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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范

招模特拍广告诈钱财 警方提醒:近期此类案件大幅上升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潘高峰 张佳莹 顾卓丹 发布时间:2009-08-29 15:32:22 浏览次数: 【字体:

 

 市公安局发布双周治安播报。近期本市接报多起以招聘模特、拍摄广告等为名实施的诈骗案件,需引起广大市民的重视和警惕。

  7月中旬,被害人陈女士在家中接到一个电话,对方声称是上海某广告传播有限公司负责人张某,因在本市某影视城看到了陈女士的照片,觉得非常符合他们正在筹拍的一个影视广告的要求,并说将有2万余元报酬。听罢对方的一番邀请,陈女士当即表示对此事很感兴趣。压根儿没想到可能是骗局。第二天,陈女士便来到该广告公司位于本市西区的办公所在地,与负责人当面进行了洽谈,双方还签订了一份合作拍摄协议书。根据协议,张某要求陈女士支付8000元的“拍摄前期确认金”。陈女士如约支付后,双方约定7月下旬即开机拍摄。此后,对方就失去了联系,手机也一直关机。当陈女士再次前往该公司的办公地址时,已经人去楼空。

  8月20日傍晚,市民汪小姐接到电话,叫她次日上午到位于浦东的某影视公司面试,并称如面试成功就可接拍广告。高兴不已的汪小姐,一番精心打扮后,在第二天的面试中成功“过关”,并当场与公司签订了协议书。刚签完协议,公司就有工作人员要求汪小姐支付3000元的服装费,汪小姐因身上没带多钱就先付了200元,回到家后就连忙去银行将其余的钱款汇到公司指定的账号上。交完钱的汪小姐,马上等到了对方于次日试装的通知。但当汪小姐按照约定地点前去时,连个人影也没有,再联系对方时则已关机。

  据统计,7月份以来(截至8月18日),全市共接此类案件31起,比去年同期上升了一倍。不法分子往往租借高档住宅或商务楼“办公”,并随机拨打本市居民电话,利用年轻女性成名心切和儿童家长望子成龙的心理,以招聘模特、拍摄广告为诱饵,骗取被害人“保证金”等费用。为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轻信陌生人的来电,更不要向陌生人指定的银行账号汇款。

招模特拍广告诈钱财 警方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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