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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范

警方提醒:警惕新型诈骗案 冒充警察诈骗

来源:四川在线消息 作者:黎黎 发布时间:2007-11-22 08:26:06 浏览次数: 【字体:

 

    成都市公安局今(2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一起冒充警察对涉案的受害群众实施诈骗的案件。并提醒广大市民警惕假警察诈骗受害人的犯罪行为。

  今年5月,成都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了四川(成都)加加连锁投资管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高达7000万,涉案人员达2000多人。

  11月初,“加加连锁”案中受害群众之一李大爷接到一电话,“李大爷,我是成都市公安局经济调查科的陈科长,‘加加连锁’一案已经开始退款,考虑到你是老年人,提前为你办理退款手续。但是集资款数额不够5万元的立案标准,需要你先补充2万元差额,我们再为你办理5万元的退款手续。”李大爷立刻将2万元钱汇入“陈科长”指定的银行账户。满怀心喜地等待公安局经济调查科为他办理退款手续。几天过去了,李大爷再次拨打“陈科长”的电话时,号码变成了空号。李大爷才发现自己被骗了,他立即向成都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处报案。

  与李大爷遭遇同样骗局的群众很多。根据警方目前掌握的情况,该诈骗手段的犯罪共立案10多起,涉案9.5万元,接到骗子电话的群众人数达20多人,公安机关已经及时冻结了嫌疑人未取走的部分款项。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嫌疑人在逃。
   
  警方提醒:成都市公安局经侦处处长杨和平表示,通过并案分析,这种新型诈骗案件具有以下特征。

  一是嫌疑人诈骗对象十分明确,主要以集资款1至5万元左右的老年集资户为主要侵害对象,因受骗人年长,心理承受力差,担心家人知道自己被骗,希望尽早挽回损失,嫌疑人掌握到他们的这一心里弱点才屡屡得逞。

  二是谎称集资户投入的集资款金额不够立案标准,如想收回投资款需补足差额,公安机关才能立案并发还赃款,并以公安机关不能直接收取现金为由,要求集资户将款项打入指定的个人银行帐户。

  三是关于嫌疑人又是如何获知受害群众电话问题,根据目前警方掌握的情况,嫌疑人很有可能曾是“加加连锁”中的工作人员,掌握有集资者的电话。

  杨和平表示,公安机关要退款也要通过合法程序,有结果之后会通知涉案群众,不会再让受害群众交纳一分钱,警察办案也从不收取老百姓一分钱。

警方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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