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金融票据诈骗暗流涌动 警方请公众警惕
一种利用技术手段“克隆”金融票据以骗取较大数额财物的新型犯罪暗流涌动,省公安厅经侦总队7日提醒广大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群众警惕这种新型金融票据诈骗。
这种新型犯罪行为是鄂州经侦支队近日协助广西侦办一起金融票据诈骗案时发现的。
这种新型金融票据诈骗的主要特点有:提前布局,使用假身份注册成立公司,其同伙在其他地方采取同样手段开立多个掩护公司及银行账户。瞄准“猎物”,抛出诱饵,故意签发超过约定金额的转账支票进行支付。谎称工作人员失误,要求对方退超额款,特别要求用转账方式进行,拿到支票后,迅速利用技术手段将支票“克隆”,把支票金额放大数十倍,并将“克隆”后的支票交银行转款到自己公司的账户;由于支票上记载的单位名称、银行账号、支票号码及单位印章均是真实的,因而很容易蒙混过关。
此类票据诈骗犯罪性质恶劣,危害性大,公安机关侦破难度大。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建议金融机构、工商管理等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应高度重视,共同防范和打击这类新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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