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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范

警方提示:切勿在公共聊天空间透露个人信息

来源:龙警网 作者:刘继滨 发布时间:2011-04-12 09:00:11 浏览次数: 【字体:

 

以虚假身份加入千余个QQ群,并通过群友聊天获取信息实施诈骗。2009年至今,赵某先后作案10余起,诈骗20余万元。省公安厅提醒市民,切勿在网络公共聊天区域泄露个人信息,以免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3月28日,大庆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接到市民任某报案称:3月27日,有人在QQ群中冒充使用其好友网名,以购买按摩椅为名,请求其帮助垫付6万元钱,其付钱后发现被骗。接报后,警方立即开展工作。

经调查,警方查明了犯罪嫌疑人的真实身份和具体犯罪实施地。3月30日,侦查员赶赴沈阳市实施抓捕。4月1日,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民警在犯罪嫌疑人赵某(男,23岁,辽宁丹东人)家中将其抓获,当场收缴其实施诈骗用的银行卡3张、电话卡2张。

经审,赵某交待,自2009年以来,其利用虚假信息注册QQ号码,先后加入全国住宅小区群1000余个,通过观察群成员的聊天内容确定群成员之间的关系,利用受害人麻痹大意的心理,冒充受害人的亲友骗取钱财,先后实施诈骗作案13起。其中涉及深圳市5起、北京市4起、杭州市3起、大庆市1起,涉案金额20余万元。
警方提示 公共聊天空间 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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