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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范

摩托车酒驾法盲多警方总结五大误区

来源:重庆商报 作者:郑友 发布时间:2012-07-23 22:37:00 浏览次数: 【字体:

 

昨天,市交巡警总队通报,自去年“醉驾入刑”以来,我市已查获酒后驾驶17596起,其中饮酒驾驶13190起,醉酒驾驶4406起,发生涉及酒后驾驶的交通事故122起,造成13人死亡,同比减少50%。尽管数据有所下降,但摩托车酒驾案件,却在所有酒驾案件中占据59.3%的比例。究其原因主要是摩托车驾驶员存在五大误区。

■误区一:“醉驾入刑”与摩托车无关

民警普法:和汽车一样,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

■误区二:醉驾发生交通事故的才犯罪

民警普法:根据《刑法》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误区三:醉驾要看自己是否清醒

民警普法: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为饮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后驾车。

■误区四:乡村道路偏僻心存侥幸

民警普法:交巡警实行24小时勤务模式查处交通违法,且乡镇派出所、村镇安委会也对乡村道路上的酒驾等违法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和查处。

■误区五:村俗乡规喝酒可被通融

民警普法:有些人自以为酒量大,喝再多酒都能够自控,他们不知酒驾并不是用酒量来衡量是否达到饮酒或者醉酒的状态,而是通过体内酒精含量进行检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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