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实战训练中攻防意识的培养
警务实战是警察进行清查、盘查、缉捕、解救人质、查找和捕获各种犯罪嫌疑人的作战行动方法。它是由警察的自身素质和心理品质构成,而进攻和防守中的防护意识则是构成警务实战中心理品质的主要内容。
攻防意识是民警在警务实战中,为捕获、查找犯罪嫌疑人而选择的自身或集体活动方式的自觉的心理和行动过程,它包括观察、判断、感知、理解、想像、随机应变的心理活动,具有迅速性、灵活性、行动性、隐蔽性等特点。
一、攻防意识主要靠平时的训练培养
警务实战的过程,不仅是斗技、斗力、斗勇的过程,更是斗智的过程。“运用之妙,存乎一心。”高水平的攻防战术意识基础就在于能够迅速、正确判断变化着的情况,善于和敌人斗智。同时,战术的运用,必须通过有关的行为和动作来实现。身体能力和技术是构成战术的最基本环节。“武艺纯熟精妙,用时方能得心应手。”熟练的技术既是战术运用的基础,也是攻防意识增强必不可少的因素。攻防意识是在掌握技术动作的基础上产生的“熟能生巧”。技术动作越熟练,就越有利于攻防意识的增强,而增强了的意识反过来又可以促进技术动作的熟练、新技术的发展和技能的发挥与体现。要增强攻防意识,就必须加强基本技术的训练,并用意识来指导战术。
二、攻防意识要在实战中灵活运用
“兵无常势,水无常形,能因敌变化而取胜者,谓之神。”警务实战是在迅速变化的条件下进行攻防的。要保证攻防效果,就不能机械呆板地执行预定的战术计划,而应根据条件的变化而变化,根据犯罪嫌疑人的行动灵活地运用战术技能,用最少的时间、最有效的技术动作取得最佳效果。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具有丰富的知识、经验和想像力。因此,在技术训练中,我们不仅要求动作的熟练,而且要深刻理解动作的攻防含义,不仅要理解整个动作的攻防含义,还应懂得动作中身体各部位的不同作用,以及动作在不同情况下如何变化。在进行战术训练时,应本着“避敌之长、攻敌之短;见己之所长、避己之所短”的原则,根据自己的特点,臆想攻防的变化。
三、攻防意识应以合理实用为原则
快速激烈的警务实战要求民警的技术动作简练、合理、实用。真正反映技术价值的不仅是动作本身的正确与否,更在于掌握时间、空间的合理性和时间判断及空间定向能力的高低。这就要求公安机关从实战出发,注重训练内容、训练方法的多样化,将攻防意识的培养与训练有机结合。随着练习程度的提高,应逐步增加战术组合,尤其是多种战术组合练习。这种方法有利于培养民警的空间感觉和时间判断能力,提高其攻防意识。
综上所述,只有提高了警务实战中的攻防意识,才能增强人民警察过硬的对敌斗争本领。只有人民警察的综合素质得以提高,才能有力打击犯罪,保护自己,从而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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