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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范

网上被骚扰咋办 听听虚拟警察建议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06-07-14 20:39:52 浏览次数: 【字体:
6月28日,杭州虚拟警察“平平”、“安安”和市民见面了!

  自虚拟警察网上咨询室(http://cyberpo-lice.hangzhou.com.cn)开通以来,上网求助的网民还真不少,截至昨天发稿,光留言本就已有400多条记录。

如今在网络中遭遇骚扰的问题不少,面对求助,虚拟警察都给出了解答。

  女朋友被骚扰

  “郁闷的小子”最近郁闷,“我女朋友这两天老被一个无聊的人烦着,那人知道我女朋友的生活习惯,拿家庭啊,地址啊来威胁她。说一定要得到我女朋友,一直监视着她。但是我们不认识这个人,只是他QQ上发来的消息……”

  虚拟警察解答: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将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杭州市公安局法制处提醒,遇到这样的问题,除及时报警外,要尽量保留证据(网页、电子邮件、QQ记录等),不要删除,如果上诉法院进行民事审理,证据保留在2年内,如向公安机关反映的,在6个月以内。

  论坛中被人曝隐私、诽谤

  bafeng气愤地说:“有人公然在一些大论坛上以我的名义发布我的电话和工作地点的信息,并说一些虚假的东西,对我的生活和工作产生极大的影响,现在很困惑。BS(鄙视,网络用语)这种人!请问这个人的行为算不算犯罪?”

  虚拟警察解答:这种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四十二条第六款规定: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现在市民的自我保护意识越来越强了。建议市民最好向所属的网监部门反映。同样,在反映前,证据也要尽量保存完整。

骚扰 虚拟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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