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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公安厅:谨防以制作手机监听卡为诱饵群发短信进行诈骗

来源:法制网 作者:潘从武 发布时间:2011-03-30 15:38:45 浏览次数: 【字体: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今天向记者介绍,近期,新疆市民频繁接到以可以制作窃听、窃取他人通话及短信的手机监听卡为内容的诈骗短信。

  经查,此类信息发送方涉及新疆区内外100余个手机号码,日发送量约为2500余条。发送及接收诈骗短信城市涉及新疆及内地多个省市,其中乌鲁木齐接收短信最多。通过对号码核查,发送方均不在新疆活动。

  据警方介绍,目前,此类制作手机监听卡的短信主要包括:“你好:我们可以帮你办一张和对方号码一样的卡,凭这张卡你可以听到对方的说话,收到他的信息。”“你想知道他人通话内容吗?只需提供对方号码,讯达科技帮您制作一张手机智能芯片,不管官/商/情场,任由选择。”等等。

  据了解:此类诈骗手段只是犯罪手段的简单翻新,但也存在着一些区别于其他电话诈骗案件的特点:一是抓住人们企图了解被监听对象隐私或活动的心理,发送手机短信“招揽生意”,骗取钱财。二是继续打着“高科技”的幌子,提高可信度。三是以克隆SIM卡收取小额费用为诱饵,继而以各种借口骗取大额钱款,步步为营,实施诈骗。四是实施此类犯罪的多是南方人,特别是广东等地居多。另外,在此过程中,受害人往往提供被监听人的手机号和密码等信息,使被监听有关联的朋友和亲友再次成为被诈骗的对象,形成新的诈骗案件。

  警方提醒说,目前,网上公开销售大量手机复制卡设备。该设备复制卡号时,首先需对原卡进行扫描解密。之后,将空白SIM卡插入复制器即可复制原卡。复制成功后,两部手机均可以通话和发迭短信,通话质量基本相同。两张卡所产生的费用均计算在原卡上。但两张卡并不能同时接听或拨出电话,否则会显示“正在通话中”,因此无法实现短信中提及的监听功能。

  据了解,由于这些买家的动机大多不纯,他们在上当受骗后,很少有人会去举报,助长了一些行骗者的气焰。由于不会被发现,或者即使被发现,也不会受到相应制裁,这些手机窃听器的经销者游荡于网络之中,伺机寻找一个又一个诈骗目标。

  警方指出,刑法规定: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非法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非法使用窃听器材侵害他人隐私、名誉权的,依照《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须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警方建议,广大市民可以采访预防措施:如安装手机防护软件;不随意打开来源不明的彩信;不使用蓝牙的时候要保持关闭状态,防止被侵入;检查话费清单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重装系统或换卡。要保护好自己的手机,特别是在维修或外借的时候,避免自己不在场的情况下,被别人安装上这类监听软件。加强自身防骗意识,不要被所谓的高科技“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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