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安全>安全防范>详细内容

安全防范

沈阳市公安局给您清明出行三个提醒

来源:沈阳晚报 作者:崔平 发布时间:2013-04-02 08:12:20 浏览次数: 【字体:

 

    清明节是外出旅游祭祀的高峰,4月1日,沈阳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沈阳市公安局”提醒市民,要学会自我保护,了解掌握避免踩踏事故的知识。

  ●提醒一:防踩踏

  发觉拥挤的人群向自己行走的方向来时,应立即避到一旁,不要慌乱,不要奔跑,避免摔倒。尽量避免到拥挤的人群中,不得已时尽量走在人流的边缘。应顺着人流走,切不可逆着人流前进,否则,很容易被人流推倒。陷入拥挤的人流时,一定要先站稳,身体不要倾斜以免失去重心。若被人群拥倒后,要设法靠近墙角,身体蜷成球状,双手在颈后紧扣以保护身体最脆弱的部位。不慎倒地时,双膝尽量前屈,护住胸腔和腹腔的重要脏器,侧躺在地。

  ●提醒二:防火患

  沈阳公安提醒广大市民破除扫墓时焚烧纸钱香烛、燃放鞭炮等不良习俗,树立安全、文明的祭祀新风,严禁野外用火、上坟烧纸、烧荒、烧秸秆,倡导种植纪念树、敬献鲜花等文明健康的祭祀方式,祭扫应到指定地点烧纸、焚香。要特别加强用火管理,小心用火。踏青野炊时要注意风向,不要随意丢弃火种,点燃的烟头、炭屑等余火一定要彻底熄灭后才能离开,避免发生山林火灾。

  ●提醒三:防盗贼

  三天假期外出时,市民应该将门窗锁好,如果夜间家中无人,有条件的居民可亮一盏功率较小的节能灯,制造家中有人的假象。驾车外出时,应将车停放在有人看管的停车场,尽量将车停放在行人来往较多的地方。同时,切勿在车内放置手提包、手机等贵重物品,特别不要放在从车外可看到的座位上。乘公交车时,钱包、手机等贵重物品应贴身携带,应将背包挎在胸前,夹包不要随意放置,在人多的地方注意和周围的人保持距离。

 

沈阳市公安局 清明 出行 提醒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