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安全>网络安全>详细内容

网络安全

警方提醒:网民要为自己网上言论负法律责任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作者:袁增伟 左言交 发布时间:2006-10-31 08:05:11 浏览次数: 【字体:

 

   继“湛江惊现杀人狂魔”网上造谣者被公安机关查处后,近日又有一网民因散布戒毒所民警指使他人打死两名戒毒人员的谣言,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处以5000元罚款。

  10月16日,湛江市公安局网络警察在该市某网站论坛中发现了署名为“zhangaizhang”的网民发布的帖子,称其因吸毒被关进强制戒毒所,看见有两名戒毒人员遭民警指使其他戒毒人员当场打死,还称民警连饭都不给戒毒人员吃。该帖发布后,网民反应热烈,仅两天浏览数高达1315条,回复数达57条。

  网监科立即将情况向主管网监工作的市公安局领导汇报。经过查证,该帖内容严重失实,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形象。局领导要求立案侦查,尽快揪出造谣者依法处理。办案民警经过周密排查,确定发帖者叫陈某某(男,20岁,湛江霞山人),并于10月19日依法将其传唤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陈某某对造谣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陈某某处以5000元罚款。

  湛江市公安局副局长李传锐说:“目前互联网管理日益规范完善,网友在网站论坛发帖子,必须为自己言论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警方提醒 网民 言论负法律责任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