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省公开招录437名警察 9种人员不能报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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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昌华 王… 文章来源:荆楚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1-14 16:5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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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事厅、省公安厅昨日(11月13日)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437名。这些新招录的警察将分配到各市州基层公安机关,其中武汉市50名。
本次招警考试报名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除计算机、法医、刑事科学技术等特殊职位外,其他职位主要面向公安院校毕业生,原则上对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不限户籍地。按有关规定,招录人民警察要求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双眼裸视视力均在4.8以上。报考法医、理化职位的考生条件可适当放宽,要求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5米,双眼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
根据招录部门规定,在2005至2008年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等9种人员,不得报考。
本次招警考试的具体招考单位、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可于16日下午4时之后登录湖北人事网(www.hbrs.gov.cn)、湖北人事考试网(www.hbrsks.gov.cn)和湖北人才网(www.jobhb.com)等3个网站进行查询。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时间是11月20日、21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地点在湖北警官学院新校区(北院,地址是武汉市解放大道86号)。报名时,将对身高、视力进行初检,合格者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考地区人事、公安部门负责,审查合格人员要缴纳150元报名费,领取报名缴费凭证。
特困报考生持家庭所在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开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社会低保证明(原件),可减免报名费。
本次考试的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公安基础知识考试,考试时间为1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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