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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校之窗

陈祥民:参加经济犯罪侦查学术峰会有感

来源:中国刑警学院 作者:陈祥民 发布时间:2008-12-24 11:36:31 浏览次数: 【字体:

 

     12月9日,应公安部经侦局邀请赴公安部参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送审稿)专家论证会”。 做为经侦专业的教授,与诸多顶级大家同场论证经济犯罪侦查相关问题,既是难得的学习机遇,也是交流学术思想的严峻挑战。对此,笔者感受颇深。

        首先,这是一次经济犯罪侦查领域的学术峰会。说其是经侦学术峰会,理由有三:其一,会议组织者规格高。该次会议是由公安部经侦局、法制局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组织召开的探讨经济犯罪案件立案标准问题的专题学术会议。其二,参加会议的专家规格高。除了笔者以外,出席会议的专家都是相关领域的泰斗或顶级专家:他们是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高铭暄、王作富,北京师范大学教授赵秉志,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黄京平,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副教授戴蓬。其三,参加会议的领导规格高。相关单位的主要领导均出席了会议:全国人大法工委刑法室副主任黄太云、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马东、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陈国庆、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处长韩耀元,公安部部长助理郑少东、法制局副局级干部刘国祥、经侦局副局长张京(正局级)、经侦局副局长高峰、经侦局巡视员孙欣夫、经侦局副巡视员李金发、经侦局执法监督处处长赵斌等。

        其次,老先生们的治学态度令人赞叹。研讨中,黄太云、赵秉志、高铭暄、王作富、黄京平、马东等几位大家先后发表了自己的真知灼见,对《立案追诉标准(二)》提出了卓有建设性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最令人赞叹的是高铭暄老先生那极其严谨的治学态度,他不仅在内容修改方面广证博引,提出了许多指导性意见,而且,在形式修改方面也精雕细刻,提出了诸如“删除该处逗号”、“必须加上两个字(以上)”等非常精准的修改意见。

        最后,部领导崇尚学术的精神令人敬佩。时值年终岁尾,部领导公务都十分繁忙,郑少东部长助理能够拨冗参会并代表部党委和部领导致辞已是难能可贵了。更令人感动的是,少东同志临时推掉了其他会议,自始至终非常认真地听取了各位专家的论证意见并给予了高度评价,充分展现出部领导虚怀若谷、崇尚学术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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