召斌                     E-MAIL: zsb@forestpolice.net
   纪检监察办公室监督:(025)85878762
   我校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招生中介工作,欢迎社会各界和家长予以监督。同时敬请广大考生及家长对我校的招生工作人员给予监督。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制度,共同清理招生过程中的不合理、不公平、不公正和腐败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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