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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安全

岁末年初小心防偷抢 公安部提醒市民增强安全防范

来源:南方网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5-02-05 09:57:29 浏览次数: 【字体:

  公安部昨天提醒,岁末年初历来是刑事案件的高发期,特别是盗窃、抢劫、抢夺等侵财性犯罪案件多发。广大群众一定要提高警惕,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

  据悉,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公安部已就做好春节安全保卫工作向全国公安机关作了具体部署,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努力为人民群众欢度佳节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目前,各地公安机关正在抓紧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一旦遇到不法侵害,要迅速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报案,以便公安机关及时、准确地收集线索和犯罪证据,侦破案件,依法惩处不法分子。同时,公安部也提醒广大群众,要注意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做好防火、防交通事故等工作,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市民纷纷支招教你防贼

  接连两天的《过年防贼》特别报道引起广大读者的强烈共鸣。广州为何有这么多贼?如何防盗自保?昨天(2月3日),几十名读者纷纷致电热线或发来邮件发表意见,其中不少更以自身的亲身体验讲述防盗经验。

  梁同学:上车时切莫挤在前头

  经历:我曾经在公交车上遇过几次贼,但只有一次让小偷得手了,偷到几块钱,其他几次都是自己有所察觉后小偷缩回了手。经过这么几次留心观察,我发现小偷有这样的特点,上车后会东张西望不停移动,而且通常会拿着报纸和伞或者背着个包来掩饰,如果手里拿着东西,却还游移不定的话,这就可疑了。

  提醒:手机用完要贴身放好,上车时切莫挤前争先,在拥挤中最容易被偷。

  颜小姐:晚上离家最好亮着灯

  经历:我家就曾被小偷“光顾”过三次。有一次出门前,我看到家门前的地上画了一只类似小虫子的符号,当时没太留意,回家后就发现家里失窃了。看了你们的报道后,才明白那个符号就是小偷踩点后特意留下来的。

  提醒:晚上外出吃饭,离家时要把客厅或某个房间的灯开着,这样小偷会以为有人在家不敢轻易动手,多点电费也划得来;在街上一定要有自保意识,不要一味埋头走路不顾左右。

  彭小姐:超市结账留心购物车

  经历:有一次我去超市购物,“埋单”时,一转身,购物车上的物品就少了两袋。

  提醒:在超市购物结账后,要留心购物车上的物品,提着一堆商品在商场外休憩时也要看好,往往一转身,商品就少了一两袋了,而自己还浑然不觉。

  韦先生:阳台上多养带刺植物

  经历:前天贵报报道的《七大典型个案》里提到,王先生家深夜被贼撬开防盗网入屋盗窃,我家也曾遇到过类似情况。很多人家的防盗网都是正对着走廊或楼梯间,很容易被贼人盯上,有的只要从楼梯处跨出一大步就能站到你的窗台前,很危险。

  提醒:最好在自家阳台比较“危险”的一面多养些爱长刺又特爱伸展的植物如仙人掌、龙骨、勒杜鹃等,楼梯间可能被贼人利用的立脚处则堆放些比较大盆的植物(够重,不易搬动),目的就是不让贼人轻易落脚。另外,防盗网靠近楼梯间的一面最好用那种细密的铁丝网(五金铺有卖)再裹上一层,贼人想撬网也会相对有些难度。

  徐先生:贼的背囊只装空气

  提醒:一般年轻人背的背囊里多少都鼓鼓的装有些物品,可小偷的背囊不过是用于遮挡他人的视线好下手,通常薄得里面只有空气,因为万一失手就能身轻如燕地逃走,不碍事。所以看到这些人时要多加小心。多留个心眼你会发现这些贼有时也很蠢,很多蛛丝马迹会被发现。

  万小姐:超市柜台有贼盯梢

  经历:我有次在超市购物结账时,后面跟上来好几个人叽哩呱啦地排在我身后。因比较匆忙,服务员找钱后我顺手一塞就放进提包外面那格走了。走出没十米,想想还是把钱放回包里吧,一摸已经没了。

  提醒:在一些超市的结账台附近或超市门外,有些贼人专门盯着结账的客人,如果像我这样顺手一塞的,马上就可以贴上来下手。

  哑巴小偷首次伸手即被捉:我很后悔,再不做小偷了

  一周前,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哑巴小偷拍车门盗窃案。作案者吴某,20岁。2003年末在广州天河区参与盗窃一驾车女子,涉案金额3万元,当场被捉,被天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庭审结束后,记者在天河区法院的支持及广州聋人学校退休教师黄淑明的帮助翻译下,与吴某进行了约十分钟的访谈。

  家住吉林榆树市的吴某个子较高,木讷的面相和慌乱急切的眼神告诉我们,这仍是个孩子。原本健康的他一岁左右因为生病打错针,变成了哑巴。谈话中,他一直试图表达:这是他第一次作案,自己并不知道这件事情的严重后果。离开家已一年有余,他非常想家,想念他的父母。

  心愿:多挣点钱回家

  记者(以下简称“记”):认识字吗?可以写出自己家乡的大概地点吗?

  吴某(以下简称“吴”):我只读过一年书,不怎么认识字。只知道家在榆树,具体的说不全。

  记者:在家是做什么的?父母是做什么的?

  吴:我是农村的,在家种地。我父母也都是农民。

  记:家里一年有多少收入?

  吴:钱都是爸爸管,我不知道一年有多少钱。家里很穷,没有钱用,没有好东西吃,日子不好过。

  记:你试过出去找工作吗?在家里的时候最大的愿望是什么?

  吴:我从出生就呆在村子里,哪里也没有去过。但我很想出去看看。我们村里很多跟我一样大的人都在外边打工,他们的生活比我们家要好。我不喜欢总是耕田,也想挣钱,但是别人说到处都不要哑巴。

  “入行”:被盗窃集团拐到广州

  记:你是什么时候来广州的?当时是怎么来的?

  吴:我是2003年9月23日来广州的,9月24日就被抓了。

  是两个会讲手语的人带我来广州的。他们是夫妻俩。我还在家乡的时候,他们找到我,问我想不想挣钱,我说想,他们就说带我来广州,说广州很好挣钱,很多哑巴都在广州发财了。然后就带我来了。

  记:你认识他们吗?

  吴:不认识。他们到我们那里后到处找哑巴,但只找到我一个。他们说可以介绍我到广州工作,还帮我交了介绍费。

  记:他们告诉过你,来广州是做什么吗?

  吴:告诉了,说是来偷钱。都讲清楚了的。

  记:你走的时候跟爸妈说了吗?他们同意你找这样的钱吗?

  吴:没有说。他们(指带他来的两人)叫我不要出声,说别人知道了会把我们关起来,叫我跟他们赶快跑。我就跟他们跑了。

  记者:那你爸妈到现在也不知道你去哪里了吗?

  吴:是的。我没有告诉过他们,我本来想挣一点钱就回去的。

  记:你来广州后一直到现在也没有跟家里联系过吗?

  吴:我不认识什么字,不会写信,我也不知道把信寄到哪里,我不知道家里的地址怎么写。

  记:那你将来怎么回去呢?

  吴(神色慌张,张着嘴看着记者,半晌打不出手语):……

  出手:到广州第二天即接任务

  记:带你来的人告诉过你,怎么跟你分钱吗?

  吴:说是偷到钱大家分。记:你后来分到过钱吗?

  吴:没有。我第一次出去偷就被抓了。

  记:能说说当时的经过吗?

  吴:9月23日我坐火车到广州,他们把我安排住在一个地方后就走了。当时,房间里还住着好几个其他的人。第二天,他们就约我出去偷东西。当天一起去的有好几个人,有人负责拦车,有人提包,有人把偷到的东西接走。我是负责提包的。当时他们看中一个女人开的车,车子在等红灯,我们其中的一个人就去拍她的车门,我趁她不注意的时候拉开她副驾驶位的车门把放在上面的包提出来。但那个女人马上就看到了,紧紧地抓住我。跟我一起来的其他人这时都跑了。后来警察来了,把我抓了起来。

  记:你从2003年9月被抓以后,一直到2004年8月才交待自己的情况?

  吴(面露畏惧之色,看了看守在一旁的法警):我第一天来广州的时候,就有人告诉我如果被抓住了什么都不准讲,不然以后出来会被整。

  记:那你后来为什么还是交待了呢?

  吴:我不想天天被关着,一个人对着一张床很不好受。

  悔恨:我做错事了,很想回家

  记:到现在为止,你已经被关了一年多,有什么感受?

  吴(表情显得很激动、痛苦):我想过很多很多。快要过年了,我很想回家!我想我的爸爸妈妈!现在整天就只有我一个人在一个小小的房子里,对着一张床,没人跟我玩,爸爸妈妈不在身边,我很难过……如果没有来广州,没有被抓,我在村子里还有人跟我说话。我可以到处走。

  记:非常后悔来广州做小偷吧?

  吴:是的,我很后悔,我做错事情了,以后再也不做小偷了。我只想回家。

  21岁惯偷自言不算贼:吃得饱不挨冻,没人会偷

  试图与贼的对话经历了一次次的失败后,在一个街边摆摊的小贩的牵线搭桥下,记者在一家昏暗的小酒吧里见到了自称“老王”的年轻人。

  “老王”年仅21岁,可是据他自己说干小偷这行已经有5年了。17岁那年因生活所迫,在菜市场里偷了一回钱起,他开始了自己的“偷儿”生涯,只要能找钱,什么都可以偷。已经算是老行家了,可他不承认自己是贼,因为行窃是“被迫”的。

  “不愿意做贼,所以不是贼”

  记者(以下简称“记”):你多大了?我想知道,你家里的情况好吗?

  “老王”(以下简称“王”):21,家里不可能好,很穷。其实我们还算好的,不是最穷的,我们靠近镇子里。我爸很早就死了,我妈和我们那一个男人好了。

  记:那不是很好吗,生活应该有照应呀?

  王:他们的关系总是怪怪的,老吵架。有一天,我到附近玩,看见人家挂在外面的军装,觉得很喜欢,就穿上了。没想到被别人看见了,就说我偷军装,还告诉了家里。

  记:这是你开始这一行的原因吗?王:不知道,可能有一点。

  记:除了这行,难道没有其他的事情可做吗?

  王:你是说做贼吗?(记者点点头)我认为我不是贼。虽然我做过,但我心中是不愿意的,只要我心中是不乐意的,就不能算。

  记:你是被迫的?

  王:(沉默了一会)应该没有。但是我觉得不能全怨我。

  “为买煤取暖第一次偷盗”

  记:你是怎样走到这一步的?

  王:穿人家军装后,人人都知道我偷了东西。我妈那个男的总是斜着眼睛看我。后来,我妈就住到他们家了,我和妹妹在家,因为没有钱,吃得很差,经常白开水就着馍。(再一次强调)钱真的很少。

  记:你妈妈不管你们?

  王:她没工作,钱也不多。有一年,好像是香港回归那年,冬天特别冷,(我们)想买点煤取暖,可钱不够,后来我就在菜市场拿了别人的钱,结果被人发现了,我就把钱藏到一堆草里。他们怎么打我我都不说。

  记:如果说了呢?

  王:那就完了,我妹还在家等我呢。后来他们没找到证据,就算完事了。等到没人了,晚上我就悄悄把钱拿了。煤买了,在床上躺了两天。后来觉得这样不行,只好跟别人出来。先是到兰州,然后到西安、郑州、长沙,然后是广州。

  “我比较像《天下无贼》的傻根”

  记:回去过吗。王:没有,都是在外边过的年。记:你难道不害怕吗?

  王:我好像从来不害怕,一般我们几个人,都是我做接应,直接去做的不是特别多。我现在帮忙看一个小店,卖点杂货,开始的时候他们把搞来的烟酒什么的放在我店里,后来我害怕查出来,就不让放了。最早做这行的时候根本没意识,不像电影里面说的有组织有团伙,还训练什么的。公共汽车我不去,就是顺手牵羊什么的。现在基本上都不干了。

  记:那你妹妹呢?你不回去和她一起过年?

  王:我给她寄钱。我还没条件回去过年。

  记:你将来有什么打算吗?

  王:我看店挣来的钱,留着自己花,额外‘挣’的钱就寄回去。以后钱够了,就回去开个店。我实话给你讲,只要能有饭吃饱,不挨冻,没人会去偷的。我最担心的是我妹妹。

  记:你看了《天下无贼》吗?

  王:(笑了)看了,我觉得我比较像傻根。

  记:你觉得你和他们(贼)是不同的?

  王:唔,我实际上是属于临时的是吧,我和他们不一样。

  盗窃团伙“钟情”聋哑人

  “这些聋哑人,其实大多数只是盗窃团伙老大的工具。”广州聋人学校退休教师黄淑明这样告诉记者。

  黄淑明在聋人学校任教了30年。1993年退休后在学校的安排下陆续到法院帮忙做庭审聋哑人的手语翻译。“2000年以前聋哑人作案的情况还比较少,我只是偶尔来法院翻译一次,2000年后就明显多了。”黄淑明说,涉案事由有贩毒、抢劫,但最多的是盗窃。“特别是2003年后,‘拍车门’党越来越多。”

  黄淑明说,据她与部分涉案的聋哑人私下聊天所知,目前各地有很多盗窃团伙在大肆搜罗聋哑人当工具。因为他们耳朵听不到,口里说不出,对盗窃团伙来说可能最安全,也最好控制。

  “有的盗窃团伙开始不会明确告诉聋哑人来广州做什么,来了以后先安排他们打打杂、做做饭什么的,过几个星期后开始逼他们出去偷。不愿做就要挨打、罚跪,没有饭吃。”

  黄淑明说,一些盗窃技术高、本事大的聋哑人在集团中的地位会日益升高,有的甚至会另起炉灶成立小团伙,由他当小头目,再去盘剥其他的聋哑人。

  “被抓的聋哑人基本上是小喽罗,大小头目是不容易抓到的,他们都在幕后,没有大单生意不轻易出手。”

  贼,请别伤害他人过年的权利

  请别伤害他人过年的权利对过年的看法,贼和我们都一样,希望过个富足热闹的新年。于是,年关越近,贼越活跃,为的就是年末冲刺,好赚一笔。

  我能够理解社会上人们痛恨贼,他们不劳而获,白偷了别人辛辛苦苦赚来的钱,剥夺了别人幸福生活的权利。

  年过得怎样,因人而异,有的可以过得奢侈风光,有的也可以量力而为,几口子自得其乐。贼要过年,但是不能够伤害了其他人要过年的权利。要知道,有时就是贼的一手,使得一个原本美满的家庭连年也过不好。我相信,贼有过年的权利,只要他们也尊重别人过年的权利。

  论贼:人心正则天下无贼

  贼,人见人恶,最好消失在这个世界上,真正实现“天下无贼”!但是,贼既然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必然有其社会根源,它的发展也必然和这个社会的某些特质分不开。要惩治贼,甚至要消灭贼,我们最好冷静地看看贼到底是怎样的。

  贫穷、贫富分化、教育、社会环境、道德水平等等都与窃贼的多少有关。

  贼也是一种社会的缩影。让。热内在他著名的《小偷日记》里,用小偷、乞丐、流浪汉的眼光去审视社会现象,观察人际关系,表现作家的心态和社会的病态。由于社会不公,贫富不均带给人们温饱的问题或心理上的不平衡。或者是道德的世风日下,人们不务正业,懒惰之风盛行。或者是法治社会的腐败,法制的不严致使盗贼猖獗。这些都不是单单贼的问题,而是整个社会的问题。

  正所谓“国运昌而仓廪实,仓廪实则治教化,治教化则人心正,人心正则天下无贼”。人心正,不但要人人都要诚实端正,不去行盗窃之事,更重要的是,人人都要有一身正气。邪不能胜正,只要大家都团结起来,打击罪恶,贼就不能猖狂,起码他不敢光天化日当众行窃。如果胆小怕事,对盗窃之徒视而不见,那么沉默只会换来社会的不安定,人心惶惶,盗贼猖獗,最终也必然祸及自身。(艾言)

  贼之最

  历史最为悠久的贼:穿窬之盗

  “穿窬”实际上就是一种进屋偷窃的行为动作,同时也是当时入室行窃的常见手段。春秋《论语》中最早提到这个词。

  当时虽然没有防盗门,没有防盗锁,但是也见招拆招,把围墙起高,起厚起结实,为了防贼借助墙边的树木爬进屋子,连靠近墙的树木一并砍掉。有钱的人家还特意雇专人看守自家宅子。而居民们也自发组织起来轮流夜巡,发现可疑的人物立即捉拿。

  最烦人的贼:市井窃贼

  春秋战国时期城市里就有了固定的独立商业区,人们在那里买卖交易,热闹繁华,来往人员非常多。这种商业区的发展,既方便了人们,也滋生了活动于市井之中的贼。这种贼经常趁着别人讨价还价时下手,或走进商铺假装买东西,趁店主不注意,顺手牵羊。

  最文雅的贼:文贼

  有句话“偷书不算偷”,说的就是这文贼。起初,文人无论偷什么人们都叫他文贼,偷吃、偷用、偷书都如此。但是到了后来,文贼就成了专门指那些偷窃别人文化作品的贼,如偷文、偷诗、偷书等。

  文贼到今天仍然存在,只不过例如古代的偷诗,现在已经演变成了论文的抄袭和剽窃以及严重的盗版,侵犯知识产权等问题。

  最防不胜防的贼:家贼

  有道是“日防夜防,家贼难防”。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家贼”就已抬头了。他们或者是大臣官员,或者是身份较低的吏、仆,他们有机会接触到官府内的金山银山,而且又目睹官府内骄奢淫逸的生活,贪欲受到极大刺激。于是,当遇到政治动荡或者有制度和法纪空子可钻时,就把仁义道德全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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