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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政法基层单位定向招203人 录取后到高校进修

来源:重庆时报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8-07-18 21:53:34 浏览次数: 【字体:

 

  重庆市将首次同时面向应届毕业生和退役士兵定向公招。市人事局昨日称,此次共要招录培养203人到54个政法系统基层单位工作,与以往不同的是,将采取入学考试与公务员录用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进行。

    录取后全到高校进修

    入学考试+录用考试合二为一,因为所有录取的人员都将按职位和专业分类,送到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等10所高校去重新上学。

    录取人员将在高校接受2年~3年专业的学习,分专科班、本科班和研究生班,符合条件的分别给予专科学历、学士学位等。

    定向单位服务不少于3年

    此次招录后将分别与录取人员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学员毕业后,按入学时签订的定向单位,正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或者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位学历的人员,将不录用为公务员。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业生,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新录用的公务员实行一年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才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的公务员到定向单位报到后应有一定的服务年限,入校时高中起点的,不少于10年;入校时专科起点的,不少于8年;入校时本科起点的,不少于5年;入校时本科以上起点的,不少于3年。

    明日起可网上报名

    两种考试成绩各占一半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可于7月18日8:00至7月24日18:00期间登录重庆人事人才网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考申请。

    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须于7月28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参考。享受低保家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四川地震重灾区考生,可于缴费截止日期前,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免考试考务费用手续。

    市人事局称,笔试安排于8月30日~31日进行,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两种考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考生笔试成绩及名次等可于9月15日后上网查询,面试时间为9月28日。

    招录范围和对象

    1.专科班学员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已退役士兵(常住户口在重庆)和2008年拟退役士兵中招录。

    2.本科、研究生班学员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8年应届毕业生(含2006年、2007年毕业且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原学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取得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人员中招录。报考专升本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学历。

    (注:考生可上市人事人才网查询招录单位、职位、专业和条件等详细信息。)

    法院系统:22名

    检察院系统:13名

    公安系统:150名

    司法行政系统:18名

    研究生班:5名

    招录指标:法院系统2名,检察院系统3名

    招录培养203人

    培养学历层次及招录指标

    专科班:132名

    招录指标:公安系统120名,司法行政系统12名

    本科班:66名

    招录指标:法院系统20名,检察院系统10名,公安系统30名,司法行政系统6名

招录公务员|招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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