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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安全

防灾应急手册:交通事故之应急要点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06-05-18 16:52:26 浏览次数: 【字体:

 
交通事故之机动车交通事故

  俗话说:“十次事故九次快,思想麻痹事故来。”驾驶机动车行驶时必须做到: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应在马路右侧行驶;严格遵守机动车通行规定、载物规定、载客规定、行驶速度规定、停车规定等;听从交通警察指挥。

  应急要点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示标志。

  造成人员伤亡的,驾驶员应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警。

  因抢救受伤人员而需变动现场时,应标明事故车和人员位置。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轻微的,当事人应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专家提示

  不要驾驶有机械故障的“带病车”上路。

  驾驶旅游车辆或在山区公路行驶时,要选派驾驶经验丰富的司机。

  禁止酒后驾车,禁止非司机驾车,禁止驾驶中打手机。不要疲劳驾驶。

  通过铁路道口时,要主动避让火车。坚决杜绝强行、闯行通过道口的行为。

  报警求助电话:122   J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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