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副部长:公安机关是应急救援的重要力量
从应急管理的角度看,中国公安机关主要承担四项任务。一是负责处置重大暴力犯罪。二是负责处理重大火灾、道路交通事故等公共安全事故。三是负责维护各类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现场治安秩序。四是同其他有关部门一道参与重大自然灾害抢险救援。目前,国家已明确将公安消防部队纳入国家应急力量体系建设。
随着国家应急管理体系逐步建立健全,中国公安机关在法律框架内和应急管理体系内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应急管理事务,成为国家和地方应急事务管理中的重要力量。
(一)积极参与国家大规模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在2008年“5 12”四川汶川地震、2010年“4 14”青海玉树地震中,公安部以最快的速度从全国各地调集数万名警力奔赴灾区抢救生命,成为国家抢险救灾的主力军之一。在2008年西藏拉萨“3 14”事件、2009年新疆乌鲁木齐“7 5”事件中,公安机关果断采取措施,坚决制止违法活动,有力地维护了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成为处突防暴的拳头力量。公安机关还积极参与国家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在2003年SARS病毒侵袭和去年甲型H1N1流感疫情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积极参与地方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公安机关按照就地、就近、就便的原则,参与地方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成为地方政府在应急事务管理中的主要力量。重大暴力犯罪、恐怖袭击活动等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重大火灾、道路交通事故等公共安全事故,一般都由地方公安机关在管辖范围内依法进行处置。发生在局部地区、非国家级响应的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安全事故,当地公安机关总是在第一时间组织力量赶赴现场开展救援。
(三)积极做好常态下的应急处置和接报警求助工作。公安机关建立了一套以110指挥中心为龙头的应急指挥系统。110指挥中心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不仅负责对重大紧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而且负责全天候处理公民紧急报警事件。110指挥中心就地转为政府应急指挥中心,由地方政府负责人负责指挥处置。
应急管理是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的重要体现。公安部在参与应急管理的实践中,总结了五点体会:
一是注重统分结合。平时将警力分散给地方管理,归地方使用,一旦遇到国家级重大紧急突发事件,由公安部对全国警力统一调配,集中使用。
二是注重事情预防。强调预防为主,注重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分析预警和等级响应等制度,注重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注重利用110、119等宣传日加强对公众公共安全和防灾自救的宣传教育。
三是注重依靠群众。派出所、警务室等基层一线单位一直延伸到城市街道、社区和农村乡镇、村落,便于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共同参与社会事务的管理。
四是注重整合资源。注重同安全生产、地震救援、交通运输、气象预警、民政救助、医疗救护和军队、武警等有关方面加强配合,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形成应急处置的整体合力。目前中国有6个省正在依托公安消防部队组建国家陆地搜救基地。在一些大中城市,组建了公安特警队,赋予其反恐、防暴、处突等职责。
五是注重应急训练。注重自身能力建设,依托警察院校和训练基地开展教育培训,把应急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培训纳入其中,积极组织开展实战演练,不断提高实战应急处置能力。
尽管中国公安部在参与应急管理中积累了一些经验,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有不少地方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特别是如何健全跨区域应急救援后勤保障的机制,还需不断研究和探索。(黄明 作者系公安部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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