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劫持事件中的谈判专家
一时间,谈判专家再次进入公众的视野:究竟什么样的人拥有现场谈判资格?这些谈判专家平时都在做些什么?遇到劫持事件时是否应该用警察交换人质?
近日,记者带着这些疑问,采访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大伟。王教授结合国际上的一些危机谈判实操技巧,对比实际国情,分析了我国目前形成的有特色的谈判之路。
疑问1 警察该不该换人质?
几年前发生在珠海的“警察换人质”案,曾经造成一时轰动。歹徒将一个7岁的男童劫持进一辆私人轿车里,珠海市公安局刑警一大队副大队长邓万龙出面和歹徒谈判。两个多小时交涉后,歹徒同意以警察换人质,放走了7岁男童;4小时攻心战后,歹徒放下匕首,束手就擒。邓万龙因此荣获一等功。警察换人质受到普遍赞扬。
但在警界,却一直存在着争论。一些人提出,“不主张盲目地以警察换人质!”他们认为,歹徒可能将警察劫持后,又不放开原来的人质,这就增加了解救的难度。
王大伟教授:在许多国家,是不允许警察交换人质的。国际观点普遍认为,警察也是人,不能采取简单的一命换一命的办法来解决问题。但在中国,大部分警察在谈判过程中都会提出以自己交换人质的办法,来换取人质的安全,而且已经有了很多成功的案例。“很多情况下要适合中国国情。尤其是当人质为妇女和儿童时,他们受到惊吓,可能出现情绪不稳造成场面失控,刺激犯罪分子采取极端手段。另外,在人质身受重伤需及时治疗等特殊情况下,也有这个必要。”
疑问2 “帅哥”能否当谈判专家?
曾经有业内人士提出,谈判专家不能是帅哥、美女,因为这样的人会让犯罪分子觉得不好接近,加重心理压力。
但是,在北京特警总队,记者见到的多个谈判专家却正好于此观点相悖,他们既不矮也不丑,相反,都是二三十岁、相貌堂堂的标准“帅哥”。
王大伟教授:谈判专家对个人最基本的要求是良好的心理素质、语言表达和快速反应能力,与美丑不存在绝对关系。
谈判专家大致可分三类,第一类为诸葛孔明式:年龄应在五六十岁,语速较慢很扎实,无论俊丑有爱心,一言九鼎诚可知。这种谈判专家被视为“万能钥匙”,一般能应付各类突发事件。第二类为常山赵子龙式:三四十岁正当年,笑谈人生价值观,高兴坚定有魅力,称兄道弟义在前。这种人一般都是我们印象中留着小平头的刑警队长式人物,他们敢于去和犯罪嫌疑人争,去和他们讲道理。如电视连续剧《重案六组》里留给我们深刻印象的杨志形象。再比如,在重庆曾发生一起突发事件,犯罪分子手持炸药相威胁,一位刑警队长去谈判,他和犯罪分子对骂了20分钟,结果犯罪分子被骂服了气,主动放下了炸药,事件得以和平解决。这跟我们以往印象中“绝对不能用言语刺激犯罪分子”的理念截然相反,但以效果论,却也是绝对的成功。第三类谈判专家则为大姐型的,这类人非常有亲和力,容易得到犯罪分子的信任。(来源:北京日报)
疑问3 谈判专家必须是警察?
在此次女童被劫持事件中,很多市民注意到,现场出现了2名谈判专家。其中男谈判专家为特警狙击小组的成员之一,而女的则是宣武刑侦支队副支队长。可是,如果严格说来,他们都算是职业的谈判专家吗?
王大伟教授:这也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很多人可能看过香港电视连续剧《谈判专家》(见右图剧照),注意到谈判专家平时可能就是个交警、巡警。而遇到突发事件时,他们会立即奔赴现场,转换为谈判专家的角色。
目前,中国的谈判专家几乎全部出自警队,甚至许多场合就是公安机关的领导在现场充当谈判专家的角色。而在国际上,很多谈判专家来自职业律师、心理专家等职业。他们利用专业知识与犯罪分子周旋,也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我国沿海不少地方警方的谈判队伍基本沿袭了香港的机制,在谈判现场一般有六类人:谈判员,负责面对面谈判;策略员,协助谈判员提供谈判策略;情报收集员,收集歹徒或者自杀者的相关资料;物料供应员,收集信息和提供必要的装备;记录员,负责现场文字和音像记录;组长,负责整体和前后方的信息传递。这六类角色并不一定是由六个人承担,重大的绑架案件可能有几个人同时负责同一角色,而自杀之类的案件,可能只需两人就可以。
而在北京等城市,虽然很少见到这样的谈判小组,但也很讲究集体作战。尤其是在情报收集方面,非常重视。“谈判过程中,要尽最大努力掌握人质以及犯罪分子的情况,如病史、血型等情况,方便谈判及意外受伤后的抢救工作。”
另外,在国外有“谈判只能谈一轮”的惯例,当一轮谈判失败后,一般政府和警方就会采取其他行动来解决问题。但在中国,谈判经常会进行好几轮。“谈判可谈四五人、专家可换一二人。”第一轮主要是负责侦察犯罪分子和人质的情况,第二轮是要摸清他们的具体情况,宣讲法律。
疑问4 能否用欺骗方法去谈判?
某地曾发生过一宗绑架案,谈判员趁歹徒不注意,拔枪将其击毙,事后媒体纷纷对此予以褒奖。
但也有谈判专家却表示,这种行为绝对不值得提倡。他们的理由是,谈判员要把全部精力集中在谈判上,分心攻击很难成功,反而会让歹徒拒绝谈判、恶化事态。即使成功了,在社会上广泛传播以后,也会给歹徒留下印象,在以后类似事件中拒绝谈判。
王大伟教授:对于谈判专家是否能用欺骗的手段解决问题,国际上也一直有争论。支持方认为,只要达到目的,采取欺骗的手段只是一种谋略。但反对方认为,要诚心去谈判。
这个问题还牵扯出了一个话题,那就是到底什么时候该放弃谈判、动用武力?
谈判成功的标准,首先就是要保证人质的绝对安全,其次是保证处置事件民警的安全,在前两点的基础上,最好能通过和平的方式让犯罪分子主动放下武器,中止犯罪。一个事件处置的最佳效果就是不死人。在很多次事件中,警察在完全符合法律、可以击毙犯罪分子的情况下,没有立即动用武力,最后也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不过,当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警察还是要果断出击,绝对保证人质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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