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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培训

上海民警有批好教官 提高了公安教育培训质量

来源:人民公安报 作者:盖金东 发布时间:2005-06-13 16:02:54 浏览次数: 【字体:
  上海市公安局把提高公安教育培训质量作为培养高素质公安队伍的大事来抓,近年来,他们在整合培训资源,加强培训基地建设的基础上,把基层一线富有实战经验的优秀人才聘任到培训学校担任教官,建立完善了专职教官聘任制度。

  目前,一支由分别来自全市公安机关的刑事侦查、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等公安业务部门,涉及206个科目的83名专职教官组成的教官队伍,已经成为上海市公安机关在职民警教育培训工作的主力军。优惠政策,吸引优秀教官

  为吸引具有实战经验、胜任教官工作的民警担任专职实战教官,上海市公安局研究制定了一系列特殊优惠政策,规定专职教官聘期为两至三年,副处级以下专职教官,聘任期满考核称职的,在原行政职级基础上晋升一级;原担任领导职务的并符合干部任职条件的,安排至不低于原职务的领导岗位工作;原担任非领导职务的,考核优秀并符合干部任职条件的,安排至领导岗位工作。今年3月,第一批专职教官聘任到期,21名教官中,三人职务晋升为正处级、五人晋升为副处级、六人晋升为正科级、七人晋升为副科级,除部分续聘教官外,原担任领导职务的教官均被提拔使用,实现了政策兑现。

  在经济待遇方面,专职教官在任教期间,除了享受教官津贴、学习资料费外,原担任领导职务的,享受上一级领导职务奖金,原担任非领导职务的,享受同级领导职务奖金,并按课时发放课金,其工资外收入大大高于同级别的民警。这一系列的特殊政策,使教官成为了上海市公安机关备受人尊敬和羡慕的岗位。严格把关,确保教官质量

  上海市公安局把教官分为专、兼职两大类和“初、中、高、特”四个等级,采取个人申报、专家评审、组织聘任的办法严格精心选拔。

  为确保教官评审严格客观公正,上海市公安局通过书画材料评审、试教评审、面试评审和试用期评审四个环节确定受聘专职教官。为此,市局专门成立了教官评审专家委员会,全面负责评审工作。书面材料评审是专家组对报考者按规定提供的教纲、讲义和教案进行审核;试教评审是专家组从报考者提供的教案中随机抽取不少于一小时的教学内容,让报考者进行现场试讲并予打分;面试评审就是由专家组与报考者面谈,全面了解报考者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试用期评审是对通过前三个环节的报考者进行试用,经过三个月的教学实践,确定其是否真正具备教官资格,最终决定是否正式予以聘任。奖优罚劣,确保教学质量

  为切实发挥专职教官的教学优势,提高培训的教学水平,上海市公安局建立了一整套较为完备的专职教官管理和培养制度。

  一是教官考核制度。每年年终由教官任教单位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对教官全年的工作进行考核;市局政治部对聘任期满的教官围绕工作表现、能力、业绩考核等进行全面的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优秀者予以表彰,基本称职和不称职者予以解聘。据统计,2003年以来,有18位教官分别被上海市公安局和公安部评为“优秀教官”和全国公安系统“优秀教官”荣誉称号。二是健全教学业务研讨制度。在各培训基地工作的专职教官按专业领域成立教研组,定期开展教研活动,围绕专业课题和教学训练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和讨论,传递信息、交流思想。三是教官培养制度。先后已有八批20余人次的教官、教师赴日本、香港、澳门等国外、境外警察院校参加培训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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