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警官培训中心不断提升森林公安教育训练工作质量
国家林业局警官培训中心是全国森林公安机关在职民警的专业训练基地,隶属于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也是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的继续教育部。今年以来,培训中心严格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办法》和“三个必训”的要求,结合森林公安机关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实际,充分发挥森林公安专业训练基地的作用,切实把工作的重点放在提高教育训练质量上,为全面推动森林公安教育训练工作健康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一、明确工作方针和宗旨,促进教育训练有序开展
警官培训中心依据目前森林公安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明确了“培养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过硬的纪律作风、精湛的业务技能、良好的心理素质及强健体魄的高素质的人民警察”的教育训练宗旨,提出了“讲科学,提素质;懂规律,促有序;守原则,建和谐;讲成效,保安全”的工作指导方针,进一步明晰了工作思路。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了定位、定责,并制定了一系列科学性强、易操作的管理办法和岗位职责,做到了岗位明确,职责分明,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
二、梳理完善管理制度,保障教育训练有条不紊
首先对原有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根据当前森林公安在职民警教育训练的新情况和新特点,补充和完善了《警官培训中心教学管理办法》、《学员管理制度》等一系列教学和学员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教育训练秩序。其次,为了加强对培训中心工作人员的管理,制定了《警官培训中心内部管理规定》、《警官培训中心值班制度》等一系列管理规定和制度,用制度规范行为。良好的管理机制,健全的管理制度,确保了常规教育训练管理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增强了警官培训中心的内驱力,提升了教育训练质量。
三、成立教育训练指导委员会,不断提高教育训练成效
警官培训中心2007年4月成立了以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曹真巡视员为主任委员,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苏惠民校长、王邱文副书记为副主任委员的“国家林业局警官培训中心教育训练指导委员会”,由教育训练指导委员会定期对警官培训中心的各类教育训练计划、课程设置和各项管理规定进行审议并提出指导性意见,加强了对森林公安在职民警教育训练工作的指导,提高了教育训练工作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四、开展科研工作,完善教育训练体系
警官培训中心积极开展科学研究,为提高教育训练成效提供理论支撑,已向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提交了“开展森林公安在职民警教育培训管理规范建设研究”的专题报告,争取用两年的时间对森林公安在职民警教育培训管理规范进行深入研究,提出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教育训练体系,规范森林公安在职民警教育训练的内容和形式,进一步提高教育训练成效,以适应当前社会形势发展和提高在职民警业务素质需要。
五、深化改革,推动教育训练工作健康发展
警官培训中心始终把加强内部管理,更新教育训练理念,深化森林公安教育训练改革,革新教育训练内容和方法,不断提高教育训练质量,提升森林公安民警实战能力和综合素质放在第一位,以实现全面推动教育训练工作健康发展的目的。
一是从森林公安工作实际出发,更新教育训练理念。立足于为森林公安现实工作服务、为提高森林公安民警的综合素质服务、为加强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服务,以“为实战、讲实际、求实用、重实效”为核心,使森林公安教育训练真正成为“三基”工程的重要基础工作。二是深化森林公安教育训练改革,革新教育培训内容和方法。创新教育机制,充分发挥教育训练指导委员会的作用,科学合理地改革课程设置,使不同层级、不同岗位的森林公安民警在培训中能得到相应的职务能力和专业知识。调整教学模式,突出实战,提高业务技能,在培训中凸显直观性、实效性和科技性。进一步提高管理者的管理能力和水平。加强教官队伍建设,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拿出资金安排本校教官挂职锻炼,逐步建立一支“双师型”的教官队伍,以适应教育训练工作需要。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