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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范

内蒙古公安厅:警惕他人冒用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银行卡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0-09-18 09:55:38 浏览次数: 【字体:

 

     不法分子利用非法手段获取他人身份信息资料申请办理银行信用卡,且通过透支信用额进行套现,最后麻烦的是身份信息主人。为此,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指挥中心发出预警信息:警惕他人冒用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银行卡。

  今年6月21日,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李某到中国人民银行达拉特旗支行调取自己的个人信用报告时,发现自己的个人身份证信息曾被人盗用并在中国农业银行申领一张贷记卡,开户日期为2009年4月4日,信用额度为17000元,目前的最大负债额为18638元,最近9个月均无还款记录。6月22日,李某便到达拉特旗公安局报案反映此事。

  该类案件在近些年来时有发生,一般受害人都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不法分子利用非法手段获取的身份信息资料申请办理了银行信用卡,并且通过透支信用额进行套现。不法分子利用受害人丢失的身份证或者是身份证复印件,而这些身份证复印件往往是不法分子通过非法手段从移动公司营业厅等需要身份证登记的部门获取的。 
 
  自治区公安厅指挥中心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应加强警惕,在银行、移动公司等部门办理相关业务时,如需要留身份证复印件的,必须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用途,以防被不法分子翻印用作他用。另一方面,银行部门在办理信用卡、审核资料时,应验明相关证件原件,并且贯彻本人办理的原则,以免给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

身份证及复印件 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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