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巡警快速反应后的现场处置
巡警快速临场后准确把握战机、迅速控制局面、有效先期处置,是抓获嫌疑人、获取有效证据、移交其他警种继续工作的基础,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我在美国参加培训期间,曾与洛杉矶市警察一起巡逻,学习到美国巡警快速反应后针对不同警情采取的现场处置方法。现归纳介绍,以供借鉴。 |
七、自杀报警的现场处置
巡警经常接警到怀疑自杀死亡现场或去阻止企图自杀者。如果巡警出警到现场后人已死亡,其工作内容和程序与处理其他死亡案件一样。
(一)注意保护证据
报警自杀可能实际上是杀人案件,所以巡警应特别注意保护任何证据。经常有死者家人毁掉自杀者遗言字条,有三个原因,一是字条可能责备某个家庭成员促使死者走向绝路;二是他们不希望外人知道他们家有人自杀了,或是担心别人认为这个人有精神疾病,怀疑家族有不良遗传病史,或是有的宗教不容许自杀者埋葬在教堂公墓;三是保险因素,有的保险公司不给自杀者支付人寿保险。巡警还要尽可能多地寻找证人,记下现场证据的所处位置,但除非刑事勘察人员不来现场进行进一步的勘察了,巡警不要自行拣起证物。
(二)采取应急对策
对于企图自杀者,当事人已丧失理智,巡警需要采取应急对策。当事人决定要结束自己的生命可能是因为生活压力难以忍受,或被绝症疾病所困扰,或情感失落,或出现心理障碍。也有的当事人仅仅是想博得别人的同情,他们往往大声哭喊,这样的当事人一般不会真的自杀。事实上所有潜在的自杀者都显现出很相似的症状,包括以口头或书面做出要死的意思表示。真正倾向于死的当事人可能为自己购买了生命保险,抛弃了身边的财产。无论何种情况,处警现场的巡警的适当言辞和举止都可能防止激化矛盾和严重的伤害与死亡事件的发生。巡警可以采取一种或多种手段,促使企图自杀者放弃自杀意图。如,与企图自杀者交谈,努力终止其自杀动机;拖延时间,等待援救人员和专业设备;答应企图自杀者显然合理的一般要求;问企图自杀者在死前是否想与谁说几句话;联络有关援助机构,如消防、医疗、心理和宗教机构等;联络企图自杀者的朋友和亲属中可以提供帮助者;如有可能,先要把企图自杀者从对生命有威胁的地方转移开。
(三)现场紧急救治
对于已经采取了一些自杀举动的当事人,巡警要视情况分别予以救治:
⑴服毒者。要快速用救护车将其送往医院,同时巡警要在现场搜索瓶子和其他容器。如果发现,就用电话告诉医生毒药的种类,以使医生知道该用什么解毒剂。
⑵割腕者。首先要用卫生间的手巾止血,如果被害人反抗,可以用手铐制止,如在现场能找到胶带制止就更好了。如自杀者还想死,要把所有可能用来自杀的物品从他的身边挪走。
⑶开枪者。立即止血并把武器从他的身边挪走。
⑷上吊者。立即割断绳索放下人,把手绢放在他嘴上后,低下身进行人工呼吸抢救。
八、街面滋事和团伙殴斗的现场处置
(一)青少年违法滋事的处置
街面上的违法滋事行为大都由青少年实施,巡警在处置青少年滋事时的责任是在青少年父母或监护人不在场的情况下对其提供保护、指导,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因而巡警对违法青少年采取强制措施的范围较对成年人实施要广泛得多。除非有法律的授权,美国警察不能因未抓获现行的一般违法行为对成年人采取强制措施,但在处理青少年滋事案件时,巡警却可对并未抓获现行的可疑的青少年采取强制。确定是否由青少年实施时,可分析行为方式和现场所遗留的足迹及手印的大小,特别是滋事行为的恶作剧动机常显示为青少年所为。确定行为人是青少年后,巡警就要逐门逐户寻找证人,如果无效,就到最近的学校去找。学校附近总有学生逗留,即使暂时未了解什么情况,也要取得他们的信任,留下巡警的联络卡片。在居民区了解情况,要特别注意检查事发地的房后,因为居住在这里的居民很可能在事发时从厨房窗户往外看,或看到过成群的青少年从窗前经过。如果事发在学校上课之时,离现场最近的学校可能提供缺课学生的名单,这将对巡警予以很大的帮助。
在与青少年嫌疑人交谈时,巡警故意缩小所毁坏财物的价值是非常重要的。青少年很容易在很短的时间里毁坏价值上千的财物,但对一般青少年来说,一百元也意味着很大的一笔钱,如果巡警告诉他毁坏了数百上千的财物,他很可能受惊吓而不敢承认是他所为,当巡警故意缩小毁坏财物的价值后,他可能承认违法犯罪行为,这时巡警再告诉他所毁坏财物的真实价值也不晚。巡警要尽量选择最轻微的强制手段,以避免对青少年造成不良的影响,对青少年的押解过程中不可戴械具,除非他们表现出要逃跑或自残。在关押过程中,任何时候都不许青少年与成年犯罪嫌疑人接触。
(二)团伙殴斗的处置
在处理团伙殴斗时,警察的声音语调和态度、姿势等都很重要。巡警高举着快速挥舞的警棍大声喊叫着冲进团伙殴斗的人群中,很可能直接制止殴斗。许多参加殴斗的人都是迫于团伙压力,实际上团伙成员大都怕死,有巡警冲进破坏殴斗,他们心里反而会很高兴,停止了殴斗又不失面子。参加殴斗的团伙成员向警察报警的也很普遍,告诉警察殴斗的时间和地点,希望警察前来破坏掉殴斗。巡警处置团伙殴斗时,先要知道有无其他巡警共同去处置,要了解斗殴者有无武器。尽管单个巡警能够从责任区很快赶到现场,但一个人很少能制止住团伙殴斗。单个巡警处警时,应先快速往现场赶去,距离现场几条街时再慢下来,最好的策略是把警笛声音开到最大,慢慢向前走。这样的结果是,团伙殴斗可能受惊吓而散去,正常的秩序得以恢复,而这也正符合警察的职责,警察自身的安全也得到了保障。如果单个警察到现场后,殴斗还在继续,最好将车停在一个不太显眼的地方,等待其他巡警到来的同时,观察谁是团伙殴斗的指挥者,用报话机向警察指挥部门报告现场形势的严重程度,对是否使用警犬和催泪弹等提出建议,注意确认周围是否有过后可询问的证人。
九、群体骚乱的现场处置
任何群体活动如失去控制都可能演变成群体骚乱,造成财产损失甚至重大的人身伤亡,即使合法的群体活动如运动会、巡游等也要正确引导和有效控制。警察部门应制定好预案处理群体骚乱事件,使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减少到最低限度,必须事先布置好足够的预备力量。巡警在事发前、事发中及事发后的责任及采取什么行动,取决于事件的进展程度。在群体骚乱预谋和即将发生时,警察的职责很明确,就是对非法集会者予以预防、堵截、驱散,防止其他群众进入聚集区域,拘留非法召集、组织者和有其他违法行为者。
在一些场合,可以事先预测非法聚会和暴乱的规模,事发前的有规律的倾向表现有可能帮助我们预测违法事件的大小。即将发生骚乱的危险征兆有:帮派冲突和团伙敌对的加剧,针对私有财产的威胁和攻击的增多,对权威部门的蔑视更明显,易发暴力事件的增加,有关警察滥用权力和辱骂虐待犯人谣言的广泛散布,在公私事件中小型骚乱频繁等。心理因素也会影响到非法聚会参加者,除了可以确定的领导人外,团伙成员一般不具有明确的违法目的和与社会对抗的坚定信念。团伙内的行为和意识具有传染性,少数人鼓动的非法行为可能很快影响到其他团伙成员,这也是骚乱应该尽早制止的原因所在。
暴力骚乱经常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人群聚集,但仅仅是多个人混合在一起;
第二阶段,人群逐渐削弱个性观点,在领导人的宣传鼓动下,思想认识开始趋向一致;
第三阶段,人群成为一个统一意识统一行动的整体并在领导人的控制之下。
有经验的警察不会在各个阶段采取相同的处理手段,因为有时群众只是暂时地不冷静。警察在第三阶段的行动应坚决果断,必须准确估计形势,集合充足的警力,在必要的情况下,指挥官下达命令,巡警立即驱散人群。把大规模的人群分成小型的容易控制的群体,有利于减轻谣言对部分参加者的影响,然后要鼓励没有违法犯罪意图的人离开该区域。
围堵和驱散人群是终止骚乱的基础,警察必须反应迅速,有足够的警力建立警戒线,控制形势,防止骚乱蔓延,减少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有秩序地驱散人群。团队集体行动是核心,巡察要以相应的队型开展工作。小冲突队型可以用来控制人群,驱赶他们向指定方向移动;锲入队型可用来渗透和分割;斜穿队型可用来将人群从某个区域或建筑物前移走;圆柱队型可用来分开人群,或把警察从一个区域调配到另一个区域。总之,骚乱现场的人群控制要根据现场的局势,要考虑人群的规模、活跃程度、行为表现和性质,还要事先预备好警察在什么情况下为安全而进行战术撤退。
十、失踪报警的现场处置
到达失踪报警现场的巡警,应该先核实这个失踪报警是否与法律案件有关。要获取失踪人的特征描述和该人的近期照片,迅速判断这个报警是否存在可疑情况需要进一步调查。要分析失踪时间、失踪的位置和失踪人最后露面的情形,环境因素也应该考虑,如天气状况、现场的痕迹和失踪人可能使用的交通方式。如果有必要,应与专业搜索援救机构取得联系,巡警收集到的所有信息都要尽快地通知各个警区所有值勤的巡警和警察局有关部门。
(一)儿童失踪的处置
如果报警失踪的是儿童,巡警应该特别注意鉴别有关信息,特别要留意儿童失踪前的活动场所,这些信息可能提供线索找到失踪儿童的下落。对失踪儿童的寻找应包括居住处、邻居家和其他儿童可能去的地方。应该与儿童的邻居、朋友和亲戚进行联系,有时失踪儿童会在邻居家发现,而邻居并不知道该儿童是私自离开家的。儿童可能是因受父母虐待而出走,或因父母争吵致使儿童不愿呆在家里,或可能被人诱拐。对五岁以下儿童的寻找,应先注意家里房间的床下、壁橱里、地下室等,他们常常在自己家屋里玩耍或睡觉,即使母亲强调已在家里找过了,巡警也要仔细地再寻找一遍。对五岁以上的儿童的寻找,巡警应收集以下信息:该孩子的精神和身体状况;他的好朋友是谁?在哪居住;他最喜欢玩的场所在哪;什么是最吸引他的冒险项目,在什么地方。寻找失踪儿童时,新闻媒体可协助警察部门做非常有效的工作,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节目可以向社会广泛描述失踪儿童的特征。如果是绑架案件,应及时通知刑事警察介入处理程序,刑警检查以往报案记录可能会从相关绑架儿童和性虐待儿童案件中找到该失踪儿童的线索。
(二)青少年失踪的处置
巡警应该注意离家出走的青少年,他们需要更多的保护。他们要吃饭,而自己又因年纪小不能获得一份工作,因此经常为获得自己生活所需而走向犯罪。当巡警发现离家出走者时,不要把他们直接送回家,这个致使他们离家出走的场所应该首先检查,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父母的工作,否则该青少年可能再次离家出走。离家出走的女孩可能受到过性侵犯,应该先对其检查身体,她可能会记住对其进行侮辱的男人的名字,有时甚至会在日记中记下曾搭过的车的号码。男巡警独自发现离家出走的女孩时,要警惕她可能沾染恶习对值勤的男警察进行性骚扰诬告。
(三)成年失踪的处置
如果报警失踪的是成年人,警察的工作程序会有细微的不同。大多数成年人失踪会有明确的经过他认真选择的理由,但巡警也不应推定所有成年人失踪都是经过他自己慎重考虑的,通过分析成年人失踪报警的具体情形,结合详细的调查了解,才能确定巡警下一步所采取的工作内容。如有的妻子为教训泡在酒吧的丈夫而故意报警丈夫失踪,想让警察改变其酗酒的坏习惯。无论何种失踪报警,巡警都要仔细询问失踪人特征,对照检查近期未辨认的尸体,向失踪人的邻居和亲友了解情况,详细记录处置失踪人报警报告。对老人失踪报警的处置,几乎与对儿童失踪的处置一样,只不过老人不会像儿童那样哭喊着吸引过路人的注意。失踪的老人一般不会离家太远,因为他的身体状况不允许,身上也很少带足够的钱坐出租车或公共汽车,因此巡警逐门逐户走访寻找是有效的。
十一、家庭暴力和民事纠纷的现场处置
在处置家庭暴力报警时,巡警应评估被害人的伤势,因为家庭纠纷和虐待辱骂等,在未出现严重的明显的伤害时,是不按犯罪处理的。对实施家庭暴力者一般不使用强制措施,法律也未明确规定警察应如何处置家庭暴力。两个成年人在激动的情绪状态下各说各的理,警察也难以确定孰是孰非。由于家庭纠纷恶化为刑事案件特别是杀人案件的教训较多,所以大多数美国警察局都对巡警进行了调解处理家庭纠纷的专门训练,有的还成立了专业队伍,而且警察穿便装工作比穿警服工作效果好,警察的这项专门工作称之为干涉家庭危机。
(一)处置策略
专业队伍可以花费更多的时间解决家庭纠纷,而巡警则要兼顾其他报警。纠纷如不彻底解决,同一家庭还会重复报警,两人警车上的专业调解小组常配有少数民族警察。专业警察处置家庭纠纷的策略包括:
⑴分开当事人,将他们分别带到不同的房间。
⑵一次只允许一个人说话。
⑶不要偏袒。
⑷听他们的故事。
⑸问及事情的核心问题,如果一方有重要声明,警察重复一遍,询问是否理解正确,力争消除误解。
⑹确定其家庭问题形成有多久。
⑺把他们带到一起,因此他们可互相面对面重复刚才对警察讲的故事,不要让他们互相插话,都分别讲完后,告之可以互相反驳。
⑻问双方各自对解决矛盾的建议。
⑼让双方提交各自能接受的条件,至少临时休战。
⑽告诉他们警察还要在几天或一周内来回访,看看他们是怎样解决问题的,处理这个纠纷是警察的责任。
⑾留下卡片,上面记有相应服务机构的名称、地址和电话,告诉他们仅仅去见婚姻顾问是不够的。
⑿警察切记,纠纷有双方,不要只听一面之辞和急于下结论,特别要避免处理纠纷的两个警察分别认为不同一方有理而搅进当事人的家庭纠纷中。
(二)处置原则
巡警调解家庭纠纷的工作范围有限,双方的感情和自尊已被伤害,如果巡警只是简要地听取双方的意见就下结论,可能会使形势更紧张,而且巡警不是专职家庭法律顾问,也不要期望在一个晚上就解决多年婚姻生活形成的矛盾。巡警的本职工作是保持秩序,他应运用理解、机智处理问题,还要注意不要超出工作权限。值班的巡警不可能整个晚上都用来听取家庭纠纷当事人的抱怨和提供建议,还有许多居民需要帮助,因此巡警应知道有那些部门能够帮助解决家庭纠纷,指引当事人到这些社区代理机构解决矛盾,如医疗机构、社会服务机构、福利机构、儿童保护机构和律师服务机构。
新巡警遇到的几种觉得比较麻烦的警情处置中,民事纠纷是最突出的。原因在于警察一般很少具有民事法律知识,而在当事人有意主张自己的民事权利时,巡警如果采取刑事执法手段就会激化矛盾。在法律已健全的今天,巡警不可能了解所有类型的法律,即使是律师也要经常查法典,但称职的巡警应该了解一般的民法常识,熟悉刑法内容,以此才能在处置警情过程中有效鉴别是非。各种各样的民事争执在巡警接处警中占了很大的比例,如二手车和其他旧货买卖纠纷,房屋租赁纠纷等。尽管这种争执属于民间纠纷,只是潜在着伤害他人的危险,但其对公共秩序的破坏却是不能低估的。对巡警来说,最危急的时刻是接近和进入争执现场时,当事人不会仅一人,应该有至少两名以上的巡警参与现场控制。
(三)主要任务
巡警处置民事纠纷的主要任务是防止矛盾激化转化为刑事案件,特别是一方当事人攻击另一方时。这需要处置现场的巡警的机智和耐心,发挥自己的聪明智慧和法律特长。一般的居民并不知道民事法律与刑事法律的确切区别,他们只相信警察能够解决任何问题,警察会理所当然地给予他帮助。如果求助失败,就视警察实施了不可忍受的渎职行为。也有的商人明确了解法律,有意利用警察力量满足自己的不正当要求,利用警察威胁他人,或报假警求助警察,这些都是巡警在处理民事纠纷时需要注意的。巡警应明确向当事人解释,警察不是民事法律专家,最有效的处理手段是到法庭,建议当事人请教律师,巡警只是给予建议,不要试图自行彻底解决纠纷。
巡警到现场时,不应把警车停在争执现场前面,要避开人行横道,与现场保持一定距离,检查好车门和车窗,以利于监视。如果争执现场位于居民区,巡警要站在门外听几秒钟再决定是否召集其他巡警支援,先听争执也可能会提供有关争执内容的线索。巡警应该记住他身处争执现场,当事人情绪偏激,可能理智暂时失去控制,也可能持有凶器。警察局长和警长不仅要关心争执者和现场其他群众的安全,也要关注进行现场处置的巡警的安危。
到达现场的巡警首先要确定是否发生了犯罪行为,然后决定采取什么样的反应手段。警察采取的举动可以是警告、驱散等,尽量避免使用强制措施。大多数的争执纠纷没有激化为犯罪,巡警一般情况下可以顺利进入现场。巡警要保持镇静,迅速判断现场形势,控制好局面。如有可能,要把争执者分开避免互相攻击,保证警察可以进行现场询问,独立鉴别是非。现场气氛平静后,巡警要理智地提出解决争执的方案。
十二、夜间警情的处置
(一)居民区夜间警情的处置
居民在夜里听到奇怪的声响,或者注意到有黑影显示有人在居民区转悠就会向警察报警。这类嫌疑人可能是窥淫狂病人、强奸犯、盗窃犯和侵犯他人住宅者,也有原配偶或情人到住处附近观望,或出差的夫妻雇侦探考察妻子或丈夫是否忠诚的,而最多的则是溜狗的、醉酒的、跑步的和修车的。在处置这类报警时,巡警要予以注意,尽管大多数报警并无人身伤害案件实际发生,但要留意徘徊者也可能是藏有武器的逃犯。巡警应静静地赶到报警现场,闪亮的警灯和鸣叫的警笛会过早地提醒可疑人警察已前来。警察应利用报警者的电话号码通知他警察已赶到,以往曾有过报警者自备武器将前来处警的警察误认为是可疑人予以杀害的不幸事件。在离现场尚有一段距离前,巡警就要熄灭发动机和车灯,减低报话机音量,滑行停车或用手刹车停车,因为刹车灯可能引起可疑人的注意,停车后轻开轻关车门。要从邻居的草坪上走到报警者的房子,在人行道上走的脚步声容易被听到。对各种意外因素的事先预防是极其重要的,对可疑人的搜索应至少有两名巡警,搜索的区域应包括报警人和邻居的所处位置及其停放的车辆内。
巡警处置嫌疑人徘徊报警失败的教训很多,问题都出现在将要接近嫌疑人出现的现场时,嫌疑人可能看见或听见了巡逻车来了。一般表现为:
⑵停车未熄火的发动机的引擎声
⑶聚光灯灯光在居民区照来照去,让人觉得警察在找什么地方。
⑷警用报话机的声响大。
⑸砰地开关门,停车灯闪烁。
⑹挂在腰带扣环上的钥匙和警笛叮当响。
⑺警察之间大声传递指令。
⑻警察跑步声重而响。
(二)“无声报警”的处置策略
夜盗的报警是邻居或过路人注意到一些可疑情况,如夜晚关闭的建筑物里有灯光闪,门窗上有撬痕,听到本应无人的房间或建筑物里有声音等,群众向警察报警盗窃正在进行。因为尚未惊动嫌疑人,一般称这种报警为“无声报警”。这类报警常常属于虚惊一场,由于雨、风或猫等动物造成不正常现象而报警的不在少数,但巡警在确定警情性质前都应慎重对待。巡警应在平时多进行夜间处警训练,养成良好习惯,避免在切实处置时惊慌失措。巡警接警后,要检查警车安全带是否系好,如果不熟悉发案地,要查看地图确定确切位置,把地图放在自己身边容易拿到的地方,注意现场周围的死胡同和嫌疑人可能逃跑的街道。及时赶到现场是关键,驾驶速度很重要,在路上最好检查紧急设备,如闪光灯、霰弹枪等。如果你是处置自己巡逻区警情的巡警,你很可能最先赶到现场,必须对工作谋略有所打算。你到达现场后做什么?如果你有同伴,你的同伴做什么?如果路上堵车怎么办?处警时的相互沟通有助于避免巡逻出现真空和重复劳动浪费警力,有一些被逮捕的嫌疑人交代,他们曾观察到许多警车停在现场,但却没有人检查他们所藏身的地方。如果巡警是从其他警区赶来支援,应及时在交叉路口前与辖区巡警联系,特别要知道发案位置在街道的哪一侧。处置夜盗报警的警车不要鸣警笛亮警灯,因为你是要抓到嫌疑人,而不是把他吓跑。
接近现场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集团式接近”,集结大批警车共同行动,尽快赶到现场,封锁所有出口,照亮现场,用扩音器与被包围的嫌疑人谈判,然后进入现场进行搜索。警犬在这种战略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要让警犬大声狂吠,命令嫌疑人出来,否则就放开警犬进去抓捕。另一种是“悄悄地接近”,巡警将车藏在建筑物旁,不让嫌疑人觉察到警察的到来,静等嫌疑人携带偷来的财物从建筑物里出来。这种接近方式更安全,警察不用进入可能很危险的建筑物。在这种接近中,要提防警车发动机声和停车声毁掉出其不意的战略。
除非遇到紧急情况,最先到达现场的巡警不要把车停在路中央。如果在行驶过程中发现了可疑情况,要及时通知指挥中心或其他巡警予以检查,该车不必停车耽误战机。巡警的手边要备有笔和纸,以便于随时记下重要的信息和线索,比如在处警路上观察到的停着的车的号码,车的状况和车里的人的特征。
要注意“放哨人”,巡警在处理“无声报警”案件时应尽可能警惕现场附近负责观察动静的嫌疑人。现在无线电话非常普及而且价格便宜,放哨人使用很普遍。可以从以下线索注意放哨人:男女在车座前拥抱假装恋人;停着的车引擎盖打开,放哨人在盖下观察好像在检查机器有什么问题;一个人在遛狗;一个人在这个区域显然没有事情,却假装喝醉了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警察应检查他的脉搏,假装醉酒者的脉搏跳得很快,而真正醉酒者的脉搏跳得很慢。
处置夜盗现场时,每座建筑物都可以用两辆警车从外面进行封锁,一辆车停在一个楼角,另一辆车停在对面的对角处,用前车灯和聚光灯就可以分别照亮楼的两面,任何从楼里跑出的人都可被发现,后赶到的警车就可以围着建筑物转圈,用聚光灯检查门锁和窗户,这不如徒步检查效果好,但却是好的开端。巡警在徒步检查经过窗户和玻璃门时,要避免被灯光留下侧面影像,同时要尽可能接近建筑物。每位徒步检查的巡警都要在巡逻车内巡警的视野中,一旦受到攻击,可以进行支援。一旦发现有违法进入的痕迹,巡警或房主就要进去查看究竟。房主和更夫有钥匙方便进入,也清楚房间的灯在何处,以及哪里容易隐藏人。遇到已被查封的商店或仓库,要及时与法院或有关执法部门联系。如果是大型的商场,需要警犬配合搜查,鼓动警犬大声狂吠,警告嫌疑人如不投降就放开狗,这会促使嫌疑人停止抵抗。一定注意现场的嫌疑人很可能有多人,迫使被抓获的嫌疑人说出其他同伙的藏身之处以及名字,用扩音器点名命令其出来。
(三)处置夜间警情的注意事项
夜里处置报警应注意的事项:
①有计划进行。应由警长指挥搜索,每位巡警应分配搜查一个特定的区域。
②进入房间。用强力撞开门时要提防站在门后的人,不要在过道停留时间太长,要低头飞快地跑到边上。如果有同伴,要每次进一人。
③交叉火力。时刻注意避免出现在嫌疑人的火力范围内,要与你的同伴在相互火力的掩护下。
④避免不必要的交谈。要用手势或耳语与你的同伴交流,不要离得太远。
⑤如果可能要先开灯。这会减少被枪击的危险和促使嫌疑人尽早投降,也会减少警察之间误射的发生。
⑥使用手电筒。尽量离开你的身体用无枪的手举着手电筒照向目标,不要总使用手电筒,要控制使用。一旦锁定目标,要立即改变位置提防嫌疑人向灯光处开枪,对方枪发出的光可以成为你瞄准的目标。
⑦搜查身体。抓获嫌疑人后,不仅要鉴别出他的名字,还要知道他每个兜里装着什么,特别是要注意搜武器。尽管抓获现场常常很乱,但巡警必须冷静对待自己的职责,人抓获后也要对现场所处位置进行全面了解和细致检查,这对日后的逮捕和起诉都是非常重要的。
⑧查找嫌疑人车辆。要知道嫌疑人是怎么到现场的,查找他的交通工具是非常值得的。车里可能发现重要的证据,甚至包括犯其他罪的证据。除非嫌疑人是由其他人送来,一会再来接走,嫌疑人的车都可能停在附近。车的引擎盖经常还热,因为发动机还未冷却。如果他是被朋友送来,巡警就要注意在这个区域转圈的所有汽车,特别是看见巡逻车就跑的汽车。
⑨巡警应注意在黑暗中抬起枪放在脸的前面,以防止面部受伤。因为在黑暗中很难看见细线,曾有巡警在黑暗中奔跑撞上了细细的晾衣绳险些被割断了脖子,举起手可以进行自我防护。
⑩如果发现了足迹等证据却未见嫌疑人现身,可以采取监视手段诱使他出来。一种方法是巡警大声宣布嫌疑人已跑了,一个巡警故意有响动地开关车门并驾车走开,过几条街再停下,其他巡警在警车驶离时原地藏起来,等嫌疑人相信警察已走后出来时将其抓获。另一种方法是所有巡警确实离开现场,但其中一个巡警步行绕墙角回来,找个隐秘的地方藏起来,警车与上种方法一样,过几条街停在树下和黑暗处,熄灭灯光,关掉音响。( 作者:大连市公安局法制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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