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警惕你的银行“信用”被盗取
西安的丁女士最近有些上火,不是天气干燥的原因,而是她在银行的信用被人“偷了”———准备贷款买房的她被银行的工作人员告知,她在另一家银行有笔十多万的房贷尚未还清,因此不能为她办理新业务,这不禁让以前从未贷过款的丁女士大呼冤枉。
在银行工作人员提醒下,丁女士赶到位于西大街的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查询自己的信用记录,果然在她的信用报告中显示:2001年的9月,“她”曾以抵押的形式向西安某国有商业银行申请了一笔14万元的个人住房贷款,至今尚有11万余元尚未还清。这让丁女士感到很纳闷:5年前,自己刚刚大学毕业,工作都没有,哪有钱买房子呢?
就在银行方面对丁女士提出的异议进行追查时,一位自称是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工作人员找到了丁女士,这位女士承认是自己利用了丁女士的名义向银行贷的款。因为当年以她自己的名义无法同时申请两笔房贷,便利用银行审查不严的漏洞,假借丁女士之名为自己购买了一套房屋,而这套房屋也正是她所在的房地产公司开发的。之后,在银行出面协调下,冒名者还清了丁女士名下的贷款,但此事还是让丁女士感到既气愤又后怕,她想不通这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工作人员是怎样取得自己的身份资料的。
在律师的提醒下,丁女士想起在5年前,自己刚毕业的时候,曾到多家单位求职,其中就包括这家房地产公司,并向该公司提供了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但怎么也没有想到,有人会借此利用她的名义向银行办理假按揭,暗地里给她背上了一笔巨债。
“假按揭”留下信用污点
另外一位龚女士最近也挺心烦,一周前,她又一次接到了法院的传票,要求她到庭对于一套属于她名下的房产情况做出说明,这让龚女士感到既委屈又无奈。
5年前,龚女士所就职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在西安市区内承建一幢综合楼,为尽快回笼资金,公司让龚女士等30多名员工充当购房者,购买公司开发的房屋,即办理假按揭。在龚女士等人提供了身份证明等资料后,公司以她们的名义和银行签署了个人住房借款合同。作为名义上的借款人,龚女士不用交纳首付款,也不必承担每月的月供,当然也不享有房屋的真正所有权。可不到两年时间,公司突然发生变故,老板卷款逃跑,银行上门追债,尚未完工的楼盘也遭查封。龚女士不仅失去了工作,还因失信而被银行征信系统记录在案。至今,法院已经屡次通过公告等形式寻找她们30户贷款人,可龚女士等人却迟迟不敢出面应诉。现在,她们除了担心法院会追究自己的民事责任外,更担心由此带来的不良信用记录会影响到自己以后的生活。
关爱自己的信用记录
“这样的信用记录一定会影响她们今后的生活。”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负责个人征信系统管理的高利安告诉记者,尽管冒名者及时清偿了欠款,未给丁女士留下不良信用记录,但她名下有套住房的记录可能会影响她今后不再享受经济适用房的优惠政策,而作为龚女士,已经有了恶意欠债的记录,恐怕也再难和银行打交道了。
据了解,目前我省的个人征信系统已覆盖全省所有银行,并实现了全国联网。现在,只要在任何一家银行有贷款逾期的记录,各地的银行都可以查询到。因此,人民银行的有关人士提醒老百姓,要重视对个人信用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据负责西安地区个人征信系统管理的人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货币信贷统计处介绍,像丁女士一样遭遇冒名贷款而影响信用记录的人还不少,相当一部分人都是因为证件的流失而遭人冒名。这其中,除了暴露出商业银行在管理方面的漏洞外,也反映出广大市民对自己的信用记录的忽视。
据了解,我市的个人征信系统目前也免费向个人开放,市民只需带上有效身份证件,前往人行的征信管理部门就可查询,但实际上,此业务开通至今,接受个人查询申请还不到100例,其中多数人都是在银行申请业务遭拒后再转向关注自己的信用记录。
专家提醒说,无论何种原因,必须向他人或单位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时,应该在复印件上书写用途,并注明再复印无效字样。随着个人征信系统的建立和完善,除了要注意积累自己的信用财富外,更要加强防范意识,经常关心自己的信用记录,一旦发现个人信用记录内容有错误,应尽快联系提供信用报告的机构。如果借款人对系统中关于本人的记录产生异议,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信贷征信服务中心或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申请异议处理,以便及时纠正错误。对于被莫名盗取了信用的当事人,银行方面则提醒他们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