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事部批准公安大学新设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在国家人事部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博士后人才队伍,开展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的背景下,公安部及校领导积极响应,以落实科技强警战略、加强公安领域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为目标,积极开展和组织了申报工作。
校内各相关单位充分认识到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是学校学科专业发展的制高点,在研究生部和组织人事处的牵头下,法律系、侦查系、刑事科学技术系和出版社等相关部门通力配合,全力以赴地开展了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申报工作。
2007年8月16日,国家人事部正式发文批准我校新设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据悉此次申报有860多个单位参加,申报法学、社会学、政治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54个单位为一组,其中涉及申报法学的有14个单位,公安大学与复旦大学、浙江大学等8个单位在激烈竞争之后,最终榜上有名。
公安大学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是目前全国公安院校唯一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它的获得是我国公安教育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是对公安大学几十年来法学教育成果的认可,是校党委领导全校师生上下共同努力所取得的又一项重大成绩,必将极大地促进我校公安学科专业建设水平的提高乃至把我校建设成“211工程”院校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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