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给支招 教你怎样停车不被罚
王某开车拉着李某到中原路办事,行至大学路与中原路交叉口时,李某要求停车以方便其到邮政局办事,王某将车停靠在路口让李某下车,交警发现这一情况后遂上前纠正,并通知王某迅速驶离,但王某以等人为由拒绝立即驶离,交警按照《交通法》规定给其开?00元的处罚通知书。被处罚后王某又开车到电信局办事,这次他总结“经验”不将车停在路上而是把车停在人行道上再去办事。30分钟后,王某回到停车处却发现车窗上贴了一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停车行为处理通知书。一条路上两次停车被罚,王某大为恼火,就到交警大队进行复议。当民警将交通法规详细讲解后,王某再也气不起来了,只后悔平时交通法规学得太少了,才招致两次被罚。
如何停车法律有明文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的规定:(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火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车以外,不得停车;(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罚款拖车乱停车将受处罚
《交通法》第93条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交警可以指出其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交警提醒看清标志再停车
面对街头众多泊车位和停车场,如何才能知道哪个地方允许停车呢?专门停车场不必多说,路侧停车场布置形式一般有四种:(1)沿着车行道侧实线旁,用油漆在车行道上划出停车地带,供车辆沿路侧实线旁停车;(2)当路侧绿化带有足够宽度时,将路侧实线旁绿化带内,划出港湾式停车地带,供车辆在港湾式地带停车;(3)利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之间的较宽分隔带辟为停车地点,使车辆在分隔带上停车;(4)在较宽的人行横道上规范地划出停车位,但停车后不妨碍行人通行的地带。无论上述哪种停车场都应有醒目的停车牌,上面标注有交警部门核准的停车数量。
在道路交通中,“车辆停放”与“临时停车”是有区别的。
“车辆停放”,是指停车后不妨碍交通通行,驾驶员可以离开车辆,并且不受停车时间的限制,但是必须在准许停放车辆的地点依次停放,不准在车行道、人行道和其他妨碍交通的地点任意停放。
“临时停车”是指行驶途中机动车辆在非禁止停车的路段,驾驶人员在不离开机动车的情况下,靠道路右边按顺行方向做短暂停留。现在对临时停车的时间,法律法规没有相关的规定,但是驾驶人员不得离开机动车辆,否则警察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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