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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安全

公安部提示:饮酒后千万不可驾驶机动车辆

来源:新华网 作者:田雨、崔清新 发布时间:2007-02-18 15:20:59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部交管局18日提示说。

    公安部交管局在18日发布的春节出行安全要点提示中说,春节期间走亲访友,难免会喝酒助兴,但是饮酒后千万不可驾驶机动车辆。

    提示仔细讲解了酒后驾车的危险所在:饮酒后,人的血液中酒精浓度会增高,从而出现中枢神经被麻痹,理性、自制力降低,视力下降、视线变窄,注意力不集中、身体平衡感减弱等状况,导致驾驶人运动机能低下,操纵制动、加速、离合器踏板时反应迟钝、行动迟缓等现象。极易引发因转弯不够飞出路外或撞到建筑物上、无视过路行人将其撞伤、无视交通信号或不注意交叉路口而迎面相撞、转错转向盘而撞上迎面驶来的车辆等事故。

    此外,2004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加大了对饮酒、醉酒后驾车的法律处罚力度。

    按照这一法律,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对于驾驶公交、出租等营运机动车的,酒后驾车的法律处罚更加严厉:饮酒后驾车,处暂扣3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罚款;醉酒后驾车,由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约束至酒醒,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

    如果1年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2次以上的,法律规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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